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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深入发动全面开展治理规划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规划系统内贯彻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具体情况,从四个方面做以简要汇报:
自今年2月24日,国务院总理在全国廉政会议上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以来,我们规划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优化政务环境、建设“诚信”机关为目标,以强化效能监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转变机关作风、加强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为重点,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战略部署,狠抓具体落实,规范行为,净化环境,为推动规划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健全组织机构,周密安排部署
全市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协同监察室对规划系统机关处(室)、分局、下属院队等进行了调研,征求基层组织的意见,进一步摸清了整个规划系统的具体情况,了解广大干部职工对治理商业贿赂的认识和看法。我们把局系统内的总体情况详细汇总后,专门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在规划系统全面展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上通过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治明为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先忠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规划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在局监察室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规划系统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成员处室各司其责,机关处室、下属单位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会上还通过了《太原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并就治理重点、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政策规定,做出了具体要求。5月16日,我们组织各处(室)、分局全体人员及各下属院队中层以上干部220余人,召开了全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动员大会。会议邀请了省建设厅、市纪检委领导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后,各基层单位又分别进行了再动员。6月7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召开了会议,传达了省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开展情况,并根据人员的情况,分别成立了督导检查组、资料组和案情调查组,细化了人员分工,为深入开展局系统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统一思想认识,开展自查自纠。
为确保局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部署上来,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我们在思想发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
一是在反复动员、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规划系统各部门相对集中时间,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重点针对2001年以来的观念和行为进行了“三查”。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是否有商业贿赂是权利交易的“潜规则”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充满信心;二查行为,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是否有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银行消费卡、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三查制度,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查找经营、财务、购销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帐外帐、帐外物等,机关各部门要从制度建设方面认真查找监管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二是各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的归纳整理,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的重点。通过调查摸底,了解到规划系统在治理商业贿赂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环节和表现:在行政审批中,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钻法律、法规的空子,或者打“擦边球”,收受好处费,为开发商、企业、建设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大开方便之门;在监督检查中,工作人员利用检查权对违法建筑开“绿灯”,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从中收受好处;在重大规划设计项目招投标中,工作人员利用发包权收受投标人的贿赂,或收取好处后强行指定中标方。针对以上易发生的问题,我们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全面认真的剖析反思,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人员、落实时间。最后将整改的情况进行梳理,以工作报告的形式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时对各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落实效果不好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监督其重新进行整改。在查办系统内商业贿赂案件和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过程中,组织力量排查线索,拓宽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在局机关一楼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扩大案件来源。正确把握政策和适用法律,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动员、督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人员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处罚。对查出的大案要案,又不主动交代问题的人员,要立案调查,一经查实,依法处理,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各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内控机制,以便巩固自查自纠成果,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扎实开展。
三、坚持惩防并举,建立长效机制
我们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形成以“领导当表率、党员为主体、制度做保障、群众来监督”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规划系统工作实际,以“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监察提效”为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有部署、有指导、有监督、有检查、有总结、有提高,建立健全了抓好这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每周定期召开规划技术审查会,对重大规划技术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并形成规划技术审查会会议纪要,作为规划部门对相关规划问题的集体意见和规划审批的依据之一。我局起草了《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并联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增大审批透明度,推行“阳光规划”,从审批这个环节上制止商业贿赂滋生蔓延。
二是不断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的制度建设。1、大力实施“一书两证”审批效能监察督办制度。市政务大厅规划窗口接到建设单位报件后,整个审批流转过程立即进入规划局内部联网的计算机图文办公系统,由局监察室通过计算机对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如出现部门超过规定办理时限的情况,立即给予红灯警告,发出督办通知书,并由局纪检组在局办公会上进行通报,责成部门负责人向局办公会作出解释说明。2、制定出台了《太原市规划局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的情形和追究形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有效防止和遏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坚持一次告知制度、首问首办制度、建立“ab”角无缺位工作制,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杜绝建设单位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
三是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监督形式。1、积极开展行风监督活动。我们在“一书两证”核发的同时,每一个项目都同步发放“服务跟踪卡”,对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遵守廉洁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2、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切实加强规划干部队伍的民主化管理。3、坚持违法处罚案件回访制,不定期对被处罚单位进行回访,检查办案质量、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情况。杜绝工作人员利用监督检查权收受贿赂行为的发生。
四是把规划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了适合太原市城市规划发展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同时,对原有的《太原市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办法》、《太原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太原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太原市市政管线工程管理办法》四个行政规章进行了重新修订,使权力运行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制定了重大规划项目设计方案招投标制度,对招投标组织机构、招标范围及方式、招标程序和监督检查等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规划项目招投标行为和不正当的交易行为,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五是积极与检察机关、监察、土地、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起联合机制,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近段时间的工作,我们感觉到,商业贿赂尽管普遍存在于各个行业,但大多数作为一种“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而且大多数是私下交易,不容易发现。为了组织力量排查线索,开展工作,针对存在办案经费紧张,办案工具缺乏,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的问题,建议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经费投入,加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力度。
以上是我们规划系统近日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情况,虽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支持和监督帮助下,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突出治理重点,克难攻坚,更好地把治理城市规划系统的商业贿赂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