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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人事制度改革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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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人事制度改革述职报告

20*年,在县委的领导下,我积极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实践,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自身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狠抓落实,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根据*发[20*]47号文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牵头单位的责任,会同协办部门,认真调查研究,提出了开展工作的意见、措施,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了实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继续落实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今年上半年,会同县纪委对我县262名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清理登记,目前未发现违规情况。

(二)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出国(境)的有关规定

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和严格控制名额的原则,与县委办、县府办、人事局、财政局、公安局分工协作,认真搞好全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呈报、备案审核、审批工作。今年办理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审查批件16人,建立了216名副处级以上(包括保副留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信息库。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在总结过去执行《干部任用暂行条例》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干部任用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一)》,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关于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职务任免审批权限的规定》、《县管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工作基本程序》、《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关于选拔任用干部走群众路线的规定》、《关于干部考察工作的规定》、《中共*县委全委会拟任(推荐)县管重要领导干部人选表决和征求意见办法(试行)》、《干部谈话制度》、《提拔担任有关非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的意见》、《选拔配备部局级干部的原则》、《乡镇换届工作中领导班子选拔配备的原则》、《关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实行公示制的意见》、《干部任期制度》、《乡镇机关、县属局级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干部交流、回避制度》、《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拟提拔任用县管干部廉政情况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的实施意见》、《干部审查联系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以实现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不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一是改进监督方式,实现“四个转变”。即对干部监督由重任期监督向任前、任期、离任监督并重转变,由重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并重转变,由重查处向预防、纠正、诫勉、处分并重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范转变。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探索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预防性监督措施,坚持市管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积极配合县纪委搞好领导干部年度述廉工作。三是构建立体监督网络。加强了组织部与执纪执法部门、新闻单位的联系,完善了组织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体系和信息网络,加大了联合监督力度,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合力。坚持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向纪委、监察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计生委等部门征求意见制度。

今年以来,共对47名拟任(推荐)县管重要领导干部人选在县委全委会上进行了表决或征求了全委会成员的意见;对47名拟提拔的人选及其有关情况,面向全县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对新提拔的28名非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实行了一年试用期;对68名任职试用期满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考察,经考察合格后予以正式任用;严格执行《干部谈话制度》,对所有决定继任、交流、提拔任用、免职、改非等干部,均由专人同本人谈话;对18名正科、副处级领导干部因年龄原因改任了非领导职务;免去了2名副局长的领导职务;督促1名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副镇长引咎辞职;责令了1名副镇长辞职;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2名干部实行了降职使用;共交流74名副处、正科级领导干部。

(四)深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建立了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齐抓共管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工作制度。在20个有下属单位的局级部门配备了1至2名专兼职内审工作人员,充实了审计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已委托审计部门对3个乡镇和2个部门的8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在做好专项工作的同时,与牵头单位及其他协办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搞好了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民主主义行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等协办工作。

二、履行职责,狠抓班子勤政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第二次全会、市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班长”职责,强化四项措施,进行标本兼治,狠抓班子勤政廉政建设。

(一)开展集中教育。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今年8月中旬至11月中旬,用3个月的时间,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以“三项教育”为载体,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加深对公道正派内涵的理解。一是政治理论教育。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阅读原著与理论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研读十六大报告、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同志《论“三个代表”》、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建设的重要论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和著作,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集中学习的时间为4天,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36学时。二是革命传统教育。组织组工干部参观白公馆、渣滓洞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进一步深入体会并不断发扬“红岩”精神。三是警示教育。请县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的同志给组工干部讲课,组织组工干部到重庆监狱参观,职务犯罪服刑犯进行现身说法,观看《马向东、慕绥新腐败案》警示片,对近年来全国发生的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刻剖析,筑牢组工干部拒腐防变的精神长城。通过“三项教育”活动的开展,组工干部联系单位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围绕“进组织部为了什么、在工作岗位上干了什么、在干部群众中的形象如何”等问题深入思考,澄清了模糊认识,深刻领会了公道正派的丰富内涵。

(二)建设“四型”班子。以“建立一套运行灵活、质量可靠的工作机制,培养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的组工队伍,构筑一道坚不可摧、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目标,继续落实“十六字部风”要求,深入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建设“四型班子”。一是建设“学习型班子”,提高班子成员驾驭组织工作的本领。加大对班子成员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加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工业务知识、WTO知识和现代经济、科技、管理知识的培训,促使班子成员不断扩展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努力成为精通本职业务的行家里手。二是建设“凝聚型班子”,增强合力创业的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办公硬环境。进一步提高组织部门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营造有利于组工干部成长进步的软环境。认真落实“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的要求,教育广大组工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把党的事业作为立身之本;关心组工干部身心健康,尽可能在政策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解决好组工干部工作上、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重视组工干部的成长进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建设“创造型班子”,探索组织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班子成员坚持解放思想、实是求是的思想路线,以改革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积极探索组织工作的新领域、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推动组织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改革中加强。四是建设“自律型班子”,树立良好形象。班子成员坚持做到公道正派、秉公办事,无私奉献、淡泊名利,勤奋敬业、严谨细致,把组织部门真正建设成干部群众倍感温暖的“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三)加强内部制约。一是抓源头,建制度。我们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落实的重要途径,用制度规范、约束班子成员的行为,先后建立并实施了资产管理、财务审批、议事规则等制度,形成了内部制约体系,提高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坚持按原则、按程序用权。班子成员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特别是在涉及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办事,坚持集体研究,形成决议,防止和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强化外部监督。一是拓展监督范围。既监督八小时以内,也监督八小时以外;既监督工作圈,又监督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既监督领导干部本人,又监督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二是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实行首接首问责任制,开通党风廉政监督电话,建立乡镇联系点,为我部外树形象打下了基础,避免了“吃拿卡要”、“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

三、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自身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