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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规范开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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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规范开展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位于省东南部,区是市中心城区。全区总面积2442平方公里,辖10镇6乡、420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43个社区居委会,全区总人口65.54万。近年来,省市民政部门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投入资金大幅增加,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区城市共纳保17695户46892人,月发保障金585.98万元,月人均补差125.47元/月,累计发放低保金3328.07万元。农村低保保障对象11232户35884人,月人均补差72元,季度发放保障金775.98万,上半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551.97万元。

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加强城乡低保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启动实施提标工作,全面扎实有序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大力宣传政策。今年,省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提标后的标准为2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850元/年提高到1096元/年,平均补助由65元/月提高到72元/月。为了规范提标工作,扎实完成提标任务,成立了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向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任务要求,为我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对乡镇(街道)社区干部和参与提标的工作人员,就提标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对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进行了培训,做到工作人员要做到政策熟悉,广大群众政策知晓,确保提标工作“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实施。

二是确定提标范围。明确保障标准。提标任务实施中,按照省、市关于农村低保标准由月均65元提高到72元的要求,结合我区目前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标准达到70.8元的实际,拟对二类对象在月人均70元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提补3.0元。对于城市提标工作,各社区结合提标工作,进行清理整顿。严格按照月人均收入低于230元的新标,成立提标工作审核小组,全面测算家庭收入补助标准,上报街道和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三是全面调查摸底。合理确定补差标准。提标实施中,各乡镇(街道)组织工作力量,深入村组(社区)开展以户为单位的城乡低保对象排查排摸工作,认真测算困难家庭收入,根据家庭收入确定差额补贴标准,建档造册,编制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提标对象表册。

四是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提标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个人申请、村委(社区)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工作程序,通过申请人陈述、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提供相关证明等方式,核实家庭收入,确定补助标准。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提标的具体管理和初审工作,坚持谁调查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提标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实施。

五是加强动态调整。及时规范完善。按照方案要求,集中时间,组织人员,全力对辖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普查,共清退766户、1603人;同时对65户、176名困难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清理整顿中,坚持属地管理,认真自查自纠,及时规范完善,加强动态调整,严格审核程序,完善档案资料,落实“三公示”和“五个程序”着力打造阳光诚信低保。5月底全面完成了区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区城市低保共提补10528户26756人,提补人数占保障对象的57.94%月提补资金达52.8万元,提标后月补差标准为125.77元;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对二类保障对象14952人实施提标提补,月增加提补资金41.8万元,月人均提补3.0元。

三、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靠实工作责任,全面有效开展全区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局成立了由局长李仲强任组长、相关人员为副组长、低保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区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区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市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内容》通知,坚持从“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开”入手,进一步明确“规范领导责任落实、规范政策法规运用、规范保障标准制定、规范保障对象确认、规范操作程序、规范日常管理事务、规范资金发放使用、规范资料档案管理”八个方面的内容,并对街道、乡镇开展低保规范化建设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责任靠实,措施有力,目标明确。区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区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了省、市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的相关精神,安排部署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具体目标和任务,扎实有序开展规范年宣传活动。同时,加强低保工作人员学习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集中学习低保有关法规文件,力求使工作人员政策熟悉,工作职责明确,操作规范严格,广大群众政策知晓,关注支持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和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

二是采取各种措施。强化政策宣传。针对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群众联系紧密的特点,加大了低保规范工作的宣传力度,印发了城乡低保评议记录、城乡社会救助文件资料汇编》城乡低保宣传单、民政工作手册,同时下发了市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标准》通知,积极组织和引导各街道(乡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与中国移动分公司协调联系,开通了惠民百事通”用短信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城乡低保提标和规范宣传年活动;设立了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咨询点,集中组织全区各办事处、社区主任、工作人员在中心广场举办了区城市低保规范性宣传年宣传活动,对广大群众面对面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现场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区民政网开设了宣传专栏,撰写宣传信息,其中有2条被《民政动态》市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简报》采用,1条(阳光低保”惠民生》被《日报》采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悬挂条幅、开办宣传栏、黑板报、刷写通俗易懂的固定标语、深入居民农户向广大城乡居民宣传低保政策法规;为了把宣传报道工作引向纵深,区广电局的协助下,制作了阳光低保,情暖》专题电视宣传片,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同时,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区民政局设立了民政服务大厅,16乡镇成立了民政工作机构,设立民政服务办公室,统一配备了档案柜、办公桌椅、办公电脑等设备,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是明确“六严格”目标。深入推进规范宣传活动。为了使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取得有效成果,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抓住关键环节,解决存在问题,以“六严格”全面促进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主要是严格操作流程,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民小组摸底排序--村(社区)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操作流程开展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决杜绝随意简化程序或“隐瞒不报”暗箱操作”等现象。严格民主评议,建立健全村(社区)不少于20人的民主评议库,落实逐户逐人评议的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包村(社区)干部全程参加并指导村(社区)民主评议会议,对有争议、有举报的重新调查评议,从源头上解决“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严格对象确定,坚持村(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和区民政局三级联合入户调查、审核制,新纳对象要做到100%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严格“三榜公示”坚持实行村(社区)调查评议后公示、乡镇审核后公示、区民政局审批后公示的三榜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均设立了固定的社会救助公示栏,公开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和举报监督电话,公示城乡低保评议、审核和审批结果,做到政策、对象、标准、资金“四公开”严格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做到区有室、乡有柜、村(社区)有盒、户有证”区、乡两级建立纸质和电子两种档案,依托低保信息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低保对象档案使用统一设计的申请、调查、审批等表格,做到一户一档、分类编号、标识清楚,审核和变更材料及时入档。严格资金发放,坚持审发分离,由区民政局负责审核对象,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发放。城市低保金每月发放一次,由邮政储蓄银行将资金划入城市低保对象存折;农村低保金每季度发放一次,通过强农惠农一册明”一折统”形式发放到户。

四是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成效明显。为了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督查力度,按照《市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标准》6月份,集中时间,统一组织工作人员,分组多次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采取随机抽查和全面检查的方法,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进行督查,现场指导完善资料、表册编制等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项目,保证了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规范、有序实施,并取得实实在效果。一查领导责任是否得到落实。乡镇(街道)否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城乡低保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否把城乡低保工作列入主要议事议程,否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及制定实施方案。二查保障对象是否准确。各社区(村委会)否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并按照家庭收入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否做到按类施保,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否做到应保尽保。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否坚持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区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审核、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否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三公开”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对一些争议问题,否做到重新调查、评议、审核。四查规范管理是否到位。低保制度是否健全,配套政策法规体系是否完善,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监管管理是否到位。五查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城市低保资金是否按每月发放一次、农村低保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的要求,按时实行社会化发放,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虚报、冒领低保金行为。六查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档案是否健全规范,低保对象是否材料齐全,一户一档,变更审核情况是否及时归档。七查宣传教育是否经常有效。主要负责工作人员是否将城乡低保工作宣传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宣传教育安排是否连续不断,宣传教育形式是否灵活多样,城乡居民对低保政策是否清楚,城乡低保工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政策并能正确运用政策开展工作。通过督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城乡低保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公正、透明,确保了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有效进行,有力推动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市民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区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提标任务有序推进,但与省市高度关注民生的要求相比,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城乡困难面较大,城市失业人员多,农村基础条件差,贫困人口多,保障任务十分艰巨;城乡低保对象管理机制还不够顺畅,保障对象还存在家庭收入核实难、申请对象情况调查难、退出机制实施难的问题;各级低保办公经费紧张,没有专用车辆,没有列支办公经费,一定程度上影响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下一步,严格按照检查组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查找不足,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效的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稳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加快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