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危废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范文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危险特性[1],寻求合理有效的处置工艺,实现危废减量化,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危险废物处置关注的要点。目前,危险废物处置主要采用综合利用、焚烧与安全填埋三种方式。由于市场因素、现场环境局限等因素,建设单位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针对处置类别、总平面布置、三废治理措施、处置工艺流程、配伍参数及配套公辅设施等方面均可能发生一定变化,与环评阶段不相符,导致环保竣工验收可能无法顺利进行。因此,本文就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环保验收事宜,提出关注要点,以期对同类型项目的建设和验收过程具有指导意义。
1现场初步勘察工作内容
根据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勘查实际情况,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具体包括: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设备、处置类别、原辅材料用量、公辅设施、总平面图布局、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是否与环评一致,在资料收集齐全后,经现场比对,并对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2]要求,梳理对比分析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若存在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现有审批权限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存在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2通过环境监理进行全程监管
环境监理是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3]。虽然环保部于2016年废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32号),但鉴于危废处置项目污染类型复杂,排放特征因子可能涉及重金属和二噁英等持久性污染物,工艺设备和过程控制与化工项目相似,因此建议开展第三方环境监理。在项目建设开展期间通过第三方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管,严格比对环评中提及的建设内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同时第三方监理单位在建设单位与环保部门之间,构建行之有效的沟通桥梁,促进建设单位更好地实施项目建设和管理,有利于后期环保验收顺利进行。
3排放标准的变化
执行排放标准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排污企业自身环境管理的可靠性与长效性,也影响着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管理的有效性[4],故危废处置项目在验收过程,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对建设单位的验收有直接影响。如含铜蚀刻废液处置利用项目,2015年7月1日之前,废气污染物基本上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而后2015年4月16日,国家出台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准》(GB31573-2015),该标准中规定“铜化合物工业,包括以含铜废料等为原料生产硫酸铜等铜化合物,或以其为原料生产……碱式碳酸铜、氯化铜…及其他铜化合物的工业”适用于本标准,因此排放标准的变化,对此类型项目验收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考核标准。在项目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生产工艺、原辅料情况,针对现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确保污染防治措施长期有效运行,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以推进项目验收顺利通过。
4环境管理要求的进一步提高
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贮存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内容。近年来,国家及地方对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要求不断提高,如3.21江苏响水化工企业爆炸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管理要求和建设标准,针对危废贮存设施规划、环评、安评、消防等手续须合法、完整,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的危废,应按规定,在稳定化预处理后存入危废堆场;危险废物应及时清运处置,最大允许贮存时间不超过90天。因此,作为危废集中处置单位,应在建设过程合理规划危险废物来料和次生危废贮存设施的能力,尤其是次生危废堆场的转移周期和一次周转量,这也是作为该类型项目竣工验收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此外,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故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建设周期和投产运行匹配性,确保项目验收有序进行。
5验收监测
危废处置项目(特别是危废综合处置项目)的处置环节多污染类型复杂,特征污染物敏感,公众关注度高,环境风险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与一般建设项目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实际的验收监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难题,此类项目的验收也是环保管理部门关注的焦点[5]。如危废焚烧集中处置项目验收监测过程中,需重点考虑危废的成分、处置种类、配伍方案、焚烧炉的设置参数、验收工况等内容,保证焚烧设施实际负载不低于额定容量的75%,在验收监测报告中,除对各种焚烧材料废物数量比例详细说明之外,还应在采样过程中,对焚烧炉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烟气温度等同步实施记录。此外,需重点关注二噁英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焚烧危废种类不同及处理设施不同,二噁英排放浓度相差较大[6],且二噁英属于持久性污染物难降解,长期运行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污染物烟气排放和沉降的累积,将对厂区内及较近距离的土壤造成污染[7]。因此,这类型项目,在验收竣工完成后,应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和日常例行监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应急措施。
与一般工业类项目相比,危废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内容更加复杂化、系统化和具体化,目前国家已于2015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征求意见稿),但正式稿尚未公布。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快进程,尽快出台危废项目配套验收技术规范,为该类型项目验收工作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