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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务局年终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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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务局年终情况报告

一、“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盐业全体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各级盐业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推进全省盐业的生产、食盐专营、企业改革发展及行业管理工作,加大盐政稽查工作力度,净化盐业市场,稳步提高全系统职工的生活水平,企业经济效益逐年增加,全系统向着盐业强省的目标积极迈进。

(一)“十五”期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十五”期间全省盐行业取得快速发展,各项经济指标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工业总产值由20.01亿元增加到56.249亿元,年平均递增23.0%;

原盐生产由1064万吨,增加到1652万吨,年平均递增9.2%;

原盐销量由842万吨增加到1385万吨,年平均递增10.5%;

盐化工产品总量由11.98万吨增加到27.4万吨,年平均递增18.0%;

澳素生产由4.8万吨增加到8.86万吨,年平均递增13.0%。

年末,全省原盐生产面积达1600万公亩,生产能力达1900万吨,占全国总能力5500万吨的34%,食盐加工能力150万吨。盐化工产品达50余种,生产能力达40万吨,其中:澳素生产能力达12万吨,占全国的90%左右。海产养殖面积达100万公亩,鱼、虾、蟹、参等高档海珍品的养殖初具规模。

全省发证制盐企业232家,其中国有企业9家,集体企业11家,股份制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212家。从生产规模看,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1家,50-100万吨9家,30-50万吨11家,10-30万吨35家,10万吨以下176家。

2、食盐专营体制理顺后,省盐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年食盐销售77.27万吨,比年57.9万吨增长33.5%,年平均递增5.9%。其中复合膜小包装食盐由年的5.7万吨,增加到34万吨,增长496.5%,年平均递增42.9%。

年资产总额达到21.34亿元(扣除处理历史包袱0.85亿元,提取坏帐准备金1.2亿元),比理顺体制后的年增长13.7%,年平均递增6.6%。

年利润总额完成1.16亿元,比理顺体制后的年增长2倍,年均递增73.2%。

年销售收入实现29.76亿元,比理顺体制后的年的18.4亿元,增长61.7%,年均递增27.2%。

(二)“十五”期间的主要工作成就

1、理顺了全省盐业经营管理机制。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盐业经营和管理体制的通知》(鲁政发70号)的要求,全省盐业经营和管理体制在“十五”期间有产销分设的管理体制理顺为产销统一的管理体制。全省17个市、122个县(市、区)设有盐业公司(盐务局),形成了上下垂直、分级管理的新体制。

2、完善食盐专营政策,提高食盐专营水平,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1)提高食盐“三率”,完善“五统一”管理。全省各级盐业企业始终把搞好食盐专营,提高专营“三率”(食盐计划完成率、合格碘盐食用率、碘盐普及率),保证全省人民吃上放心合格的碘盐,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工作重点,将完成食盐“三率”指标作为考核内容。以年度计划作为总量调控,严格控制食盐的购销、流向和盐种,全面提高精盐比例和品种档次。制定下发了《全省食盐货款统一结算办法》,提高了货款结算效率,加速了资金周转,降低了结算成本。印发了《省多品种食盐管理规定》和《多品种食盐管理细则》,规范了多品种食盐的购销秩序。(2)健全营销网络,提高了加碘食盐的食用率。“十一五”期间,各级盐业企业把建全完善食盐营销网络,扩大加碘食盐市场覆盖率,提高服务质量和人民健康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实行碘盐物流配送和连锁营销和销售责任区制度,开展送盐到店到户,“走百村、入万户”等营销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果。年全省实验计划完成率达100%,食用率达到了94.3%,碘盐覆盖率达到了97.2%,碘盐合格率达到了97.1%,指标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3)消除碘缺乏病取得显著成果。由于积极推广加碘盐,全省8-10岁在校学生甲肿率触诊法和B超法分别为4.4%和3.3%,分别比年13.2%、7.8%下降8.8、4.5个百分点。

10岁在校生尿碘含量均达到国家碘缺乏病消除标准。儿童智商由年的103.1提高到年的108.2。(4)食盐市场生产、销售日趋稳定。在食盐专营工作中,全省盐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生产,销售,保持合理库存。使全省食盐生产、销售稳定、满足了全省人民生活需要。即使在年非碘疫情肆虐期间,全省最高食盐日销量达到了6476吨,为正常日销量的近10倍,仍然满足了市场供应,并组织了对北京市的食盐供应工作,受到国家和省政府的表彰。

3、盐政执法逐步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稳定。(1)食盐市场法制建设逐步完善。年10月26日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省盐业管理条例》后,省盐务局、省人大法制工作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又共同编写了《省盐业管理条例释义》,为管理全省盐业市场维护食盐专营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十五”期间,结合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又先后出台了《盐政管理制度》等一批制度办法,为管好食盐市场提供了制度保证。全省盐政部门统一加入110社会服务联动体系后,省盐务局、省公安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打击经营食盐违法犯罪工作联合办公室的通知》,确立了新的盐政执法格局。全省绝大多数市盐务局成立了公安盐政打击非法经营食盐违法犯罪活动办公室,增强了联合执法力度。(2)市场监管取得明显成效。年至年,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127490起,查获私盐72130.7吨,取缔私盐窝点1590余处,捣毁加工设备400余台(套),刑事拘留各类涉盐违法犯罪分子571人,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127人。由于盐政执法力度大,震慑了私盐违法分子,私盐贩销得到有效遏制,食盐专营市场秩序逐步好转。

4.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取得成功

(1)制盐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取得一定进展。各产盐市制盐企业按照国家和政府的统一要求,立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规划化,整合当地原盐生产企业,培植发展制盐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全行业发展。潍坊市将全市600余家制盐企业调整压缩为137家,逐步形成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大型企业。泰安、东营市探明地下盐矿资源,合理规划地下卤水的开采利用,依法保护开发利用盐业资源。

(2)盐化工和海水养殖取得较快发展。“十五”期间,以盐或卤水为原料的化工产品生产得到了长足发展,盐化工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影响和带动了行业及社会相关产业的发展。“十五”末,全省盐化工产量27.4万吨,其中溴素8.86万吨,比“九五”末分别增长95%、90%。沿海市盐业公司积极探索退盐还养的新路子,采取措施,利用滩田发展海产品养殖,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3)产品结构日趋合理,多元化经营取得成效。在产盐市盐业公司积极发展盐化工产品和海水养殖业务的同时,销区各盐业经营企业立足自身优势,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部分市、县分司搞了名牌工业产品的总经销、总;连锁超市经营和部分工业品生产项目,即合理分流安置了部分富余人员,又增加了企业经济效益。部分县级盐业公司的非盐业务收入和效益已超过主业。

5、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一是围绕全省盐业的中心工作和企业的实际,省公司先后制定了《省盐业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省盐业总公司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省盐业总公司审计管理办法》、《省盐业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盐业统计制度》等,各市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为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对所属企业经济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建立了企业领导班子风险抵押金制度,实行年初确定考核目标、年中监控和年终考核兑现奖惩的管理制度,使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同企业经营业绩及法人奖惩达到了有机结合。三是规范企业资产管理。企业对外投资、基本建设及技改投资、对外抵押担保等重大资产管理事项,严格按《财务制度》、《审计办法》、《基建、技改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对所属企业进行检查、监管和审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加强干部人事管理,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理念逐步体现。省总公司制定下发了《省盐务局(盐业总公司)干部人事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对所属企业的领导班子、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方面的管理逐步规范,干部交流初步形成制度,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五是企业思想工作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各企业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业务水平提高,企业先进文化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了指导作用。

6、盐行业生产能力扩大,利税增加。年,全省盐行业原盐生产量达1,652万吨,比年增长55.3%,利税额实现5.59亿元,比年增长2.25倍。

7、基本建设和技改工资增加,基础设施逐步改善

体制理顺后,至年三年期间,总公司省管项目投资达14,794万元。其中:办公设施建设6.65万平方米,仓库及车间建设2.45万平方米,为今后发展提供了物质保证。

8、资产规模扩大,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年,总公司系统内资产总额达到21.3亿元,比理顺体制后的年增加13.7%,实现利润11,579万元,比理顺体制后的年增长2倍。

(三)我省盐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盐资源缺乏统一而有序的管理。我省是盐业大省,海矿盐卤水资源十分丰富,为全省盐业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省盐业管理条例》对卤水资源的开采利用做了明确规定,由于盐行业主管部门缺乏必要的调控手段,落实法规中遇到很多困难,多数单位未经盐业主管部门批准,抢先购买开采产权,有的单位随意圈地建盐田,妨碍了全省盐业卤水资源的有序管理和合理使用,造成盐业生产无序和失控的被动局面。

2、盐厂(场)分散和小规模经营没有形成规模优势。我省海岸线长,海盐厂(场)星罗棋布。多数小盐场(场)企业规模小,生产能力弱,劳动生产率低(全省人约600吨),缺少联合和规模优势,更不能使资源优势变效益优势,制约和影响着全省制盐行业的发展。

3、对盐行业的宏观指导和对制盐企业的管理很难实现有效结合。在盐业经营管理体制上除少数计划管理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外,绝大部分制盐企业的人财务管理权都在地方。管理难度大,原盐的无序生产、无序管理、无序竞争现象依然存在。

4、思想守旧,创新意识、市场观念不强,是制约发展的思想障碍。长期食盐专营,使部分企业和职工产生过分的依赖和等、靠思想,缺乏企业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面对市场经营管理当中的困难和问题,畏难发愁,不思进取,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意识,已成为制约盐业发展的思想障碍。

5、人员多,资产状况不良,是制约专营企业发展的又一因素。年末,总公司系统资产总额21.3亿元(含下属企业),扣除不良资产数额后,实际净资产1.7亿元。部分企业资不抵债,全省食盐专营范围内的企业职工总人数14000人,工资及其相关费用支出大,使不少企业入不敷出,连年亏损。

6、食盐专营中流通环节多,经营费用高;食盐产品及多品种生活用盐品种少,科技含量低,也是影响效益提高的一个方面。

7、企业资产关系上尉彻底理顺,制约着企业发展。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司中,尚有68家下属企业的资产关系没有理顺,制约着全省规模发展。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十一五”时期为战略机遇期,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深化食盐专营,扎实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建立新型的食盐市场供应体系,切实保证合格碘盐安全有效供应;强化市场管理,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快改革改制步伐,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扩大资产和效益总量;进一步实施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多业并举,快速发展;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全省盐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业资源;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为主线,以项目带动、自主创新、企业改革改制为动力,以优化投资环境,消除瓶颈制约,改善薄弱环节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盐业经济发展新模式,提高盐业经济发展质量,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深入实施科技兴盐及人才强盐战略,确保盐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建设盐业强省,必须立足现实基础上,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强化“建设盐业强省”理念,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努力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十一五”时期是盐业战略机遇期和战略发展期。逐步缩小自身与同行业先进省市之间的差距,同其他行业在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上的差距,改革现有管理、经济体制上的不适应部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施食盐流通现代化,按现代企业管理、人才管理、经营管理方式组织企业运行,使盐业经济同整个市场经济及国际经济相互交融,促进盐业企业快速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平衡发展的原则。“十一五”期间,基本理顺直、下属企业资产及产销关系,合理调控配置资源,有序调整区域发展布局,稳定食盐专营,优化产业结构,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实现东西部区域平衡发展。

坚持发展主业、多业并举的原则。坚持巩固、完善、提高食盐专营主业,大力发展非盐产业,利用自身的技术、资源、人才、资金优势,搭建多项经济发展平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使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品门类更加齐全。

坚持科技兴盐、人才强盐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人才引进和使用力度,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成果的转换和吸收,重点发展和扶持市场前景好、产品附加值高的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力度,集中资金、技术,大力发展盐化工系列产品、深加工产品、精细化工和氯碱产品,把科技兴盐、人才强盐落到实处。

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盐业的原则。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实现全局与局部、内部与外部的和谐发展,充分调动盐业企业职工的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十一五”时期发展的主要目标

建设盐业强省,“十一五”末要努力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1、全省原盐产量控制在万吨,比年增长21%。其中省总公司拥有的原盐产量200万吨以上。

井矿盐年产量(含液体盐)达200万吨,其中:省公司控制资源100-120万吨。

2、盐化工产品产量达到40—60万吨,年增幅25%以上,海盐企业苦卤利用率达50%以上。其中澳素12—15万吨,溴的深加工率由目前的30%提高到50%。

3、全省盐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达到100—120亿元,实现利税20亿元。其中,省总公司所属生产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2亿元,实现利税2.5亿元。

4、全省食盐销售总量达到80万吨。其中,省内销售总量达到55万吨,小包装食盐销售量达到40万吨。批发企业人均销售食盐达200吨以上。

5、省总公司所属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达到48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3亿元,其他经营收入5亿元。

6、省总公司所属企业实现年利润总额达到2.6亿元,其中直属企业1.6亿元;资产总额达到50亿元,其中直属企业32亿元;净资产达到12亿元,其中直属企业5.1亿元。

7、全省制盐生产能力,年控制在2300万吨,年增幅控制在4%左右。海盐产能由目前的1850万吨,发展到2100万吨;井矿盐由目前的50万吨,发展到200万吨(含液体盐)。潍坊控制在1300万吨左右,较“十五”末减少300万吨;滨州控制在400万吨左右,较“十五”末增加250万吨;烟台控制在100万吨左右,较“十五”末减少50万吨;东营控制在250万吨,较“十五”末增加200万吨;泰安控制在200万吨(含液体盐),较“十五”末增加150万吨。全省食盐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年,其中多品种食盐和生活日用盐等品种达100种以上,销量达10万吨。

8、“十一五”期间理顺下属企业资产关系,组建省盐业集团,实现规模化经营。

9、“十一五”期间,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基本实现全省范围内的食盐流通现代化。

10、全省制盐业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居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

11、全省制盐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12、全省盐行业职工工资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上。

盐行业及分市(地)公司指标见附表。

四、十一五时期发展的相关措施

(一)坚持食盐专营政策不动摇,努力提升食盐专营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全面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组建食盐物流配送中心。

总体目标

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通过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和经营管理创新,构建全省食盐流通现代化网络体系,实现食盐分装集中化,流通配送化,销售网络化、经营连锁化、管理信息化;逐步形成全省统一,集分装加工、包装品牌、物流配送、资金结算、信息处理等为一体的食盐流通体系;加快盐业企业的联合和重组,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到年人均食盐销量达到200吨,年底全省有50%批发企业达到人均食盐销量300吨以上的目标。

主要任务

力争年底,建成海盐、井矿盐两个食盐调拨配送中心。

(1)建设海盐区食盐调拨配送中心。该中心由省盐业总公司控股,依托菜央子盐场,联合寒亭第一盐场、海华集团有限公司碘盐厂等分装设备、仓储设施和运输资源形成海盐食盐调拨配送中心承担的食盐分装配送任务规划为40万吨。年调拨供应省外食盐15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盐5万吨;年调拨供应省内食盐25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盐15万吨。

(2)建设井矿盐区食盐调拨配送中心,该中心由省盐业总公司控股,依托岱岳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肥城精制盐厂分装设备、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成为现代化食盐调拨配送中心。井矿盐食盐调拨配送中心承担的分装配送任务规划为40万吨。年调拨供应省外食盐10万吨,其中小包装2万吨;年调拨供应省内食盐25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盐18万吨;出口盐5万吨。

(3)食盐调拨配送中心承担国家、省下达的跨省、省内食盐调拨任务和储备任务,按下达的食盐调拨计划,组织食盐的分装、仓储、调运,以及辐射半径内区域市场的批发和配送。食盐调拨配送中心的公路运输配送辐射半径原则上不低于200公里,成品盐库存能力不低于一个月的销量。

(4)发挥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对食盐流通现代化工作的导向作用,调整和优化市、县级盐业公司组织结构。

第一阶段:年底前取消市、县级盐业公司的食盐分装业务,承担其区域内食盐仓储配送业务,精简人员,转换职能。

第二阶段:将食盐年销量低于3,000吨,经济状况差的县级公司逐步改为配送中心的分销站点,彻底转换工作职能,大力构建终端零售网络,开掘市场,满足市场层次需求。

(5)建立和完善食盐终端网络。建设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省贯通,村户相连的食盐销售配送体系。在全省17个市各建一处仓储配送中心;建立118个县级分销配送站;建立160家自营连锁店及4000家特许加盟店;对14.8万家零售店实行新型超市改造。实现全省食盐销售的统一管理、统一配货、统一销售和服务,将合格的加碘食盐快捷、安全地配送到消费者手中。

实现食盐流通现代化,具体按照省食盐流通现代化方案组织实施。

2、建立全省食盐储备制度。食盐及加碘食盐是人民生活必需品,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部委关于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为了确保市场供应的稳定、安全、有效,应付突发事件,争取采用省级市级财政支持和部门投资的方式,建立全省食盐储备制度。储备食盐全省定量储存,统一调配,定点存放,其数量不低于正常食盐销量3个月的水平,要定期更换,确保质量。实行专帐、专户、专库储存。争取在年前后与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同步实施。

3.加大多品种食盐及衍生盐产品的科研开发及管理力度,有序管理、集中开发、统一价格、稳定市场。力争“十一五”期间多品种食盐及其他生活用盐达100种以上,同时制定多品种盐的开发、销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进一步完善“五统一”食盐专营制度和提高食盐“三率”。“十一五”期间力争全省食盐“三率”达到100%;“五统一”制度更好地得以落实。

5.加强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力度,促进食盐市场进一步好转。逐步改变过去单纯“查、抓、罚”的执法方式,树立“服务、宣传、执法”三位一体的盐政执法新理念。“十一五”期间适度增加投入,加强盐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盐政执法的宣传力度,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堵源截流,端窝打点,杜绝假冒伪劣食盐和私盐流入市场。“十一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多方参与、反应迅速、打击有力”的社会广泛支持的盐政执法主体管理体系,为食盐专营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整合盐业资源,提高盐资源利用效益,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效益优势

1、抓住新一轮原盐产大于销的历史机遇,加快盐资源整合步伐。总公司以菜央子盐场、寒亭一盐场等企业为依托,采用兼并、联合、重组、收购等多种形式,扩大现有企业原盐产能;各市、县(市、区)公司以合资、入股、联合、参股等方式,组建新的控股或参股原盐生产企业,增加原盐生产能力。力争“十一五”末总公司控制的原盐产量达到200万吨以上。

2、利用泰安、肥城;两个井矿盐生产企业的现有资源,积极扩大投资、增加产能,力争“十一五”末总公司控制矿盐产能达到100-120万吨(含液体盐)。

3、积极参与东营地下盐矿的开发、利用。采用控股、参股、联合等方式积极投入开发,控制矿盐资源;探索矿盐资源的利用及矿卤滩晒的途径,以合资、入股、联合、参股等多元化投资方式,积极吸引外部资本,组建新的制盐或盐化工企业,提高矿盐资源的利用效益。

4、加快制盐企业结构调整。我省盐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盐、盐化工和海产养殖三大产业初具规模,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在全国盐行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全省制盐企业由年的232家调整到“十一五”期间50家左右,平均单位生产能力达30万吨以上,其中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的大型制盐业集团达到10家以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由年的8证10家,调整为1证5家。

生产规模。新建海水制盐企业生产能力达到80万吨以上,老企业达到30万吨以上;新建井矿盐年生产能力逐步达到60万吨以上,老企业达到20万吨以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年以上。

劳动生产率。海盐企业盐工劳动生产率达到1000吨/人年以上,井矿盐达到3000吨/人年以上。

公亩单产。海盐企业有效生产面积单产达到1吨/公亩以上,地下卤水制盐企业达到2吨/公亩以上。

工艺与装备。海盐制盐企业结晶池塑苫率达到90%以上,盐田作业机械化率达到85%以上;井矿盐企业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和自动化包装技术,吨盐综合能耗140公斤标煤以上。

产品质量。食用盐,工业达到国家标准;盐化工产品质量满足用户要求,并处国内先进水平。

5、实施“品牌强企”战略,力争“十一五”期间“鲁晶”品牌争创名牌和中国名牌称号。

(三)大力发展非盐产业,拓宽经营范围和渠道,培养新的效益增长点

1、树立盐业强省理念,加大盐化工产品的科研及开发力度。一是以溴为中间体,大力发展溴系列产品的深加工,加大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根据市场要求,掌握原盐资源,适度发展两碱工业;三是更新观念,抓住机遇,与有关部门合作或联合,条件具备时参与盐化工以外的项目投资,对一些精细化工项目在做好论证的基础上争取快上,使其早见效益;四是采取各种融,投资方式,集系统优势,建骨干项目,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采用投资参股,职工入股等方式,设立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提高系统经济效益。

2、做好工业品总经销,总文章,适度发展房地产业。继续做好工业名牌产品总经销、总工作,“十一五”期间每个市公司都要有自己的总经销、总产品。到“十一五”末,全省总经销、总产品销售收入达2亿元以上。

利用闲置及改造的土地资源,适度搞好房地产开发。在摸清所属企业闲置和改造土地资源的基础上,由总公司组织成立房地产开发投资公司。重点对各盐业转运处及日照敖头盐场等海边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进行论证后组织开发。开发形式采取合作,合资等,与具有良好信誉及开发资质的开发商联合,投资主体可采取多元化方式。到“十一五”末,房地产开发销售收入达5亿元以上,使其真正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3.稳步发展和扩大水产品及海珍品的养殖规模。沿海地区要继续大力发展海参,扇贝,珍贵鱼和对虾及其他海珍品的养殖。在巩固现有养殖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市场需要且价值高的海产品,提高海产品养殖的效益。利用现有盐田逐步实行退盐还养,发展集约化,规模化,工厂化海产品养殖基地。“十一五”期间养殖面积达到200万公亩以上,产值利润占全行业20%以上。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系列产品的开发。“十一五”期间,市、县(市、区)公司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争取新上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利用盐资源优势,开发以盐为主辅原料的系列产品;养殖业形成育苗、饲料生产、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新格局;开发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

5.发展沿海盐田旅游。是旅游大省,盐田旅游是一个新兴区域,充分利用春、夏、秋季节,开发盐田旅游,利用独特的卤水浴、垂钓、参观晒盐、收盐、食盐加工、养殖项目,品尝海珍品等,吸引游客。同时,开发销售多种盐旅游产品,增加企业收入,树立盐业形象,提高经济效益。

(四)构建以资产为纽带的盐业集团,加快联合步伐实现资本规模扩张,壮大集团实力

构建盐业集团,是实现盐业强省的重要举措。集团组建要以资产为纽带,组织省、市、县级公司及定点生产企业和所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加入集团,成为集团成员。集团以直属企业资产为核心,以理顺下属企业资产为依托,以建设食盐物流配送体系为纽带,组建产供销一体化的大型盐业集团。对下属企业资产质量好,有发展前景的,采用上收参股,兼并等方式成为集团成员;对资产质量差的进行破产或重组,注册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集团成员。依托专营体制和经营优势,逐步开拓其他行业和经营领域,壮大集团规模和实力。

(五)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切实增强企业活力

“十一五”期间,继续推进全省盐业企业改革,使盐业成为以食盐专营为主,集原盐生产,食盐流通,海产品养殖加工,其他产品生产、经销,服务一体,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

1、争取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支持,制定改革方案,理顺下属市、县(市、区)盐业公司的资产和人事劳动管理体制,实现全省盐业产供销和人财物的一体化管理。

2、实施对总公司直属的五个盐业运转处内部改革改制,使其退出国有企业序列,组建符合市场要求的有限责任公司,走向市场,开展经营。力争年底五个盐业转运处改革改制完成。

3、以食盐专营政策为指导,对食盐定点企业实行改革,培植发展以海、矿盐为主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走规模生产,集约经营,规模效益新的企业发展之路。依靠大型企业的辐射带动,实现全省食盐的统一分装和集中配送,实施食盐生产、加工、分装、配送、供应的一体化管理。

4、整合批发企业,减少流通环节。“十一五”期间,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结合食盐物流配送中心的配送范围,对县级以上批发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合理界定县一级食盐供应机构的布点,减少流通环节,逐步实现食盐流通现代化。

5、继续推进省、市、县(市、区)三级盐业公司“三项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改革工作。按照现代化企业管理要求,全面搞活企业内部的经营和管理机制,优化内部经营和管理环境。安置富余人员,切实提高效益。

(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发展战略

1.吸引外资,新建或技改一批项目。根据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十一五”期间,把吸引外资,合作合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既要引进国外资金,也要引进企业以外的资金,通过引进外资建成一批效益好的项目。同时利用盐业产品的自身优势,扩大与国际上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同国内各行业的交流与合作,稳定现有出口与合作交流渠道,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对外进出口业务。

2.扩大对外合作交流的规模和层次,培养和开拓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提高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加强和扩大同省内外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方法,吸收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式,缩短与先进企业的差距。

(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科技兴盐,人才强盐”战略

1.建立系统内的科技产品研发中心。针对食盐及盐产品品种少的现在状,“十一五”期间,拨出转向资金建立盐业研发中心,成立专门机构,组织科技人员,进行化工产品,多品种盐等产品的科研开发,为建设盐业强省服务。

2.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下人才的培养、引进、交流和使用制度,把“科技兴盐,人才强盐”的战略落实到实处。

一是推进人才类管理。建立健全合适不同层面人才特色的人才分类管理体制。结合全省盐业系统各企业,各单位工作,科学合理设置职位,明确职责,实施岗位与人员的分类管理,逐步变人员的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考核、培养、引进、配置、激励、监督约束,任职资格认定的管理体系,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服务。

二是建立和完善开放的,竞争有序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配置新机制,实现人才资源的高速共享。在人才市场化的配置中,要依靠市场规律和人才供需关系,契约关系的相互作用,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以适应盐业经济高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三是建立多元化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十一五”期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专业培训和素质教育,加快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要坚持把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年轻人才的培养,作为人才工作的战略重点。做到优秀及骨干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后辈人才超前培养,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制。

四是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创新用人政策。首先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因需设岗,竞争上岗,择优聘位,以岗定薪,动态管理”的用人政策,形成“选人有条件,上岗有责任,竞争按规则,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的用人制度,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新型人才机制。

其次要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以品德,能力,政绩提拔使用人才,优化内部分配制度,稳步提高人才薪酬,积极探索实行收入与劳动贡献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并逐步建立和完善盐业系统的人才储备库。

(八)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实现盐业职工的全面发展

1.稳步推进改革,保护职工权益。改革的目的是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在企业内部改革中要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的利益。

一是建立“以人为本,利益兼顾”的和谐劳动关系,使广大职工的多项劳动权益的到有效保障,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二是重点建立好“五个机制”,即: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平等协商谈判机制、劳动争议调节机制、劳动保护监督机制、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机制。通过机制的建立运行,确保职工和企业利益。三是提高职工收入水平,提升职工生活质量。通过企业的不断发展,落实广大职工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要拓宽职工增加经济收入的渠道,提升生活质量。要保证国家规定的多项福利待遇全额发放,各种保险按时缴纳。“十一五”期间,所有企业的工资都要达到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上。

2.实现全省盐业经济均衡发展和职工收入的共同提高。“十一五”期间要采取措施,逐步缩小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差距。东部经济总量,质量和发展速度远远高于西部,发展的不平衡,加大了职工收入的差距,制约着全省盐业经济的发展及和谐盐行业建设。“十一五”期间,一是要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政策扶持力度,在资金,技术及项目上适度倾斜,支持西部发展。二是逐步开展西部与东部干部的航向交流,提高西部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开拓能力,缩小东西部企业之间的发展差距。

3.加强职工道德,文化思想建设,促进全省企业和谐发展。继续开展三个文明建设,全面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同时不断加强各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创新凝聚离和战斗力;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环境保证。“十一五”期间工作重点,一是要围绕学习贯彻“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巩固提高职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意识,树立和培养高尚的盐业职业道德和食盐专营的社会责任。二是大力弘扬“团结务实、拼搏奋进、优质高效、争创一流”的鲁盐精神;三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宣传工作和信访工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工会法》和《劳动法》,把“理解力、关心人、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整个经济工作全过程。

“十一五”期间,任务艰巨,风险与机遇并存,困难与成功同在。全省盐业干部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国资委领导下,同心同德,战胜困难,团结奋进,为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建成盐业强省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