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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对我进行述职评议,这既是对我本人的关心爱护和鞭策促进,也是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现将我任职近四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
2002年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几年来,我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突出团结发展这一主题,狠抓队伍建设这一关键,廉洁自律作好表率,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以人为本搞好服务,扎实工作创新局面。
(一)始终突出团结主题,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良好发展环境
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民族宗教工作的永恒主题。抓团结稳定就是在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规,抓团结稳定就是在抓生产力的发展,在团结基础上求发展,在发展基础上求和谐,这就是我四年来的基本工作思路。为此,我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狠抓团结稳定工作。
1、积极调处矛盾维护团结。几年来,我始终把维护团结稳定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在调处民族关系方面主要有三个比较典型的事例:①2002年积极参与和妥善调处了晒北滩一瑶民因盗伐木材被金洞林业公安分局拘押期间非正常死亡,而导致衡阳、郴州、永州三市交界的三县瑶民联合上访一事;②2003年,省《艺海》杂志发表《一夜郎》剧作,歪曲了瑶族历史,丑化了瑶族先民,伤害了民族感情,引起了江华、广西等地瑶族同胞的强烈抗议。事情出现后,我一方面认真做好江华、广西等方面的瑶族上层代表人士的思想稳定工作;另一方面及时与作者沟通,向省里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最后得到了妥善解决,原创: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③多次组织参与调处新疆回维民族同胞来我市经商与有关单位和人员发生的矛盾纠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化解宗教矛盾方面主要有五个比较典型的事例:①指导祁阳、道县落实宗教房地产政策方面,取得了好的效果,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②对蓝山塔山寺、江华豸山寺、零陵高山寺等寺庙的难点问题进行了逐一沟通、妥善调处,基本上理顺了关系。③对双牌阳明山万寿寺、宁远九嶷山永福寺的内部管理方面的矛盾进行了妥善调处,促进了宗教领域的和睦。④对江华鹏沙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向市委、政府和省宗教局作了专题汇报,提出了处理意见,虽然暂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但通过我们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避免了较大规模的集体上访行为。⑤指导冷水滩、宁远、祁阳等县区查处了私设聚会点、非法传教、滥建寺庙的行为,制止了违法,打击了非法,保护了合法,仅祁阳县就依法拆除了寺庙36处,改作他用的寺庙16处。
四年来,本委共受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案有36起,本人参与调处的有20余起,基本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没有出现一起牵扯到市委、市府主要精力的事件。通过对以上敏感问题的妥善调处,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为营造永州和谐的发展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开展创建活动引导团结。如何把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到加强团结、加快发展上来,是我时常考虑和紧抓不松的问题。四年来,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例如,定期不定期地举办民族文艺汇演、民族体育运动会、民族文化交流会、民族知识竞赛,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印发民族宣传资料,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点等活动。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加强了各民族干部群众的联系和交往,帮助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把团结稳定的思想意识贯彻到全市城乡基层群众之中,营造了一个团结和谐的良好环境。2002年我们将江华涛圩镇创办成为全省民族团结示范点,并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了民族乡的7个村创办成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通过示范,充分发挥了典型的导向和带动作用,推进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在宗教界我们也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营造和谐环境。2003年,我们在全市宗教场所开展了“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先进个人”的创建活动,其中被评为省级先进的单位2个、先进个人5名。从2001年到现在,我们动员和争取宗教界捐资助学500余名、资金30余万元。2002年,我市连遭六次洪涝灾害,我们动员市内宗教界,争取市外宗教界捐助资金财物折合人民币约100万元,分别送往各县灾区。2004年12月,动员和引进境内外宗教界无偿捐助公益事业和扶贫开发项目14个,资金达500多万元。这些义举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
3、开展边界联谊增进团结。永州市毗邻两广,与两广20个乡镇相连,边界线达430公里。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边界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直接影响民族团结、边界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此,我们主动与广东清远市民宗局、广西贺州市民委沟通协商,决定从2003年起,开展每两年定期举办一次,三市轮流承办的湘粤桂毗邻市民族团结进步联谊活动。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届民族团结进步联谊活动于当年12月在贺州成功举办,第二届联谊活动于今年底在永州举办。通过这一举措,加强了民族团结,维护了边界稳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涌现了像江华码市镇、涛圩镇和江永源口瑶族乡这样的好典型。
(二)始终突出第一要务,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保障。四年来,我始终把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民族地区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我委连续四年被省民委评为先进单位。
1、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夯实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规的思想基础。一是制定“四五”民族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认真地组织实施。2002年,本委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制定了《永州市民族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并确定了江华和蓝山为试点县。市民宗委编选印发了1000本《民族政策法规汇编》到全市各县区,组织了3期200余名各族干部参加的民族政策法规短训班,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民族政策法规水平。
二是争取领导重视,将民族宗教法规纳入各级中心学习组和市县党校的学习内容,并请省民委和省宗教局的领导来我市进行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专题讲座。
三是对基层民族宗教干部和教职人员采取定期学习、在岗轮训、组织学习交流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几年来,市县区两级共举办民族宗教干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民族宗教法规培训班68期,参训人员达5000多人。
四是深入少数民族村组和宗教场点进行宣传教育。本人率先垂范经常深入到江华、江永、道县、宁远、新田、双牌、蓝山、祁阳等县的瑶族乡村以及高山寺、永福寺等宗教场点宣讲民族宗教法规,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民族宗教政策水平。
与此同时,还利用媒体工具广泛进行民族宗教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系统细致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全市广大群众的民族宗教政策水平逐步提高,为全市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规奠定了思想基础。
2、加强措施配套,为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规提供基本保障。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府和上级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四年来,我带领本委的同志相继完成了永州市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调查、永州民族地区十年扶贫情况调查、永州市散居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永州市民族干部情况调查、永州市宗教现状及其问题调查等十余个专题调研,形成了较高质量的综合调研报告,有的影响还较大。如《关于实施大湘西战略的建议和要求》、《永州散居民族乡经济社会情况调查报告》中的一些政策建议,还被省委、省政府采纳。2004年,省委、省府将江华纳入了大湘西开发范围,享受了优惠政策。今年7月12日,省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省民委的汇报,并作出了决定,将我市尚未进入大湘西开发范围的21个民族乡全部纳入了享受范围之列。
二是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各方面支持,民族工作合力逐步形成。几年来,我积极工作,主动汇报,争取市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民族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领导对民族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从2003年到现在,市里已投入300多万元,帮助10个民族乡镇新建和改造了办公大楼,帮助江华争取50年大庆项目资金3000多万元。15个民族乡在成立20周年乡庆之际,市县两级帮助支持项目建设36个,投入资金582万元。市直有关单位,在加大扶持民族地区的一系列措施上给予了较大的倾斜。据统计,2001-2004年市直各部门向国家和省里争取投入全市民族地区的项目建设资金达12.8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为8.3亿元,信贷资金为4.6亿元。
三是认真管好用好民族资金,充分发挥办点示范带动作用和拾遗补缺作用。民宗委掌握的民族经费十分有限,如何使这些有限的资金,为民族地区的发展发挥最大的作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首先是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2001年-2005年,我委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民委系统财政扶贫资金1067万元,散居发展资金480万,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365万,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150万。其次是严格把好三关,管好用好民族资金。即严格把好项目申报关、项目实施关和资金报账关。第三是将办点示范和拾遗补缺紧密结合,使有限的资金产生最大的效益。一方面集中一定的资金办好点示范,从2002年以来,我们每年都集中投入15到20万元,办好一个“民委系统连心工程”。到目前为止,我们已投入80万元,建好了四个“连心工程”。我委作为市直扶贫牵头联系单位,已帮助三个偏远的瑶族贫困村脱了贫,每年都被市委评为扶贫先进牵头联系单位。从2003年起,我们按照省民委的安排,在江华涛圩镇杉木根村创办了全省民族地区小康示范村,每年投入引导资金30-40万元,力争五年内创办成功。这些示范点的创办,极大地调动了少数民族同胞脱贫致富的积极性,真正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将大部分的资金投入到面上的少数民族乡村,帮助他们解决急需的困难。五年来,我们共扶持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产业开发、移民扶贫等方面的项目300多个,投入资金1547万。
四是努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为建设速度永州尽职尽责。招商引资工作,对于民宗委来说,是一项十分艰难的任务。几年来,我们做了大量工作,每年都完成了任务,获得了奖励。
3、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一是积极开展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增强人民体质。几年来,我们在广泛开展群众文化和群众体育的基础上,还组织筹备参与了省级以上的各种竞赛活动。①组织筹备参加了全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参赛的6个节目全部获奖,其中两个节目荣获一等奖。②成功地举办了全市首届民族知识电视大赛,并精心组队参加了全省的民族知识电视大赛,永州队夺得第二名。③筹备参加了全省第五届民运会,市代表团获得了2金、2银、5铜和团体总分第5名的好成绩。④组织筹备瑶族长鼓队参加了第五届全国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了优胜奖。
二是大力扶持民族教育,努力提高各族群众的文化素质。①加强了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的管理使用,确保了专款专用,发挥了良好效益。②在民委系统扶贫资金的投入上,我们投入民族教育的项目和资金是比较多的。③认真组织了一年一度的高考“两种考生”的审核工作,每年审核的考生均在2000人以上,基本上杜绝了弄虚作假的行为,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挖掘整理少数民族古籍,大力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①2003年,我出任“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湖南卷瑶族分卷编委会”主任之后,仅用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任务。全书收集了215件,共4册637页,包括永州、郴州、邵阳、怀化等全省的瑶族古籍,抢救了濒临消失的民族历史文化。②2004年本人利用工作之余撰写了22万字的《瑶族历史览要》专著,今年6月已由国家民族出版社出版发行。今年撰写的15万字的《永州瑶族》一书也即将付印出版。③2004年撰写了《论民族文化与民族地区小康建设》论文,参全国首届民族文化论坛,并作重点发言,该文已收录于《民族文化理论与实践》一书。
(三)依法行政当好公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加强民族宗教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一方面是采取自学、集体学、培训等形式,组织本委机关的同志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条例》、《民族乡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是制定规划,认真实施,加强民族宗教系统和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
2、加强请示汇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人大的监督就是人民群众的监督,这不仅是人大履行职责的需要,也是关心支持民族宗教工作的体现。因此,凡是人大常委会通知参加的会议,我都积极参加,从未无故缺席过;凡是省市人大代表来进行民族宗教法规执法检查,我总是将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自己撰写汇报材料;凡是我委主要的工作和重要会议以及重大活动,我都事前向人大有关领导请示汇报,有关的文件、工作简报都报送人大分管领导和民侨外委。凡是人大作出的决定,我们都坚决执行。如2002年市人大《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议》颁发后,我委积极响应,主动取消了仅有的两个收费项。
3、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议案,主动加强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2001年以来,我委承办的省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和议案虽然只有12件,但我们仍然高度重视,按时办理,受到了市政府的表扬,3次被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于人大代表的来访,我都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意见,尽可能帮助解决问题,有些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还陪同代表到市直有关单位联系;我还把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当作了解社情民意、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几年来,本委来访的群众达1000人以上。我接待的就达300人次以上,从不把问题和矛盾上交和下摊,不少的基层群众由衷的说,市民宗委是我们的“娘家”,我们感到亲切温暖。
(四)廉洁自律作好表率,努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1、始终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自身建设的第一任务,培养一支政治理论素养较高的干部队伍。我在党组会上和全委干部职工会上多次强调,要把加强学习作为自身建设的第一任务来抓,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要求全体同志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二要在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政策法律法规上下功夫;三要在学习科学技术知识、掌握世界生产力发展趋势上下功夫;四要在学以致用、改进学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下功夫;五要在刻苦改造世界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上下功夫。本人不仅是要求同志们这样做,而且自己是率先垂范这样做的,几年来,我深入基层,了解情况,阅读资料,撰写文章,写出了16篇近10万字的调研论文,其中在省级刊物和会议上发表的有10篇。
2、始终坚持把维护团结摆在班子建设的第一位子,铸造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委机关12个干部职工,处级领导5名,正副科长6名,资历老、年龄大的居多,从领导到一般干部长期得不到交流或提拔,思想上滋生了一股怨气,工作上产生了一种惰性,加上本委又是民族、宗教两个部门合并成立的新单位,工作上有一个磨合的过程。这些都给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考验。几年来,我反复要求班子成员要秉承“珍惜缘份,共创事业”的共识,把团结摆在班子建设的第一位,努力铸造机关坚强的领导核心。具体要求大家做到四点:一是服从大局。大家资历有深有浅,年龄有大有小,能力有强有弱,分工各有不同,都要紧紧围绕促进事业这个大局来考虑问题,一言一行都要服从和服务大局。二是相互尊重。班子成员之间,各自摆正位子,讲究原则,讲究规矩,相互尊重,以诚相待,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三是及时沟通。因分管的工作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同,工作中难免会有不同意见,班子成员要及时地交心通气,在理解中达成一致意见。四是作好表率。在“廉、勤、公”三字上作表率。委领导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凡是要求机关干部做到的,领导班子要先做到。几年来,委领导班子不管是在团结共事,还是廉洁自律方面,都能以自身作则,率先垂范。
3、始终坚持把规范管理作为队伍建设的第一措施,打造一支过硬的工作队伍。永州市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为繁重,需要一支精明强干的干部队伍。为此,本人始终把规范管理作为加强民族宗教队伍建设的第一措施来抓。一是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发挥作用。2003年元月建立健全了委机关的学习、原创:会议、工作、财务、接待、廉政六大项管理制度。此外,还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和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分解到县区、到科室,年终进行考核,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二是建立网络,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我任职后,建议将市民委委员由原来的22名调整充实到26名;争取市委在全市乡镇明确了一名党委副书记分管民族宗教工作和一名专兼职的民宗干部;相继成立了市基督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市佛教协会,结束了永州无市级宗教团体的历史和宗教界各自为阵的涣散局面;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6个部门,制定出台了《2001-2005年永州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对于少数民族干部,一方面积极开展培训。几年来,共选送了十余批次100多个民族宗教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市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培训学习,增长了知识,更新了观念,提高了素质;另一方面主动选拔推荐。2002年委党组通过考察向市委推荐了20名少数民族中青年优秀干部,其中已有一部分提拔为县处级领导干部。
4、始终坚持把廉洁奉公作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防线,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办事公道,出以公心,群众才能心悦诚服。因此,我经常自省、自警、自重、自励,严格用党纪国法来约束自己,在思想上构筑了拒腐防变的防线,力争做到以公示民,以能为民,以正顺民,以廉服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都认真抓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二是认真抓了责任制的落实工作,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我担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下达了任务,分解了责任,一级抓一级,实行了责任追究制。三是带头廉洁自律,坚决贯彻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没有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拒收了红包礼金,对自己的配偶和小孩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从严教育,他们没有出现违法乱纪谋取私利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四年来,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人大、市府、政协关心厚爱、支持鼓励的结果,是委领导班子团结共事的结果,是全体同志扎实工作的结果。我清醒地认识到,我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一)加强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水平尚待进一步提高
我虽然注重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但忽略了其它行业的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知识不博,视野不广,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例如在现代科学技术及其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对电子政务方面的知识,本人尚处于盲区,亟待解决。
(二)了解社情民意不够、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意识尚须进一步增强
四年来,本人深入到边远山区少数民族群众中的时间不多,对他们的生产生活的现状、困难和问题了解不深不透,为他们呼吁争取应该享受的民族政策的力度不大。在宗教方面,部分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完全保护,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妥善处理好,其反映还较为强烈。
(三)落实政策法规不够,帮助群众加快发展的力度尚须进一步加大
对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专项资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欠账太多的问题,我们帮助呼吁、争取支持的力度还不够。例如蓝山还有3个瑶族乡尚未解决通油路的问题,全市民族地区尚有168个行政村不通公路的问题,江永松柏兰溪等瑶族乡每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只有7-8万元根本无法维持正常运转的问题,等等。这些工作尚须进一步加大扶持的力度。
三、今后工作的打算
今后,我将一如继往地按照既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思路,狠抓落实。以这次述评为契机,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行政当好参谋,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努力维护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以人为本搞好服务,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大力开展各项活动,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发展环境。
(四)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努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升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各位代表,我的汇报,因水平有限,错漏难免,敬请评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