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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是全省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省委,省政府决定,2005年在京山,大冶等13个市(市,区)进行试点,年底验收,2006年在全省全面推行.京山县在全省率先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于2005年9月3日在京山县召开,京山县作了典型经验发言.京山县以互联网方式,将财政与编制等"敏感"政务公开,引起强烈反响,全国已有40多家媒体报道此举.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9月13日至14日,由市政府财经办带队,我市组织财政,人事,编办等单位赴京山县进行了期2天的学习考察.在考察学习期间,听取京山县财政局的领导介绍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作法等情况,参观了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网络查询点.此次京山之行解放了思想,开阔了眼界,启发了思路.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京山县基本概况
京山县位于湖北中部,地处大洪山南麓,江汉平原北端.全县现辖14个镇,l个经济开发区,总人口64万,面积3520平方公里.2004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2.8亿元,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7.3亿元,完成财政收入2649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5660万元.近年来,连续荣获全省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十佳"县市,2001年获"省级文明城市"称号,2003年获"全省最佳信用县"称号.该县是全省促进新型工业化,县域经济发展十一个试点县市之一,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十三个试点县市之一.
二,京山县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
一是把便于群众知情和方便群众办事的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财政和编制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管理制度,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内容.
二是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向社会公开.当前重点公开的是县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两免一补"资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沼气推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等17项专项资金分配政策和分配结果等内容.对于分配到人头的专项资金要公示其享受对象,到项目的专项资金要公开项目立项,资金拨付和检查验收情况.
三是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具有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现状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县各类编制总额与分类,各单位机构编制和在职人员情况等内容.
四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以外的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申请公开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财政,编制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依申请公开,不能或不宜公开的内容要作出解释说明.财政,编制和相关职能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登记,并在15个工作日内(从接到申请之日起计算)决定是否公开,同时答复申请人.
(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互联网开展.省财政厅统一设计网站通用软件,统一管理网站服务器,统一开发数据库,提供给县免费使用.县依职能分工完成财政与编制政务数据资料的录入,审核,,保存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收集整理到2004年,专项资金情况以2004年和2005年为主,机构编制状况以2004年底编制年报资料为基础依据,公开资料在网上保留时间不得少于一年.一是建立以互联网为主体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凡涉及财政与编制工作且按规定应该公开的内容,必须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政务公开栏和其他显目位置公开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址,方便群众查阅.二是县,镇两级便于群众查询的地方设置免费政务公开厅,信息查询点和显示屏,向社会公告免费查询点的地址,联系号码.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通过新闻会,咨询会,听证会或者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设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及时将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事项向社会公开.四是印发政务公开宣传手册,设立政务信息公开热线,公布热线咨询电话.
(三)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
财政局,编办,人事局,监察局共同负责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管理工作.财政局,编办负责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核,汇编,录入和公开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设立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点的单位,负责本单位查询点的日常管理,维护,咨询等具体工作.
(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配套制度
一是建立预审制度和及时公开制度,重点明确预审单位,责任人,预审时限要求和责任追究内容.
二是建立反馈制度,设立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意见箱,电子邮箱,电话和传真,并向全县公告,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财政局和编办落实专人负责整理各项意见,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各部门对合理意见要认真采纳,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和解释,对重要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定奖惩办法,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成效突出的单位和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敷衍了事,不真公开,不全公开和不常公开的,予以惩处.
三,京山县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经验
到目前为止,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共公布财政与编制机构设置信息6条,政策法规10条,管理制度56条,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机构改革等信息36条,公布的17项专项资金总额达15298万元,涉及72个项目,121593人,182118户;公开各级机构296个,公开在职在编人员10010人,走出了一条具有京山县特色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改革的新路子,其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带有普遍意义,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对加快我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很有启示.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服务力度,是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前提.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全县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从县纪委,组织部,财政局,编办,人事局,监察局抽调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县主要党政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政务公开难度较大的部门或乡(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成立专班具体抓,形成了各方配合,齐抓共管,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在宣传方式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形式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公布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址,将政策交给群众,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为方便群众查询公开信息,经过精心选点,在全县设立了29个免费查询点,其中县直部门14个,乡镇15个.乡镇查询点设在镇财政所.各查询点均安排专门办公室,落实专人管理,配备电脑,电话,笔墨,纸张,桌椅,茶水等服务设施,为广大群众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二)强化制度建设,科学制定方案,是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为了切实完成好试点工作任务,该县坚持方案先行,做到紧中有序,忙而不乱.在实施方案中,细化工作日程,严格责任分工,扎实分段推进,做到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验收考核有条不紊,环环紧扣.经过反复研究,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关于成立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关于确定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以适应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为规范查询点管理,对全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查询点进行了统一规定,在每个查询点均悬挂"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询点"匾牌,室内张贴《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询告知》,《京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询点分布图》和《政务公开查询点服务规范》,指导和方便群众查询.通过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据可依.
(三)加强部门间的配合与协调,严把数据审核关,是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同纪委,编办,人事,组织,监察等部门密切相联,离不开部门的帮助,支持,把关和配合,为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县编办,人事局,监察局建立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进一步密切了部门间的合作关系,整合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在责任分工上,做到责任明确,分兵把守.各项财政信息,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办法和分配结果的公开,由县财政局负责.编制信息公开,由县编办负责,其他各部门配合.财政专项资金享受对象,项目立项与验收情况的公示与公开工作,由县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上报的数据和资料严格实行填报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政务公开办公室,县领导五级审核签字把关,对于人员编制,干部职级身份,工资标准等数据,县组织,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协调配合,按照省统一口径,摸清各单位情况,核实全部财政供养人员,做到了数据准确统一.对于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数据资料,财政与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清查,核对,做到了全面准确.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是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保障.一是设立监督电话和反馈意见箱.向全社会公布相关单位的投诉和咨询电话,并在各查询点设立反馈意见箱,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上网的群众也可以通过发电子邮件的方式投诉或提出建议.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和完善现有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持机构不变,人员不撤,经费不减.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促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三是加强督办检查.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组建了督查专班,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做到纪律到人,督办到人.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了确保工作到位,县委,县政府明确了工作的责任和纪律,并分片派出工作专班进行督办检查,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工作质量,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四,学习借鉴京山县经验,加快我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成立"大冶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05]33号),市委主要负责人为我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领导小组组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常务副县(市,区)长或组织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纪委,组织,财政,编制,人事,监察等部门的相关领导为副主任.
(二)尽早确定公开范围.我们既要严格执行鄂办发[2005]33号文件的规定,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同时对公安局,机要局等不宜完全公开的,个别部门专项资金不宜和不好公开的情况要及早确定.
(三)资料和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尽量要求齐全.要求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建议收集整理到2004年,资金建议以2004年和2005年为主.要求所有的资料和数据都要收集齐全,建档建卡,实行规范管理.
(四)在资料和数据的录入上,严格把关.凡录入的资料和数据建议做到经办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财政局对口科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市领导六级签字,经过预审,查审和录入三个层次.尽量和以前年度上报上级部门的数字相衔接,确保万无一失.
(五)抓好全市查询点的建设.查询点要设在人口比较集中,来往人群较多的地方.建议市区查询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条件较好的机关,乡镇查询点设在乡镇财政所.便于群众查询.查询点电脑,办公设施和电信网络上网手续,要尽快协调落实.
(六)抓好人员定编定岗工作.京山县2001年实施乡镇党政机构改革,2002年进行了县直党政机构改革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试点,2003年启动了县直事业单位改革,2004年全面深化了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在实施机构改革中,做到严格定编,按编定岗,积极推行实名制管理,全县乡镇,县直党政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全部实行了"一人一编两卡"即人员编制卡,工资直达卡的编制管理模式.我市应尽早落实好人员定编定岗工作,对人员超编的单位和人员及早拿出相关办法.
(七)明确各单位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内容.
1,由市编办负责公开的主要内容:
(1)编办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办事程序,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老干,工勤编制和其它各项编制核定总额和分类情况;
(3)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包括机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预算方式,批准机关及文号,事业单位证书号,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编制数,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和实配人数等情况;
(4)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情况.公开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岗位,职务职称,进入现单位时间,新进人员渠道等.已定编到人的部门应公开编内人员所占编制类别,编制卡(证)号.
2,由市财政负责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政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办事程序,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财政管理制度,包括部门预算编制,审查制度,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农村税费改革管理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农村税费改革管理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财政监督制度.
(3)经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信息,招投标程序,中标(成交)结果,监管情况;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包括会计执业资格,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报考条件,考试,评审有关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批准有关情况.
(5)政府采购机构的资格认定;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办理程序,处置办法以及年度检查制度;
(7)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标准和服务承诺,承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
3,由各部门负责的主要内容
教育局:2005年资助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两免一补"资金;2005年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
农发办:2004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扶贫办:2004年扶贫专项资金.
民政局:2004年福星工程资金;2004年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2004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05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血防办:2005年晚血病人医疗补助资金.
林业局:2004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计生局:200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经费.
土管局:2005年征地安置补偿资金.
农业局:沼气推广资金.
畜特局:2004年动植物防治费.
镇财政所:2004年粮食直补资金,2004年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凡涉及财政所与镇有关的资金要配合落实.
(八)做好《大冶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资料汇编》的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
(九)加强同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系,寻求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
(十)组织专班,落实专项经费,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慎重处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中的各种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