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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编制“十一五”规划是指导全市国税系统2006年至2010年各项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对于勾画宜昌国税未来发展蓝图、推动宜昌国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全市国税系统规划的编制,我们的建议是:
一、必须认清规划的环境
“十一五”期间是全市国税系统发展进程中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也是争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取得新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此,必须审时度势,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十一五”国税事业发展的环境、形势与任务,才能科学规划,准确定向,有所作为。在分析“十一五”规划的环境时,宜从以下方面分析入手:
一是税收改革环境。即将推行的各项税收改革,从征管改革、税制改革到税务机构人事的改革,是“十一五”规划必须优先考虑的体制变量,因为这些改革不仅影响着机构发展的方向、规模和结构,也影响着国税机构运行方式和管理手段。可以预见,“十一五”期间,税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入,逐渐向国际靠拢,消费型增值税得以推行,遗产税开征,两税合并,税收基本法择吉出台,税务机构逐步定型,税务机构以及各级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日益法制化、规范化,分税制体制也将得到规范,自行改革调整的空间将越来越小,税收征管也越来越国际化、现代化、科学化。
二是行政运作环境。在21世纪全球一体化、经济知识化、社会信息化三大发展趋势和政府公共管理现代化的推动下,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已成为新时期政府改革的主要方向,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日趋规范,一些新的管理规范措施如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将陆续推出,各方对国税部门的监督将有所强化,并对国税部门工作的质效提出更高要求。要求更高、预算偏紧、管理趋严可能是“十一五”期间行政运作环境的主要特征。因此,对于“十一五”期间的行政资源的预期应保持谨慎乐观。在“十一五”规划中,应从紧安排各项事业的预算,尽量不安排具有一定预算风险或自筹资金的项目。
三是市域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十一五”时期,正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进一步实施呼应汉渝、沿江突破和建设水电名城发展战略的重要历史时期,随着夷陵区五年体制过渡期满,将加速实现与城区的整合。同时,市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归还历史欠帐都会产生旺盛的财力需求。在国税“十一五”规划中,如何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指标和未来的税制改革方向,兼顾依法治税、发展经济与税收增长,是一个比较棘手的课题。规划中,应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提出合适的国税收入增长目标,并为全市“十一五”规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测算提供依据。
四是科技发展环境。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科学技术手段的新发展,为我们改善服务手段、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重组人员、机构和业务,实现管理转型和飞跃,提供新的历史契机,但也会给税收征管带来新的难题,对“十五”期间形成的税收管理思路和税收征管模式产生重大冲击,这也需要我们未雨绸缪,早作研究和规划,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挑战。
二、必须遵循规划的原则
一是创新原则。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单位前进发展的内在动力。编制“十一五”规划本身就是对未知世界的描述,切忌照搬、照抄,要原创,要超越,要扬弃,改革要有新思路,管理要有新举措,发展要有新办法,才能达到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目的。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加强调查研究,扩大规划视野,加强信息资料的收集,发现、消化吸收税收以及行政管理方面的前沿理论和观点,其次,要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广泛汲取专家学者、企业老板、普通群众和广大税务干部的优秀观点和看法,第三,创新思维,缜密思考,艰苦求证,通过分析加工,结合宜昌国税工作实际,形成完整系统的创新思路,这样才能编制出高水平、高质量的规划。
二是动态原则。五年是一个比较长时期,各方变数较多,因此,要注意在规划中预留调整的空间,不要把话说满,坚持多定性,少定量,多搞些原则性的描述,少搞些过于具体的阐述,增强规划的弹性。
三是统筹原则。“十一五”期间,全市国税系统百事待举,资源却有限。因此只有统筹规划,才能做到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全局一盘棋,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确保国税系统的协调发展。在人力资源、办公用房、人事安排等等方面,如何统筹,不外乎四个方面:必须统筹考虑市局与区局的关系,统筹考虑新局与老局的关系,统筹考虑直属机构与区局的关系,统筹考虑夷陵局与城区各单位的关系,不可厚此薄彼,切实做到合理布局,平衡用力,统筹兼顾,以促进全市国税单位的均衡发展、不断壮大。
四是人本原则。以人为本是整个规划工作的核心原则。在规划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必须突出两点。对外,要不断完善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执法和服务体系,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为规划成功与否的重要衡量指标;对内,要认真实践“以人为本”的带队方略,以不断推动广大国税干部自身的发展为导向来指导我们的各项内部管理工作。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以人的能力建设为中心,积极培养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以人的潜能为中心,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人的发展环境为中心,营造适于人才潜能发挥的环境和国税文化。为此,要牢固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管理理念,努力创造鼓励人才谋事业、支持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成事业的环境,突出人才的基础作用;要积极探索“注重能力开发”的育人方式,通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供学习成才机会、拓展成长锻炼渠道,创造人才成长的广阔舞台;要大胆实践“有效激励”的考核机制,通过全面实施能级管理、竞争上岗,激发员工成才意识和竞争意识,构建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主要衡量标准的选拔任用、绩效评价机制,促使人才脱颖而出。
五是科学原则。科学原则是“十一五”规划的根本指导原则,贯彻和落实科学原则的关键是要通过系统思考、整体推进,实现收税、带队、服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在行政资源的动用方面,要从长计议,细水长流,不可轻举妄动,更不能竭泽而渔,搞一些超出实力、债留后人的工程。在行政资源争取方面,要积极争取省局、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等各方支持,着力营建一个良好的国税发展环境;在干部提拔问题上,管理权限分配要合理,选拔工作要精细,发展空间要拓展,既不能打批发,也不能搞封冻政策。成熟一个提拔一个,以利各单位形成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领导干部队伍。在税收收入问题上,要善于从经济的视野研究税收、从税收的角度服务经济,通过确立合理的增长目标,建立科学稳定的组织收入机制,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必须明确规划的重点
国税部门规划首先应对国税未来五年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其次,作为地方规划的一部分,理应向地方交代一个部门规划基本信息。同时,国税系统一个垂直的执法部门,其规划应注重与总局、省局规划的重点任务、目标的衔接,并保持鲜明的部门特色。惟有如此,才能突显重点,表现特色,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全市国税系统的“十一五”规划的重点是:
税源管理规划。强化税源管理,构建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源管理是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基础,是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的关键。税源管理已经成为国税部门业务工作的重心所在,因此,必须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点,认真加以规划。通过税源管理规划,必须确立相关战略目标,即:通过深化征管改革,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完善岗责体系,引入纳税评估手段,进一步加强登记、征收、稽查间的协调配合,构建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税费收入任务,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达到95%以上。在规划中,对于新的征管模式、数据管理、税源监控、计划管理等等应当有所设想。
税收法治规划。税收法治是国税部门的显著特征和国税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国税事业发展重要标准。因此,税收法治规划理应成为“十一五”规划的又一重点。“十一五”期间,权势国税系统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落实总局提出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确保税收政策法规有效执行的源头控管机制、规范运行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和协税护税机制,构建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的税收执法体系。确保税收执法程序正确率,稽查选案准确率,查补税款入库率等指标的全面提升。在规划中,对于目前已经启动而未落实的各项工作,比如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评议制度等,以及适应未来行政法治要求的新举措,在规划中应作进一步研究和阐述。
纳税服务建设规划。纳税服务已经成为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义务,纳税服务规划理应成为“十一五”规划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而且应包括:坚持“以纳税人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以纳税人服务中心为枢纽,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水平,引导纳税遵从,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的纳税服务体系,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更加满意,纳税人综合满意率有新的提升等内容。规划中,对于新的服务体系、新的服务品牌、新的服务格局、新的评价考核机制等都应有所陈述。
信息化建设规划。税收信息化是实现现代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托,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在“十一五”规划中应有相应的篇幅交代。我们认为,全市国税系统“十一五”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在全市国税征管信息“大集中”系统的统一框架下,完善一个平台、实现两个覆盖、建设三大系统,即:建立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基本覆盖所有税种和工作环节,建设以征管服务、行政管理、智能分析三大系统为主要内容,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信息技术支持体系。规划中,对于外网连通域建设、网络硬件建设、辅助增值系统建设、电子行政管理系统建设、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等内容,应该有比较详细的说明。
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是国税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力量和根本保障。关于人力资源方面,在“十一五”规划中也应重点泼墨,加以描述。规划中,对于坚持“以人为本”的带队理念,突出能力素质建设,打造高效能领导班子、实现教育转型,提高综合素质,深化能级管理,建设竞争激励机制、健全反腐保廉制度等等方面,要进行全面、深入的规划,以锻造一支数量适宜、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清正廉洁的人才队伍,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文化建设规划。组织文化是既一个单位的社会标识,也是推动一个单位全面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和精神支柱,所以,“十一五”规划不应缺少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在规划中,应明确提出全面创建学习型组织,进一步形成具有激励人、引导人的共同愿景,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学习理念,系统思考、持续创新的能力习惯,动态开放、有机协调的组织结构,务求实效、有效执行的行为能力,构建富于学习力、创新力和执行力的组织文化体系,为宜昌国税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对于学习平台的创新、行政管理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等等,都应在规划中提出明确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