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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为搞好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排定时间表,具体部署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重点内容和责任单位,将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到位。我局与区工商、卫生、商务、文教及各街道办事处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行动进展,协调、处理突发事宜,利用各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将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向基层延伸,取得较好成效。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以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和人员健康管理。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添加剂、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肉类制品、集中消毒餐具、餐厨废弃物等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行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期间,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70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2车次,检查餐饮单位共计336家次,查处违法行为31起,其中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16家,共计罚款71350元。
(一)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严厉打击餐饮业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我局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管理和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餐饮单位(包括学校、集中餐饮单位)的食用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餐饮单位30家。此次检查通过原料采购台账及索证索票情况了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单位食用油的进货渠道、有无使用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包装标识不全食用油的行为,调查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均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台账,但没有使用台账记录,也未建立流向记录。餐厨废弃物一般都是交给当地养猪场、或私人家庭喂猪;未发现将餐厨废弃物直接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未发现将餐厨废弃物交与他人加工“地沟油”的行为。
(二)开展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监督人员分成3个检查组对全区学校级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共计出动人员197人次,检查学校食堂75所。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14所。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台账登记;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学校食堂存在未坚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餐饮具清洗不彻底、餐厨废弃垃圾处置不规范等问题。二是部分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采购索票索证不齐,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不齐,内外环境差,管理不规范以及无证经营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执法监督人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完善,对存在问题较多的3家食堂均实施了处罚,共罚款7450元整。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我局。
(三)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委〔2015〕8号)要求,我局对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消毒合格证明。我区共有餐饮服务单位1700多户,其中614户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饮单位200多家,以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居多。本次专项整治共抽检30家使用集中的消毒餐具的餐饮单位90件集中消毒餐饮具,严格执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采样、检测及评价。48件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指标包括感官指标、游离性余氯、烷基(苯)磺酸钠、大肠菌群等。42件送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指标为大肠菌群,检测结果都合格。抽检的30家餐饮服务单位有9家存在违法行为,现场不能出具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消毒合格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单位6家下达现场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3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并做到了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一次性消毒餐具提供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于5个工作日通报区工商部门,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一次性消毒餐具提供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不能提供消毒合格证明的于5个工作日通报区卫生部门。。
(四)开展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检查。根据《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食药监餐〔2015〕117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实施了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及时动员部署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片包干,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鲜肉和肉制品使用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加大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力度,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及“瘦肉精”、亚硝酸盐、着色剂等重点指标的监督抽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规范的,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屡禁不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本次专项检查共监督检查50家餐饮单位,出动50余车次,人员100多人次。未发现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和肉制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紧密围绕食品安全主题,通过板报、讲座、会议、培训、海报、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期间,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辨别假劣食品的能力,提高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行为。继续对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明确责任,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工作。密切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确保餐饮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