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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餐桌污染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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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餐桌污染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各阶段工作部署,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强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程监管,持续推进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程监管,持续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论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行业自律,提高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现将今年以来我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成立了罗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将治理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把有关事项列为我县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了更好明确目标,落实职责,多次召开办公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制发了《2011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等文件,与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签定了《罗源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等等。县质监、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卫生、经贸、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应健全协调机制与管理机构,分工协作,扎实抓好治理工作。

二、开展专项行动,保障食品安全

1、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经贸、药监、海洋与渔业、农业等部门开展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69人次,检查了农贸市场、超市13个次;检查大中小餐饮单位480家,检查学校食堂28家,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65份,没收餐馆、饭店使用加工“三无”食品添加剂瓶装40瓶、袋装12包;检查养殖育苗场30家次,送检样品20批次,当场销毁大黄鱼苗120多万尾;对20多家获证食品企业、7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检查,没收不合格的蜜饯、黄瓜鱼、蛋糕共25公斤;检查保健食品82种次,责令下架不合格产品(含套号、冒号)3种次,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2、开展瘦肉精检测市场肉品质量专项治理。3月21至3月31日我县组织质监、工商、农业、卫生、城管大队开展瘦肉精检测市场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制发了《关于开展瘦肉精检测市场肉品质量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罗食安办[2011]1号)和《关于转发<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罗食安办[2011]2号)。重点检测定点屠宰厂生猪是否含有瘦肉精;加强对流通领域肉品质量的检查,重点检查鲜猪肉是否证件齐全;加强对集体食堂、餐饮业肉品质量的监管;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肉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加工企业所购猪肉质量、索票索证情况,保证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全县共出动人员192人次,检查经营户207户,餐馆、学校、集体食堂34家,抽查17个生猪养殖场,抽取饲料样5个,猪尿样33个,抽样检测合格率为100%,市场上的新鲜猪肉、冰冻肉类、肉制品都可以提供相应的2单和进销货台账,至今暂无查处肉制品案件。

3、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全国、全省、全市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于4月22日下午,组织各乡镇、县食安办成员单位召开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及部署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全县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乡镇、成员单位签订了《罗源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县直有关部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户数129家,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户数6家,检查餐饮店794家次,发放“食品添加剂常识”等宣传材料200多份,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添加剂19件,查处违法添加剂案件8起,查处10起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罚没3.7万元。

4、开展“地沟油”专项检查。组织我县使用食用油食品加工企业召开专项整治会议,要求企业严格做好食用油的进货把关,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到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我县使用食用油企业基本能使用有QS证的食品用油。11月7日,县工商局根据事先部署,对食用油市场进行了清查,查扣两家个体户销售的三无劣质散装食用油1250公斤,并予以立案调查,与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这批油的来源、去向进行调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侦办。

5、开展酒类专项整治。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着力打造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酒类市场监管体系和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酒类市场环境,为繁荣、稳定、发展我市酒类市场,让老百姓喝上“放心酒”,今年已登记审核新增八家,全县共备案84家。县经贸局、卫生局共出动执法人员共50多人次,车辆15车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约80家次、酒庄60家次,未发现假酒、自酿酒及调配酒。

6、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认真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对辅助降血糖、减肥类保健食品进行重点监控,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添加药物、非法添加化学成分、涉嫌套号冒号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含药店)42家次,检查保健食品336种次,责令下架不合格产品(套号、冒号)62种次,处理一起保健食品违法违规案件,货值960元,罚没款4000元。

7、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县海洋与渔业局制定了《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抓好落实。一年来县海洋与渔业局对全县水产育苗企业、养殖基地、养鳗场、淡水鱼养殖场等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检查育苗企业生产过程中有无使用违禁药物、记录是否健全等情况。共出动执法人员、技术人员68人次,检查养殖、育苗企业30家次,送检样品46批次。查处水产养殖企业18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10家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2家检测结果中药残超标的苗种企业进行了无害化销毁,当场销毁大黄鱼苗种数量120多万尾,并对这两家苗种生产单位进行整改、通报,在全县水产苗种生产行业整顿中起到较大的震慑作用。

8、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今年来县农业局共开展农药、兽药等农资生产和经营单位执法检查850多人次,畜禽饲养场、生猪屠宰场、生鲜超市和农贸市场等产地和产品检疫检查30多场(个)次,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40多家次;农药、兽药产品质量抽检23批次,饲料及饲料预混料等产品质量抽检35批次,共出动人员400多人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9、县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县人大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常委会于今年4月份对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4月12日,执法检查组组织全体成员召开《食品安全法》学习会议,明确了法律要求,并对执法检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先后多次组织经贸、工商、质监、卫生、农业、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从食品生产、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深入农贸市场、超市、养殖场、种植基地、小吃店、食杂店、保健品店等进行暗访和调研,并对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品有害有毒残留物情况进行抽检。

三、建立健全体系建设,确保食品安全

县食安办制发了《罗源县食品安全工作集中值班制度方案》,开通举报热线,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反映,保证人民群众到访举报有人接待;县农业局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农产品源头可追溯体系建设;县海洋与渔业局加强养殖用药管理,逐步建立生产档案,完善三项记录,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县卫生局制定了《2011年餐饮消毒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食品中毒应急预案》,严把餐饮服务卫生许可关,到目前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89份(其中换证34份),建立许可档案89户;县质监局对全县生产企业进行了摸底、归类,全县共有有效期内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31家,产品类别主要集中在水产加工品和肉制品;县工商局强化证前把关,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截止目前,全县工商系统共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574份。

四、加强宣传,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卫生宣传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等活动,通过县有线电视台、《罗源政讯》、《罗川信息》等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规、政策,深入农村、学校接受群众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咨询600多人次,发放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资料600多册,印发宣传资料4.6万份,拉横幅30余条,出动宣传车30多台次,进一步增强群众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

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共同努力,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

1、我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大幅度增加,但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不足,监管力量相对薄弱。

2、仍有部分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按规定要求的各种台帐记录不全;采购索证索票台帐登记不全,记录简单。

3、我县小餐饮业卫生问题还无法得到彻底解决;城乡食品卫生监管不平衡;受客观条件限制在食品卫生检测方面还无法全面进行。

4、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未能完全理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和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氛围。

5、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市民食品卫生的法制意识还比较薄弱;农村边远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阶段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在动物饲养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省控、市控基地使用饲料的抽检力度,加大对外地进入罗源县的生猪监管力度。加大对牲畜经销商、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瘦肉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瘦肉精”案件,依法追究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2、继续开展私宰肉专项整治

在屠宰环节,依法打击非定点擅自非法屠宰生猪,特别是宰杀病死猪的行为,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违法行为。在肉品加工环节,依法查处猪肉制品加工企业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无合法进口检验证明的进口猪肉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在肉品流通环节,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特别是病死猪肉的行为,杜绝私宰肉进入市民餐桌。在餐饮服务环节,依法查处宾馆、酒楼和集体食堂等餐饮单位采购、使用和销售私宰肉、病死肉、无合法进口检验证明的进口猪肉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3、继续开展黄酒专项整治

县质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质监局提供的情况,制定黄酒质量安全整治方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整治黄酒滥用甜味剂、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4、继续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检查餐饮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帐制度、食品采购是否索证索票、有无验收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是否使用无检疫证或来路不明的肉及肉制品、是否销售腐败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食品,严厉查处不法行为,对无证无照、存在严重卫生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店要坚决取缔。

5、继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依法查处“地沟油”加工黑窝点,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地沟油”的行为,规范“地沟油”收集、运输、生产,严厉打击在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事业使用“地沟油”行为。

6、继续开展夏令食品专项整治

依法查处瓶(桶)装饮用水、饮料、冷冻饮品等夏令食品的卫生安全,依法组织查处无证违法生产的地下“黑作坊”,严厉打击在夏令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7、继续开展早市、大排档卫生专项整治

依法查处早市、大排档的卫生安全,重点是进入早市的蔬菜、肉质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大排挡的卫生状况是否符合饮食要求,依法取缔不合格摊点。

8、继续开展“窝点”专项整治

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品、无照销售食品,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加大对出租房屋、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出租房屋、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查清出租房屋、场所是否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牲畜私屠滥宰,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食品、无证销售食品,牲畜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