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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自查情况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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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自查情况工作汇报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民生工程综合督查迎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宿政办明电[]132号)文件要求,我县积极做好迎查准备工作。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和牵头单位组织自查;另一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各乡镇和牵头单位自查期间,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台账和资金报表,并随机抽查了行政村、学校,实地察看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县民生办重点围绕“四民”活动期间排查出来的有代表性问题,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重点推进,听取了群众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了解并核实有关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现将我县民生工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和资金筹集情况

年度,我县高度关注民生,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抓好县内资金配套,持续升温加压,全力推进,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一是加强领导,调整完善组织机构。县政府调整充实了以县长为组长,涉及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县长和常务副县长多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决策和处理民生问题。为加强民生工程的协调和情况反馈,从县农委、财政局抽调专人办公,为县民生办充实了力量、增添了设备、划拨了专项资金。二是抓薄弱环节,及时调度后进项目。县“两会”结束后,县政府迅速召开年度后进项目调度会,要求牵头部门和施工单位抓紧时间,制定计划,倒排工期,抓好扫尾工作。截至目前,年度后进的教育危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工程已经结束,农村饮水工程已全部结束。三是广泛动员,全面安排部署年任务。全市民生工程会议结束后,我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度民生工程。会上,县长卓传计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制发了《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灵政[]10号)文件,将十七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县民生组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四民”活动要求,制发了《“四民”活动民生组工作实施方案》(灵民生办[]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方案,迅速启动实施。四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县财政定额配套。年初,县政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规定,积极测算民生工程所需资金,全面落实配套资金。今年我县十七项民生工程共需投入26745.7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3652.11万元,省补助6052.59万元,市补助139.38万元,贷款和自筹4094.03万元,县财政配套2807.6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时,中央和省市计划尚未下达,县财政配套资金只安排2000万元,从今年4月开始,县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多次安排县财政局调整预算,依法按程序追加配套资金,确保民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截止6月25日,中央、省已筹集9121.65万元,市县配套2896.14万元,合计到位资金12017.79万元,我县实际拨付资金8847.85万元,拨付资金占已筹集到位资金的73.6%,其中县内配套资金已拨付1403.33万元。

二、十七项民生工程推进情况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今年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重点是扩面提标,农村低保保障线由683元提高到860元,救助对象由30896人扩面到39725人,新增加8829人,全年需农村低保资金1506.3万元,其中县配套340.7万元。目前已完成扩面提标工作,截止目前,共有803.1万元专项资金拨付到专户,第一季度已发放完毕,第二季度正在按新的标准打卡发放。主要工作:一是制发了《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对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操作时间、审核与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在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分类实施。保证年确定的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助金额不低于437元,年新增人员补助金额不低于177元;三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制定了低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评议、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评议、审核、审批等每一个环节,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完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做到了县有档案室、乡(镇)有档案柜、村有档案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并建立低保信息统计台帐,实行网络化管理;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组织人员深入乡镇督查审核公示情况,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今年以来,共清理2356人退出低保范围,强化了基础工作管理,确保了低保政策的落实。

(二)五保户供养方面。我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5695人,全年需筹集资金548.6万元,现已拨付259.3万元。按照年底前集中供养率达到20%的要求,年将有1139名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和“老人之家”。今年以来,县民政部门积极动员一部分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安排入住各地敬老院,积极筹措资金,扩建敬老院和“老人之家”,力争实现集中供养20%的目标。对于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除及时将上级定补的850元现金分期打卡外,还严格要求乡镇搞好社会统筹工作,落实人均1200元的供养标准。主要工作:一是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已将自然减员的五保对象调整结束,将新版《五保供养证》颁发到位,并完善了五保供养基础档案。二是为帮助五保对象统筹理财,改变有钱就花、无钱就要的不良习惯,经过实地调查研究,决定将一年五保供养款分两次发放,目前,上半年的五保供养款已打卡发放完毕。

(三)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方面。我县共有各类未参保集体企业51个,职工2087人,全年共需筹集资金164万元,县财政配套80万元。根据资金发放范围和标准,按照“个人申请、单位上报、部门审查、财政复核、社会公示”的程序,年已核定691人享受每月162元的生活补贴。按照县财政先垫付、年底与省财政结算的资金使用方式,截止目前,县财政已拨付73万元,已全部按月打卡发放到人。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年我县参合农民91万余人,参合率86%。按省市统一安排,我县新农合工作启动较晚,目前由于种种原因二次筹资困难较大。年度计划筹集资金8199.22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644.1万元,省补助2733.1万元,县内配套911万元,群众自筹911万元。截止目前,已拨入财政专户3041.4万元,加上群众自筹款,合计专户款应为3952.4万元。从今年1月1日至5月31日,累计受益群众14931人次,已从基金专户支付补偿费用454.6万元,其中住院补偿金额372.1万元,门诊补偿4.7万元,住院分娩定补29.2万元,县外补偿48.6万元,目前新农合应结存资金3497.8万元。为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管理,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灵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目前,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计算机管理系统已完成安装,7月份将进行调试并投入使用,届时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将在网上即时审核,出院时即可结算补偿。从7月1日起,将按照新的报销补偿标准提高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标准。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方面。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参保人数3.4万人,占任务总数77%。县财政已拨付年配套资金33.8万元,已兑付近59.97万元的医疗费用,结余310万元。近期,县政府将召开城镇医保工作推进大会,计划完成6.2万人的覆盖任务,力争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41%。主要工作:一是出台了《灵璧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实施意见》,把学生的医疗待遇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整合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人才和管理资源,将学生的医疗保障赔付交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有效地分散基金风险,提高了居民医疗待遇水平。二是制发了《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居民医保服务的通知》,加强定点医疗服务和医疗基金的监管,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明确规定了参保居民看病就诊流程。三是加强县医保中心建设,从系统内调配专业人员负责城镇医保工作,保障工作经费,安装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用软件,并与全市联网。在网络建设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未发放的过渡阶段,对需住院的参保病人,由医保中心先登记,再凭医药费发票等手续报销。

(六)城乡医疗救助方面。截至目前,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计划筹集246.9万元,现已拨入财政专户237.6万元,共发放到人109.07万元,其中救助城乡贫困群众414人,定额发放给集中供养的“五保户”655人。主要工作:一是创新救助方式,搭建以医前、医中、医后一次性救助、二次救助、定额门诊救助、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减免优惠“五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框架。二是扩大救助覆盖面,将救助病种由过去的7大类增到10大类,增加红斑狼疮、重型精神病等罕见的重大疾病;对一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导致家庭生活极为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户,也给予了适当救助。三是简化了审核公示救助程序,采取本人申请、村委会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救助程序。取消了原来一季度审批一次的规定,采取乡镇不定时上报,县民政局每月10日定时审批的便民措施,有效地提高了救助时效。

(七)重大传染病人医疗救治与艾滋病人生活救助方面。我县重大传染性疾病主要是肺结核病人和艾滋病病人,目前全部实行定点免费治疗。救治资金专款专用,专项预算。今年计划筹集资金32.2万元,其中县内配套16.7万元,现已拨付资金15.5万元,主要用于139名肺结核病人救治和6名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

(八)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年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筹集资金417.8万元,其中县内配套111.2万元,截至目前已拨入专户347.6万元。主要工作:一是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已制定了《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通过整合现有卫生资源,搭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框架,年底建成2个社区服务中心和8个社区服务站。二是农村卫生院、卫生室项目建设。根据省总体规划,今年我县将建设3个乡镇卫生院和5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目前,向阳卫生院、灵城卫生院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8月底完工;下楼卫生院项目将于7月初开工,预计年底前完工;5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已完成招标工作,年底全部完工。

(九)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根据中央和省计划安排,今年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为8252.3万元,享受对象为164633名学生。截止目前,中央和省已到位3587.4万元,县配套80万元,现拨付2479.4万元分解预拨到各学校专户。主要工作:为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制订出台了《灵璧县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灵璧县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文件,要求学校重大支出必须事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运用广播、电视、展板、以及印发宣传画、《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方面。根据要求,我县在去年制定了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计划两年内完成11.2万平方米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实行了以县为的“五统一”农村中小学危改管理模式。年,计划投资3238万元,其中中央拨付274万元,贷款2644万元,县配套320万元。改造D级危房5.21万平方米,项目学校74个。截止目前,中央补助的274万元已经拨入专户。因工程没有招标开工,县贷款自筹的2644万元资金和县财政的贴息款320万元没有拨入专户。工程项目前期的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审图、招标等工作已于6月上旬结束,7月2日公开招标,今年年底工程全部完工。

(十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面。今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解决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总投资1950万元。按照上级的“六制”要求,全面推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年,有1万人的建设任务已在去年年底提前下达,该部分工程投资为397万元,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处。该工程已经开工4处,打深井3眼,建井房3处,铺设供水主管道10公里,架设输电线路1000米,配套机电设备3台套,工程已基本竣工。另外4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批文已于6月11日下达给我县。截止目前,中央补助的715万元和市县配套的554万元已经到位,已拨入财政专户资金1008.1万元。招标工作正在进行,预计今年年底可完成全年任务。

(十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方面。年初,制发了《关于做好乡村两级年度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乡村两级具体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2月份,对县乡村三级相关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使其掌握奖扶资格确认政策和操作程序。3月份,从县人口计生委抽调55名人员对乡镇上报的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进行逐户复核。通过资格审查,今年退出奖扶对象26人,新增140人,确认1030人,应发放奖扶金67.38万元,其中中央拨付30.9万元,省市拨付30.3万元,县配套6.18万元。目前,新增140名奖励扶助对象已按要求全部规范建档,录入国家奖励扶助网站,其光荣证也已全部发放到位。按照省市要求,奖励对象的奖励资金打卡发放工作,将在7月中下旬进行。

(十三)广播电视村村通方面。今年计划投入76万元资金,消除76个电视盲点村,截止目前,中央、省、市资金均没有到达。主要工作:一是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领导小组,年初召开了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动员会,下发了《灵璧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意见》,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二是为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我县已与东营市现代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目前,该公司已投入200万元,有15个乡镇实现联网,76个盲点村有40个村完成建设任务。

(十四)高校和中职学校困难学生资助方面。全县计划筹资381万元,县内配套30.48万元已拨入财政专户,因中央、省补助资金没有到位,所以对贫困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没有进行。主要工作:一是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中小学也成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生的认定和民主评议工作。二是在认定工作中,着重考虑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以及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界定后公示5天。截止目前,我县通过个人申请、乡村证明、学校筛选、校园公示等环节,共确定3417名学生为补助对象。

(十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面。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均为外县迁入。年度经省水库移民管理局确认,核定我县水库移民人数为371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共需筹集资金22.26万元。截止目前,年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移民补助金11.13万元已拨付并发放到位。今年已拨付5.57万元,各乡镇正在进行打卡兑付工作。主要工作:一是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让广大移民了解政策、知道申报办法。二是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三是在水库移民所在的乡村两级,将水库移民名单和核定办法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和移民群众的监督。

(十六)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方面。通村公路建设工程需投资1023.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37.15万元,省补助109.25万元,市、县各配套43.7万元,乡镇配套389.7万元。目前中央、省、市资金均未到位,县财政已预拨39万元进入专户。各乡镇先行垫资,今年我县建设43.7公里,目前已完工33.5公里,完成年度任务的76.7%。主要工作:一是县交通部门协同各乡镇严格建设标准,制定工程施工操作规范,要求各乡镇施工前必须整修好路基,铺好垫层,然后再进行施工。二是建立了质量路段路长负责制,由乡村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包路包段、分工到人,死看死守,确保没有质量问题。目前,余下的10.2公里主要分布在下楼、朝阳、尤集三个乡镇,年底前可全部完工。

(十七)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方面。今年我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共需资金604万元,其中244万元用于低收入家庭廉租房补贴,360万元用于建设廉租住房,县财政已为廉租住房建设配套200万元。主要工作:一是关于廉租住房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县廉租住房项目选址在灵城西凤小区南部,设计为砖混结构6层120套,每套建筑面积4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52平方米,工程总造价36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118万元,县内配套200万元,该项目的图纸设计、规划已结束,并上报省发改委和国家发改委,县房产部门已安排利用县内自筹资金,招标开工建设,年底可落实目标任务。二是关于家庭低收入家庭廉租房补助工作。年计划安排900人分两期实施补助,上半年定补人员已通过社区申报,县房产、民政部门共同审查,并公示15天,计划6月底通过县工商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补助对象的低保补助卡上。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年,我县在实施民生工程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省市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民生工程政策宣传不到位,表现在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形式单一,不少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了解不够准确、不够全面,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二是上级有些资金拨付较慢,加上工程类项目计划下达较晚,致使一些项目资金不能及时落实到受益群众和项目专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三是新农合就医报销手续繁锁,受益面不大,就医人员占参合人员比例小,二次筹资难度较大,影响了新农合推进。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责任。我县在“四民”活动中,梳理了8个方面的问题。县民生工作组已在“四民”活动转段会上进行了周密安排,要求各乡镇、有关门必须把民生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具体承办股室要全力以赴抓,层层建立责任制。县政府要求各地各牵头单位务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全年民生工程实施任务。目前,民生方面存在的8个方面问题已经解决了3个,有3个问题正在解决,另外2个问题年底前有望解决。

(二)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在原有宣传形式的基础上,增强宣传时效,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人民群众,让他们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县民生办制发了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同县电视台专题部联合,将在2个月内推出17个专题,讲解惠民政策,介绍工作程序,宣传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突出办好民生工程宣传简报,及时报道和宣传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工作动态,通报各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度,促进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拓展民生工程筹资渠道。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开源节流,挤出更多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在十分紧张的财政条件下,我县已将配套资金2807.66万元纳入预算,计划通过贷款和自筹等办法筹集了4094万元。同时号召各牵头单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如县广电局通过招商引资200万元用于通村电视项目,效果十分明显。

(四)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资金监管。一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点环节,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杜绝暗箱操作。二是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报账制管理,将资金拨付与工程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结合起来,搞好跟踪督查问效。县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不定期抽查工程项目,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五)进一步提高民生工程建设质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民生工程项目,确保把每一项民生工程都建成经得起检验的精品工程。各牵头单位分别根据各自项目特点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杜绝“豆腐渣”工程和“半拉子”工程。

(六)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的跟踪督查。上半年,我们已经组织县四大班子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观摩评比,开展领导督查。同时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人员,深入乡镇,开展业务督查。利用媒体监督功能,开展舆论督查,对工作进展较快、质量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予以曝光,确保民生工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