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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进度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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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进度情况报告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截至4月20日,全市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06套、1.53万平方米,完投资300万元,分别占全年计划新建廉租住房830套、4.15万平方米、总投资5722万元的37%、37%、5%。其中:区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52套,完投资150万元,分别占全年计划新建廉租住房152套、总投资912万元的100%、16%。县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58套,完投资150万元,分别占全年计划新建廉租住房158套、总投资949万元的100%、16%。县全年计划新建廉租住房162套,总投资1215万元;县全年计划新建廉租住房108套,总投资972万元;全年计划新建廉租住房110套,总投资770万元;县全年计划新建廉租住房90套,总投资593万元;全年计划新建廉租住房50套,总投资375万元。以上五县新建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已落实,均未开工建设。

(二)租赁住房补贴计划执行情况。截至4月20日,全市共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955户、65.3万元,占全市全年计划发放租赁住房补贴5500户、760万元的36%、9%。其中:发放586户、9.3万元,县发放615户、27万元,发放754户、29万元,其余5县区均未发放。

(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展情况。截至4月20日,全市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70套、1.85万平方米,完投资300万元,分别占全市全年计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717套、4.6万平方米、总投资6465.8万元的38%、40%、5%。其中: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8套、完投资50万元,分别占全年计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08套、总投资450万元的100%、11%。县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2套、完投资100万元,分别占全年计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42套、总投资560万元的100%、18%。县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20套、完投资150万元,分别占全年计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20套、总投资800万元的100%、19%。全年计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38套、总投资1255.8万元;县全年计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67套、总投资1700万元;县全年计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42套、总投资1700万元。以上三县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土地已落实,均未开工建设。

(四)城市和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截至4月20日,全市城市和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68户,完投资400万元,分别占全市全年改造任务468户、总投资3194万元的100%、13%。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02户,完投资300万元,分别占全市全年改造任务202户、总投资1767.6万元的100%、17%;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66户,完投资100万元,分别占全市全年改造任务266户、总投资1260万元的100%、8%。分县区情况:县城市和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386户,完投资240万元,分别占全年改造任务386户、总投资2520万元的100%、10%。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20户,完投资200万元,分别占全年改造任务120户、总投资1260万元的100%、16%;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66户,完投资40万元,分别占全年改造任务266户、总投资1260万元的100%、3%。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0户,完投资50万元,分别占全年改造任务50户、总投资350万元的100%、14%。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0户,完投资100万元,分别占全年改造任务20户、总投资324万元的100%、31%。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2户,总投资183.6万元,正在实施拆迁工作,完投资1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但是,工作进展与目标任务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城市低保以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工作相对滞后。各县区认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尚未确定和公布,新认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工作至今未开展,直接影响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据库的完善,制约着住房保障扩面和经济适用住房规范管理。

(二)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制度执行不到位。除外,其余各县区均未按季度要求发放,发放工作滞后造租赁住房补贴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大量滞留。

(三)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开工率低。截止4月20日,全市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开工率仅为37%,特别是县、县、、县、五个县廉租住房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与今年4月全面开工建设的目标要求差距较大。

(四)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政策执行不及时,部分县区级财政配套资金不能有效落实,直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个别县区对新建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5%的比例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储备工作重视不够,效不大。

(五)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不健全,缺乏专职人员,县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协调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部门之间协作还不够紧密,造住房保障对象的年度审核、认定、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前期准备、资金落实和住房保障统计报告等工作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全面完住房保障工作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市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靠实责任,强化措施,下大功夫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确保今年全市住房保障责任目标全面完。

(一)切实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尽快落实建设用地和资金,完善建设程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于近期全面开工,确保历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尽早竣工入住。

(二)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一是切实抓好租赁住

房补贴发放工作,在确保按季发放的同时,实现按月由商业银行直接发放。二是尽快开展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健全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据库,切实推进住房保障扩面工作。三是认真抓好住房保障资金筹集和使用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工作,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的及时落实到位。

(三)认真抓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一是认真执行住房保障各项制度,实现住房保障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有效推进工作进度。二是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和计划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项目储备工作。

(四)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的规范运行工作。尊重群众意愿,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运行程序,确保分配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在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教师安居工程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