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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司法局长作风廉政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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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司法局长作风廉政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

*年5月20日接任区司法局长以来,我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等单位的监督下,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进依法治区、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为“平安*”、“法治*”、“和谐*”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任职以来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注重教育,求真务实,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带领全局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掌握精神实质,刻苦学习,端正学风,努力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明白,行动上自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增强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决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加强班子建设。作为司法局党支部书记,我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的原则,在研究、讨论重大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规定程序进行,不搞“一言堂”,较好地发挥了集体智慧和整体合力。在处理班子成员的关系上,我做到民主、谦和、宽容、真诚;在实际工作中,我努力做到:事前多商量,事后多通气,工作多支持,出现失误多承担;少指责、少埋怨,对自己少记功,对别人少记过;不在职位上比高低,不在权力上比大小,不在得失上论输赢;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与班子成员之间出现误解和隔阂时,能够主动谈心交心,增进理解,维护团结。对班子中出现的问题,能够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引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真话,讲实话,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是强化管理,锐意进取,加强队伍建设。以“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依法办事、热情服务、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司法行政队伍。通过干部轮岗,进一步优化了局机关和各基层司法所的干部队伍结构,做到“人尽其才”;通过组织学习培训、鼓励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队伍的日常管理,细化效能建设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干部工作效率和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本领。

*年,区司法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极大的提高。一名同志代表市委政法委参加全省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演讲比赛获第一名;一名同志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区委组织部举办的“纪念建党87周年暨建区5周年征文比赛”中获1个二等奖、2个优秀奖。

二、基层基础更加巩固,维稳作用日益凸显

一是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效夯实基层基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改善司法所软硬件设施,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市司法局向各区党委、政府的通报,*年我区5个司法所全部被命名为“厦门市规范化司法所”,考评验收通过率为100%,居全市六区之首,其它5个区的通过率从13%到80%不等。市司法局高度肯定了我们的成绩,并指示我局在即将召开的全省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上作典型经验汇报。

二是及时、主动介入“信访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把维护全区的和谐稳定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健全重大矛盾纠纷信息网络,防止敌对势力和黑恶势力利用民间纠纷制造事端;排查调处涉法涉诉问题,从源头遏制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强化坐班律师和法律顾问团作用,协助区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并解决法律问题;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严防帮教、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参与非正常上访和其它群体性事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程序,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常反映诉求;落实部门责任,制定专项工作奖惩规定。通过以上七条措施,成功化解了大嶝街道金嶝街商品房质量纠纷、新店镇吕塘砖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马巷镇曾林社区土地权属纠纷等一批涉访案件。

三是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以第二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牢牢把握调解力量专业化、调解方式社会化、调解地位首选化的发展趋势,在思想、组织、经费、制度上加强保障,以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应有价值和最佳效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在进京非正常上访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前,及时掌握并上报准确信息,为区级和镇街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客观及时的事实依据。

*年,我们累计排查出矛盾纠纷885件,全部纳入调处。其中成功调处881件,引导诉讼4件,调处成功率为99%,确保了我区的社会稳定。

三、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稳步推进依法治区

一是加强指导,落实“五五”普法中期工作任务。组织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重点部署“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顺利通过省、市两级“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二是求真务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履职,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形成法制宣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开展“温馨厦门,情系百姓”、法制影视进农村等宣传活动32场次,发放普法资料10万余份;加大普法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载体建设,新建法制宣传栏3个,为111个村居订购法制宣传挂图,为各示范点订购《给农民朋友讲刑法》等一系列实用性较强的法律书籍360本;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调派宣传车38车次;结合“平安*”、“平安畅通区”等活动,启动“法律直通车”265车次。针对我区群体性事件多发的现状,我个人编撰《*区普法宣传系列丛书》3本共30余万字,即将交付印刷。今年的村居换届选举在即,结合我区农业人口多,文化程度低,大篇幅文字宣传材料收效不好的实际情况,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区村居换届选举连环漫画》,将换届选举的法律规定,选举程序、如何打击贿选,应当选举什么样的村居带头人通过32幅漫画作出了详细的解读,漫画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目前,已经投入印刷,保证在换届选举启动的时候,发到每个选民的手中。

三是谏言献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助手作用,服务政府法治建设。*年,区法律顾问团参与政府协调会、区长办公会等会议46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6份;我个人编撰、刊发《区领导决策参考》6期,为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及公正执法提供法律层面的理论支持。

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情系百姓,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适当放宽援助标准、简化申请程序、健全法律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匡贫扶弱的工作目标。*年,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案件117件;免收法律服务费用52.17万元,为受援人减免、缓收诉讼费15.687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520.21万元;律师值班制度运作有序,接听群众来电咨询215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120人次,写作各类法律文书331份,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健全网络,加强各镇(街)法律援助站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区镇(街)法律援助站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法律援助站开展业务工作;建立健全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信息数据档案,不断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法律援助网络,真正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贴近群众、服务快捷的优势。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制度的知晓率。按照“善于策划、广泛传播、简约生动、持之以恒”的工作原则,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为法律援助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省、市法律援助简报、*区普法网、厦门日报等宣传阵地,及时反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动态,介绍典型案例,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扎实开展安置帮教,有效遏制重新犯罪

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作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方针,从细微处着手,从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着手,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抓早,切实履行区综治委与厦门监狱签订的共同帮教协议,把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到监狱;二是抓实,在帮教对象思想波动时,帮教人员及时给予精神鼓励,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引导其走正道;三是抓重点,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增多,造成管理难问题,采取定期回访等办法,有效促进这部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四是抓难点,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搞好安置的同时,发动离退体老干部共同关心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问题。

经过探索实践,我们初步形成了安置帮教工作“*模式”,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年,厦门电视台三次对安置帮教个案进行全程采访、播出;《法制今报》、《厦门日报》和《平安厦门》等报刊杂志五次大篇幅宣传报道我区安置帮教工作成果。

六、存在的不足

担任区司法局局长以来,我一直想多为群众办些实事、好事,也做到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兢兢业业、发奋工作,按照工作职责做了一些事情,取得了初步成绩,但这些都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等大力监督的结果。从个人来讲,我做的工作还是太少,与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体现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不够,帮助研究问题、解决实际困难不够,对维护我区安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研究得不够。今后,我要更加认真履行组织赋予我的职责,扬长避短,更新观念,求真务实,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懈努力,贡献更大的力量。

以上述职,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