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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根据党组书记、检察长的安排,我主要协助分管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侦查、预防职务犯罪和监所检察工作;主管院工会工作。
我自担任现职以来,在区委和上级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人士和本院党组书记及干警们的理解、帮助、支持下,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牢固树立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刻领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内涵,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现就自己这些年来的政治思想、执法工作、勤政廉政和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强化人大意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我在思想上是始终能够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牢记党的基本路线;充分认识检察工作,特别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对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意义。我感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而要坚持党的领导,则要做到坚持党委的领导,不断增强坚持党委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一致性和认识;同时,必须做到下级院自觉服从上级院,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正确处理“条、块”关系。
我知道,权利一旦失去制约,就会滋生腐败,更感到检察机关接受监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原则。为此,我对人大性质有着非常明确的认识,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普选,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它是国家机构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是其他政治制度的核心,因此,又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同时,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的一切重大事务享有最高的决定权,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职权范围内有权决定本地区的重大事务,有权组织本地区的其他国家机关,并监督他们的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它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具有同样的监督权。所以,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基于此,我在工作中做到了:(一)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二)对具有重大影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有关重大问题,能够亲自或通过检察长及时向人大报告;(三)高度重视人大交办、督办案件或其他有关工作任务,能够迅速、及时、全面细致地办理;(四)认真虚心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并能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五)对个别人大代表因涉案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的,能够严格按照规定,依程序向人大常委会请示,待同意后,再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六)注意加强与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作好解释、宣传工作,求得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总之,我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做到了无条件、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执行,无论是办案还是其他工作方面,都能够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虚心接受批评,积极改进工作,不断增强人大意识。
二、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三、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善于从政治上判断形式、分析问题,作出决策,在事关大局、事关原则的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和政治坚定;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党性锻炼,努力增强群众观念,坚决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
作为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为了推动检察工作向前发展,我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自身修养建设的同时,能够积极带头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培训,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执行能力。如我在以优秀成绩通过省委党校法学研究生论文答辩,取得毕业证书后,仍继续参加属国民教育的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习,目前正在准备毕业论文和答辩。总之,我通过各方面的学习,在思想政治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并为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政策水平和执法水平,增强驾驭事物的能力,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三、摆正位置,认真协助检察长抓好分管工作。
作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我认识到,首先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努力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和助手——这是班子团结、战斗有力的重要保障因素。为此,我坚持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多从全局着眼,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请示汇报,遇事不擅断,认真搞好所分管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一)认真协助检察长抓好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
根据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总体思路,按照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协助检察长认真组织自侦(反贪、渎侦)干警查办了一批在当地较有影响的经济、职务犯罪案件,有力的打击了侵吞国有资产和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
查办案件的具体情况是:200*年7月至2009年9月,我院共受理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线索168件,通过组织开展初查,立案52件59人。所立案件中,贪污案件38件43人,占立案数的73%,受贿案件8件8人,占立案数的15.4%,挪用公款案3件4人,占立案数的5.8%,私分国有资产案件3件4人,占立案数的5.8%;大案41件45人,占立案数的78.8%,要案13件13人,占立案数的25%;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50件55人,结案率为96.2%;人民法院已作有罪判决的42件45人,占立案数的80.8%。同时期,初查渎职侵权案件线索9件9人,立案7件6人,分别为滥用职权案2件1人,玩忽职守案3件3人,环境监管失职案1件1人,以事立案1件;其中大要案3件4人,目前除一件以事立案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均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其中,1件1人已被人民法院作了有罪判决。我院所查办的案件中,较为典型的有:区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陈蓉芳挪用公款案,成都桥梁厂供应处原处长文遗泰受贿案,区沼气办原主任冯祥立受贿案,原龙粟米业有限公司经理*贪污案,原华严乡永红村党支部书记范林福、村主任钟先明贪污案,区房管局原局长王静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工行*支行原行长罗华乾、原副行长徐忠生、辜淑秋私分国有资产案,攀成钢公司动力分厂燃气车间原副主任黄先福等人共同贪污案,区国土局原局长张仁军等人贪污受贿案,川化集团公司环安部原部长李远云、气体厂原副厂长赵勇贪污、受贿案,乐山市沙湾区原区委书记张大常受贿案,区环保局环境监理所原所长张山环境监管失职案,等等。而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二千三百余万元。
四年多来,我始终站在办案的第一线,既当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无论是初查方案的指定,还是侦查工作的具体开展,我都要认真仔细研究,集思广益,周密布置,关键时刻做到了亲自主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主要证人;做到了危险时刻冲在前,加班、熬夜带头干,坚持与干警同甘共苦,从不搞特殊。如200*年8月,我亲率案侦干警冒着瓢泼大雨赶赴广元山区,在公安民警的协助下,将潜逃近三年的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杨潮海追捕归案;又如,200*年5、6月,我院在侦办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原区农行职员黄友香伙同谭强共同贪污公款709.3万元,并携款潜逃的特大案件时,我作为“5.15”专案组副组长,始终与专案干警战斗在案侦一线,在连续奋战的三十余个日日夜夜中,几乎每天只能休息4—5个小时,甚至有时连续通宵地工作。该案因及时、成功破获,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农行的损失,受到了社会的好评。“5.15”专案组因此被*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我院被区委、区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我本人也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近年来,针对受理线索有所下降,且成案率低的状况,我多次召集自侦部门负责人反复研究,分析情况,提出对策,统一干警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强化侦查意识,主动出击,在初查和侦查工作中注意蛛丝马迹,发现有关涉嫌犯罪信息,掌握案件线索,努力开辟案侦。可以说,经初查立案的线索有近50%是我们自行发现的。尤其是在2009年,我和全体自侦干警响应市院号召,克服“非典”带来的不利因素,全力投身“百日办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我院也因此被市院评为200*年度反贪工作“百日办案活动”先进集体和200*年度渎侦工作“百日办案活动”先进集体。今年,我院还成功立案侦办了*县原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现人大副主任夏懋林贪污案和*县移民局原局长张秋林受贿案,受到了省检察院在全省的通报表扬。总而言之,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固然有上级的正确领导和检察长的果断决策,但与我和全体自侦干警的共同艰辛努力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在工作中做到了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效率,不违反办案规定和程序,自觉遵守办案纪律,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特别是在侦查工作中,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的发现能力、推进能力、查微能力和证明能力,也是我院自侦工作能够上台阶,特别是反贪工作继200*年以来,能够连续三年保持全市先进的重要因素。
(二)认真协助检察长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和监所检察工作。
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遏制腐败要从源头抓起的具体体现。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区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结合形势和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主要做法是:通过认真总结各种职务犯罪的特点、手段,剖析发案发因,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积极开展个案预防;通过与有关单位共同组织中层干部或全体干部到金堂监狱参观服刑人员的生活劳动场所,听取管教干警介绍有关情况、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以及检察官评议讲解,开展形式新颖的警示教育;通过共同签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意见,召开联席会进行经验交流和法制专题讲座等方式,认真抓好系统预防工作;通过介入重点建设工程,立项开展预防工作,为相关建设工程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提供了必要的保障;通过撰写理论调研文章、经验材料和创办《职务犯罪预防》专刊,切实抓好预防调研、宣传工作。这几年,我除指派职务犯罪预防科的干警到有关单位开展专题讲座外,我也以“当前金融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小金库’中的职务犯罪问题”和“教育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等专题,亲自到国有企业、金融部门、教育系统及其他相关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讲座,得到了有关领导和同志的肯定。
我分管监所检察工作以来,坚持派出两名检察人员常驻区看守所开展检察工作,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和看守所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坚持一年两次对监外执行、缓刑犯等的回访考察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换押制度的规定,坚决防止和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我曾亲自协调有关法院和监狱管理部门,将长期被拒收的短、残犯交付执行,减轻了区看守所的监管压力;通过我的努力,督促公安机关将一名因违反行政法规已被决定劳动教养的缓刑犯,依法报请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注重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通过努力,200*年,我院驻所检察室被省检察院授予“省三标”检察室称号。目前,我们正在开展达省二标的申报工作,虽然困难不少,但我们将加倍努力,争取顺利通过验收。在我院监所检察科、驻所检察室和区看守所的共同努力下,在押人犯不仅被管得住、控得严,而且这几年从未发生过“跑风漏气”的问题,也未发生过脱逃等监管事故。由于监督、监管工作成效明显。200*年在全国“双加强、双保障”活动中,我院驻所检察室与区看守所共同被确定为全省五个示范单位之一,这也是成都市唯一的一个示范单位;我院驻所检察室因在“活动”中成绩突出,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称号。
(三)坚持在院党组和检察长及区总工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会工作。
我院工会始终自觉地置于党组和检察长及区总工会的领导,切实履行维护干警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保护和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干警主义翁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民主管理;按照党组部署,坚持以院工会为中心的群团系统网络,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干部队伍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增强了干警的向心力,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此,我院工会于2009年4月被区工会授予了“先进职工之家”称号。
四、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干警思想教育,认真协助检察长抓好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根本,队伍的好与差事关检察事业的兴衰,而队伍建设的关键就是要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方面,从建章立制入手,完善和规范各种学习制度、纪律;在办案的同时,坚持政治学习,组织干警经常性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六大(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报告和十六届(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三、四中全会精神。另一方面,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文”、“两项教育”、“争创一流”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活动,特别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为人民服务等宗旨教育和职业纪律教育,促进干警牢固树立“清正廉明,护法为民”的职业风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时时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勤政,不忘检察宗旨,努力提高自身及干警的政治素质。同时,我还针对所分管的部门新进人员比例较大的情况,既专门安排时间对他们进行培训,又采用传统的“以老带新”的方式,寓教于办案过程中,寓教于讨论案件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每年,我都要与检察长、所分管的部门中层干部分别签订《领导干部执行“一岗双责”制责任书》,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我要求队伍在干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保证不出任何问题;要通过教育活动深入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铁的纪律塑造铁的队伍,在思想、纪律、组织、作风等方面都有极大的转变,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队伍。为保证干警为检清廉、秉公执法,我比较注意与干警交心谈心,了解和掌握干警的思想状况,分析并制定措施保证干警能够以“一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我也常在分片会上强调办案纪律和廉政规定,并在交待工作的同时,反复叮嘱办案纪律,强调办案安全以及要注意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证人及相关人员的人权等合法权益问题。由于将预防工作做在了前面,又开展了经常性的教育,干警的整体素质都有所提高,队伍中不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而且呈现出一派讲奉献、讲团结、比干劲的好气象。
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正廉洁。
作为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不仅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而且能够忠实地履行检察职能,正确地实施国家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做到了令行禁止、听指挥、服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秉公办案,不枉不纵,公正执法,绝不以案、以权谋私。坚持以身作则,注意从点滴入手,严格要求自己,勇于接受批评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通过对照《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结合区纪委、市院纪检组的部署,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收受礼金专项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等工作;通过检查,我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而对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能够严要求、严监督、严管理,做到了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分管工作和重大问题;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次(每季度一次),并督促干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每年还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七次,并与所分管的多数干警廉政谈话每人一次,完成了分工负责的廉洁自律,不正之风、源头治理等工作任务。
总之,这些年来,我能够结合本单位和分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我自己也能自觉模范遵守《廉政准则》等党风廉政专项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按要求参加和开好民主生活会,切实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标本兼治,在思想上真正树立起一道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学习和研究缺乏应有的深度和系统性;驾驭全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工作中有时不够细致,方法比较简单,还有急躁情绪。
3、自我要求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时还会强调个人意见,存在骄傲自满思想。
4、由于全局观念不够强,一盘棋的思想树得不够牢,自己在抓工作时有所偏重、有所突出,致使所分管的工作发展也不太平衡。特别是对有些部门的综合工作,如调研、信息、宣传工作重视得还不够。
(二)今后打算
通过这次述职评议,针对大家评议时提出的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进行整改。同时,面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努力克服自身不足,不断增强党性锻炼,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提高领导艺术和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助手,为我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