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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质量立县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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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质量立县工作汇报

2013年,我们局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省局质量立省的要求,针对产品质量安全比较突出的问题,深入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较好的促进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现简要汇报一下情况:

一、辖区内相关企业和产品的基本情况

对照大检查方案确定的重点产品和相关企业,我县目前现有食品生产企业68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家,取证企业总数为69家,纳入监管小作坊45家,累计监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114家;其中:大米厂44家,纯净水厂3家,茶叶厂9家,米糠油厂3家,香油厂1家,挂面厂3家,蛋制品企业2家,酒类企业1家,糕点企业1家,炒货店1家,1家含乳饮料企业(颐生奶业公司)现已倒闭;全县有工业产品获证企业11家,主要生产复混肥料、人造板、验配眼镜等工业产品。复混肥厂2家,人造板厂2家,验配眼镜3家,水工金属结构2家,蓄电池一家,电线电缆一家;特种设备数量相对较多,分布较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规模小,安全监管工作量大。截止今年年9月,登记县内共有特种设备542台(含停用),其中锅炉96台,电梯252台,起重机械42台,大型游乐设施6台,压力管道16.5千米,各类气瓶21万只;现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15家,其中特种设备安装单位3家、气瓶充装单位12家;气瓶检测单位2家;现有特种设备专职安全监察人员2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20人,气瓶检验人员10人,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67名。

二、质量立县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省局质量立省的要求,及时及时成立了质量立县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各科室通力协作,相继出台和修订了县《质量立县工作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规范性文件,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2、强化培训、营造氛围。为提高生产加工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局把相关企业负责人业务培训作为2013年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相继召开了三次食品、特种设备等企业负责人业务培训会,8月初召开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全面部署全省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工作安排,100多家相关单位向我局提交了建材、食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物质使用备案表、承诺书和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表。并以县政府内部明电形式,协调3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在各自乡镇街道显著位置制作了维护食品安全、打击非法添加等宣传标语口号,统一为企业制作宣传标语口号版面88块,发放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等九部委公告176份,发放省质监局印制的打击非法食品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宣传标语1400多份。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发动,企业质量安全主体意识和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作用十分明显。

3、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1)特种设备检查情况:按照省局大检查活动方案,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局组织精干力量对重点单位的重点设备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48家,发现各类隐患37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7份,其中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28条,限期整改的隐患9条,在期限内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检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资质情况,看是否按规定时间、规定的项目要求保养,电梯应急求援演练情况,深入开展电梯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气瓶“两站”(充装站和检测站)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严禁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严禁充装气瓶标识不全、报废气瓶,严禁对“螺丝瓶”进行充装和检验出站,更不得将未经报废破坏处理的“螺丝瓶”转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截止目前,我县原有“螺丝瓶”已全部报废完毕。强调落实气瓶检验站不得修理气瓶瓶阀或更换未取得瓶阀制造许可证资质的企业生产的气瓶阀门,车用气瓶必须经监检合格并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后方可充装,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操作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定期维护保养,按周期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行,必须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在乘客进口处应设有护栏,悬挂清晰可见的《乘客须知》等。

(2)重要工业产品检查情况:根据质量安全大检查的要求,对县内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查处情况如下:全县有工业产品获证企业11家,主要生产复混肥料、人造板、验配眼镜等工业产品。复混肥厂2家,人造板厂2家,验配眼镜3家,水工金属结构2家,蓄电池一家,电线电缆一家。其中郑州电缆厂全塑电缆分厂铝绞厂未年审、且名称发生变化未变更,已向省局相关处室提交了注销报告。县天祥水泥粉磨有限公司经过多次查处、整改,目前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已获受理,近期有望获证。

(3)食品和其他产品检查情况:根据省局《省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和《2013年秋季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等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局确定了“三个一”的监管重点,即一个重点区域(城关镇)、一个重点行业(大米加工企业)、一种重点产品(豆制品),根据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对“三个一”监管重点实施了拉网式的排查,重点检查上述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原辅材料采购验证、出厂检验和销售落实情况、监督抽查后处理落实情况,共检查单位251家(次),由于属农业大县,检查中食品企业的共性问题多为记录不完整,档案不规范,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后基本能够现场整改。质监局作为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四大放心”(放心奶、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工程所覆盖的产品中,由于我县无乳制品、肉制品生产企业,我局责任范围仅涉及到放心豆制品生产监管环节的监管管理。根据工商部门企业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查询,全县办理营业执照豆制品生产加工单位为10家,其中,个体户9家,有限公司1家。从全县范围看,豆制品作为农村传统食品,全县600多个行政村中,每个行政村都具备存在1--2个豆腐坊的条件,加之混杂在城乡结合部民居中的各类豆制品小作坊,非正规豆制品加工单位点多量大,分散经营,监管工作难度极大。豆制品作为传统食品,目前实施统一集中管理或者依法取缔都不现实。为此,我局已经发文向县食安委建议:在县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尽快建立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的“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平台,配合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随时报告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日常监管措施基本落实,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步提高,食品质量状况总体安全。2013年上半年,省级监督抽查除部分桶装纯净水初次检验不合格复检待查外,其他产品抽查合格率均为100%。总之,通过此次秋季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我们对全县相关产品和企业进行了一次彻底排查,进一步增强了重点工业产品、食品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力的保障了全县安全生产的大局,为推动直管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安全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集中力量,巩固成果,乘势而上,尽最大努力,求最大实效,力争把责任区域内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的更好更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