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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人大代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
作为政府基层单位的一个责任人,有幸成为这次人大常委述职评议的对象,借此机会,我衷心感谢组织上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可直接向各位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各界群众意见、接受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的机会。
本人于2001年7月受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自治县民政局局长,2002年12月换届后,承蒙组织信任,再次被任命为民政局局长。四年多来,在自治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紧紧依靠和团结局领导班子和全县民政干部,以维护稳定大局为目标,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宗旨,主动贴近群众,扎实工作,推动我县民政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述职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民政是政府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其工作对象主要是灾民和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还有革命伤残军人、军烈属和退伍军人。每天大量接触的是人们日常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其工作既平凡而又繁杂,但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却息息相关。因此,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执政为民、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本人上任后,深知责任的重大,因此,上任伊始,我就横下决心,一定要竭尽全力,不辱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民政工作,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在具体工作中,我一是虚心求教,在加强思想政治修养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向一切内行的同志学习,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掌握各项政策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领导水平。二是求真务实,踏实工作。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经常到最困难问题最多乡镇灾区和村屯调查摸底,掌握实情,为把握全局,制订全局工作计划和解决实际问题,实行科学的决策和领导打下坚实的基础。四年多来,除了外出开会出差和学习外,凡是基层和群众有反映或问题较多,需要领导拍板的,我都几乎做到有求必应,亲自下去了解情况,及时帮助基层和困难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很少过上礼拜天和节假日。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要搞好民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本人上任以后,根据上级的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在继承和发扬前届领导班子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和制定了新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要求全体民政干部要以“为民解困”为第一要务,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大力弘扬民政“求真务实,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勇于奉献”的“孺子牛”的精神。并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为前提,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逐步完善管理机制为基础,以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以开展民政基层行风评议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民政干部队伍的建设,使全体民政干部充分认识到搞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提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全局形成一个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也是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的根本保证。任职以来,我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实行规范化的民政管理,作为搞好民政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来抓。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时期实行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自觉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主要靠行政手段和凭老经验管理民政事务的传统工作方式中转变过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强烈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由于民政工作内容多,范围广,故与之有关的法律很多,仅社会保障、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管理等方面,专门的法律法规就有30多部,这些政策法律能否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民政工作的好坏。几年来,我一直把学法用法作为搞好部门工作,实现民政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投入资金为单位干部职工订阅各种法律法规专刊、汇篇和书籍,同时通过举办各种法律讲座、业务培训、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和带动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为依法行政,遵法守法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对民政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几年来,我把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作为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的一个重要措施,一方面,通过实行服务承诺制和政务公开,把全局各个股室和岗位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对外进行公开,特别是把群众最关心的各种救灾救济款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的条件及程序,以及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管理办理各种手续的程序和收费标准、办理时限,以规范固定的版面在全县各乡镇民政办和民政局最显眼的位置进行公开,把政策交给群众,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干部职工自觉履行职责,照章办事,减少凭感情办事或优亲厚友等违章违纪事件的发生,使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群众比较满意。
三、认真执行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倾听代表呼声,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代表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是关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大事,作为一名人大任命的基层领导干部,我深切认识到,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倾听群众的呼声,接受社会监督是自己一项义不容辞的基本职责。因此,我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通过的决定和决议提出的要求和任务,都要进行认真地学习,并且结合部门的业务,认真抓好落实。对每年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都把它列入民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亲自审阅,亲自组织办理,并按规定时间认真给予答复,能办得到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予以落实,一时办不到的也要派人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办理。几年来,根据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建设村委办公楼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及时组织力量经过深入调查,并积极争取资金,先后完成新建、维修和扩建了村民委员会办公用房53个,新建、维修和扩建乡镇办公用楼4座,为加强我县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对于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我一直把它作为了解民情,倾听群众呼声的一个重要渠道,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行动上做到满腔热情,有问必应、有应必果。同时通过实行接待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有效地杜绝了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事互相推诿拖拉的衙门作风,让群众满意。
四、尽职尽责,扎实工作,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本人任职以来,在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紧紧依靠全县民政干部团结奋斗的力量,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县民政工作取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8个方面:
第一,救灾救济工作成绩显著,有效解决了全县灾民和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我县是个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旱涝灾害,还有局部引发的山体滑坡、火灾等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加上还有4-5万老、弱、病、残、痴呆孤、幼等弱势群体和部分下岗困难职工,以及优抚对象,都需要政府救助才能维持正常生活,全县救灾救济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作为民政部门,面对如此众多的弱势群体,工作丝毫不能含糊,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本人任职后,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时刻把关心困难群众的疾苦记心上,切实把解决困难群众吃、穿、住等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头等大事和中心任务来抓。并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认真制定救灾应急实施方案,提前做好各种防灾救灾的准备工作,一旦出现灾情,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抢险救灾。二是认真开展各种灾情的调查核实和上报工作,积极联络和疏通各种关系,千方百计争取上级各项救灾经费的援助。几年来,我坚持做到逢灾必到,每次都带头亲临灾害发生第一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全体民政干部一样,哪里有灾情,那里就有他们的身影,从始至终与灾民一道同甘苦,共患难,千方百计及时为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与时同时,每次灾情发生后,我都亲自到自治区民政厅和市民政局请示汇报,争取上级在经费上的援助。几年来,我县抗灾救灾所需经费,90%以上都是上级民政部门予以倾斜资助的。三是认真核实和发放各种救济款物,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据初步统计,全县2001年以来共发给灾民和各种困难户救灾救济款179万元,大米145万公斤,衣被2.36万套/床,蚊帐6000床,维修和重建房屋925间,累计救助人口达7.3万人次,使灾民有饭吃不挨饿,有衣穿不受冻,有房住不露宿。特别是2002年的“6·16”和2004年的“7·20”,我县连续遭受两次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全县13个乡镇全部受灾,人口达28.5万人,其中成灾19.9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2亿元。我带领民政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在自治县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工作,与全县干部群众共同与洪魔作斗争,战胜了自然灾害,确保全县大灾之年群众生活稳定,没有非正常现象发生。2004年全县灾民新村和灾后民房重建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受到自治区民政厅的通报表扬并在全区现场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第二,认真落实国家社会保障政策,全县五保供养和特困户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本届在职以来,认真抓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县五保供养人数由原来的400多人,增加到目前的1616人,而且供养标准也由原来的月人均35元提高到目前的70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第三,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整个低保工作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县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人数大大提高。由2001年仅县城的28个“三无人员”,扩大到目前的13个乡镇44个厂、矿企业和单位2500多户3500多人,基本达到应保尽保。月最低保障标准也由原来的70元提高到110元。全县4年来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654万元,累计救助人数达到12.06万人次,为解决下岗困难职工生活,支持我县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全县优抚安置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各项优待政策和定期补助都能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兑现。城镇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基本能按时完成任务,双拥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各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据初步统计,本人任职以来,全县民政共争取到上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80万元,先后投入建成了天河、黄金、桥头、下里、小长安五个乡镇敬老院和18个五保村,今年还有10个五保村又在建设之中,县级光荣院和福利院也已经全部完工并准备投入使用,这些项目全部建成后,可以安排450至500个五保和老人入住。为解决全县五保和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乐、老有居,推动全县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还争取经费投入20多万元,维修扩建了县级革命烈士陵园,使之面貌焕然一新,为我县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群众休闲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六,全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乡村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任职以来,我县先后于2002年和2005年依法圆满完成了第三届村委会和第四届村委会和第二届社区“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选拔和配备了一批新的年富力强的基层干部队伍。同时今年的7月又顺利完成了下里、桥头两个乡镇的撤并任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全县从2002年以来,经过我县民政部门的多方努力和争取,先后获得上级补助经费200多万元,完成新建、维修和扩建村委办公楼53个,乡镇办公楼4座,创造了我县有史以来一次投入和建设乡村办公用房最多的一年,为改善基层办公条件,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办了一件实事。
第七,全县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乡镇勘界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得到自治区的表彰。
第八,统筹兼顾,积极完成县委、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实行机构改革以后,我县民政工作长期处在人少事多的状态,特别是在重灾年份和春夏荒季节,人员更加紧张,我坚持以大局为重,实行统筹兼顾,积极组织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经常加班加点,在全面完成年度业务工作任务的同时,集中力量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给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一是投入10万多元,按时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本局的野生毛葡萄基地建设任务;二是先后投入10多万元,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疑似“非典”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病人隔离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三是筹集资金完成罗城大酒店的装修和一平路、小长安甫村建设的集资任务,为我县成功举办河池市第六届铜鼓山歌艺术节和20周年大庆活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今年8月,经国家旅游部门评审,下文评定罗大为二星级饭店,开创了罗城拥有星级饭店的历史,为实施县委“旅游旺县”的工作思路创造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还长期抽调一名副局长,配合政府抓好罗融公路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廉洁从政
作为主管全县民政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几年来,我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理论联系实际、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自己立身做人、履行职责的前提和根本保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把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干事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主动贴近群众,积极深入基层开展各种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千方百计帮助基层和困难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几年来,经过本人亲自深入调查核实后进行拨款和安排各种救灾物资,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人数多达数千人以上。还有积极联系有关慈善机构(如世界宣明会、中国慈善总会),为我县灾区群众捐助大米270吨;帮助东门镇章洛村一名孤儿贫困生免费30万元就读澳门科技大学;引进10万元资金为天河镇进新村维修灾区公路。尽力帮助灾区群众及有关村委、部队和学校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
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我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重大经济开支、重大项目安排和重要工作部署,都召开党组或局务会议,在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决策。同时在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几年来,我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自治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为亲属谋取利益。
在用人问题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办事,坚持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核,群众评议,竞争上岗。在经费使用上,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执行,重大开支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一般性开支的拨款,坚持事先组织调查研究,详细了解情况后制定方案,经相关业务股室、财务和分管副局长集体讨论后决定;重大工程项目都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一般项目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由相关股室和分管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不搞个人说了算。
回顾几年来,我在民政局局长的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做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县委、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全局从2002年起,连续获得文明单位的称号,2003年荣获全区乡镇勘界工作先进县,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年获得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分别获得全县防治伤寒副伤寒、河池市第六届铜鼓山歌艺术节和县庆20周年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本人2002年和2003年度年终考核也连续评定为优秀干部。这些成绩的取得,首先归功于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同舟共济,互相配合,与全体民政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过去任期的几年中,我的工作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与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在深度和广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与形势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个人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干部的管理还不够严格,有重业务管理,轻思想教育的偏向。三是全县民政的人员编制偏少,办公条件差,缺乏必要的设备,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每月要调查审核3000—4000多人,发放经费25万元左右,目前还没有落实一个专职人员,只靠临时抽调其他股顶替,造成工作被动。四是部分民政干部素质低,加上有的人员变动频繁,对各项民政的政策法规掌握不够全面,业务不熟悉,造成一些民政对象本来可以在基层就能解决的问题,也要跑到县级民政或有关部门来反映,群众不满意。五是全县民政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够健全和完善,对五保户和各种弱势群体的救助和供养,主要还是靠单一的政府支付、社会救助的机制和体系尚未形成,给全县救灾救济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实践,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抓好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多与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和联系,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改善民政办公条件和增加必要的设施,为搞好民政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面向社会,不断加强和完善我县的社会保障体系。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我愿意诚恳地接受自治县人大常委对我任期工作的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认真抓好整改,力争把今后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我将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决心以这次述职评议活动为动力,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严格要求自己,加倍努力工作,团结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发扬成绩,纠正缺点,努力把民政局建成一个高效廉洁,扎实干事,让群众满意的政府职能部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