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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任监察局长后,按照分工,我主要分管案件检查、宣传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行政执法监察等工作。任职以来,我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四年来的工作述职于后,请予评议。
一、加强学习,注重积累,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其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到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担任监察局长后,我深感责任重大。为适应工作需要,我始终坚持把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摆在重要的位置。
一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在农村基层工作,对现任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知之甚少。任监察局长后,我一方面坚持向书本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监察工作的一系列《条规》、《准则》,一方面坚持向身边的老同志学习,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工作的需要。同时,为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扩大自己的知识面,自己还主动参加了成都电子科技大学mba研修班学习工商管理的知识,特别是参加了中央、省、市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检查培训班,较系统地学习了案件检查工作程序、办案方法及证据的规则与运用等查办案件的基础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把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经常深入工作第一线,研究新情况,解决疑难问题。几年来,通过学习实践和总结,自己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是注重政策理论学习,加强自身政治品德修养。任职以来,我始终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内的若干《规定》、《准则》作为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基础和动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强化执法监察的意识。特别是通过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从政信念;按照“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坚持凡事不搞特殊,对人对事光明磊落;工作埋头苦干,淡泊名利;凡事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用党性原则规范自己,公道正派,以德服人。
二、认真履职,勤奋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台阶
到任四年多来,我和委局干部一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纪委监察局的部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分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狠抓了查办案件工作,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分子。作为监察局长,我始终把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抓好委局内部的办案管理。二是抓好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业务指导。三是加强与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配合,实现优势互补,互通信息,互通情况,互送案源。从200*年至2009年9月,委局共受理初核案件线索240余件,其中,涉及监察对象149件;立案114件,涉及人数为123人,其中,涉及监察对象66人;结案111件,其中大要案5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11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人,科级干部37人,一般干部27人,其他人员36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0人,给予留党察看处分1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2人;给予开除公职处分5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10人(双重处分2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的4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的3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的1人;其他处理的1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注重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四年来,委局通过办案和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33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些纪检监察建议均被有关单位采纳,收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二)狠抓了行风政风建设,促进了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四年多来,按照《*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要求,牵头开展了全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将纠风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加大了检查考核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区纠风办每年都对全区行风评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评议的重点部门、重点内容和规范性的要求。先后对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等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指导。同时,区纠风办加强了对区国土资源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等部门的重点联系、跟踪督促、检查指导。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全区就有建设、公安、工商、税务、计生等11个部门共33个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社会各界参加评议的人员有1394余人,有力地促进了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同时,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区40余个部门,11个乡镇(街道)实行了政务公开,为营造我区良好的招商引资软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源头治腐工作见到明显成效。
一是推动“四项制度”改革,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区监察局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对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四次全面的清理和检查。清理出我区原有行政审批事项为402项,已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为245项,取消(调整)事项占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60.94%。在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方面,主要开展了“收支两条线”和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了配套管理办法,确保了“零户统管”单一账户管理工作的落实。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积极参与了区级部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干部双向选择、乡镇干部公开选拔等工作,使纪委监察局对干部的监督贯穿于推荐、考察、任免的全过程。在积极推行政府采购方面,按照省、市监察机关的要求,积极向领导建议,促成了区政府采购中心与主管部门的分设,实现了职能、人员和财务的“三分离”,进一步规范了采购工作的程序,全程参与了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初步形成了良性竞争格局。
二是加大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力度。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国有股权管理的通知》精神,区监察局参与了区级预算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在对我区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会计核算、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以及国有资产的转让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的同时,还汇同区财政局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摸清了“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四年来,参与了对区贸粮局、区教育局、区计生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大弯镇、华严镇等30家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了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增减变化情况,预算外资金收支专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和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情况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严肃了财经纪律,强化了对部门干部任期经济活动的监督。
(四)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积极为中心工作服好务。
一是抓好行政效能监察,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增强执行力。制定了《关于改善投资软环境,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实施意见》,为确保区委、区政府的政令畅通,2009年7月,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优化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我区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投诉查实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今年,配合全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区监察局起草了《关于贯彻成都市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贯彻成都市国家公务员行政效能和告诫暂行办法》及《关于实行告知服务制度》,积极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检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积极抓好区行政效能监督投诉中心的工作,认真受理行政效能投诉,四年共受理投诉74件,办结74件,办结率100%。
二是认真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监督工作。先后参与制定了《*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区政府投资项目比选暂行办法》等规定,确保了我区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开展。积极开展了对招投标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四年来重点对北大附中*分校工程、唐巴路绕城线工程、石家碾东西路、台玻回填土工程等59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开展了执法监察。同时,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标合同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人力三轮车、公交车和出租车等特许经营权出让进行了执法监察,促进了我区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有效地杜绝了“暗箱操作”。
三是认真抓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工作。牵头建立了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制定了《*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自2002年7月1日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施以来,区监察局共参与监督了我区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宗数为14宗,面积199.64亩,出让总价款3239万元。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规范了我区的土地市场,促进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四是认真开展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的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根据市监察局、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区监察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共同组成了专项执法监查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工业污染源调查,对83家企业提出了治理要求并进行了验收。同时,认真开展了污染排放集中整治,对存在排污问题的47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复查不达标的6家企业依法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已促使川化集团公司、攀成钢集团、华明公司、蓝风公司和宝洁公司等47户重点企业总计投入1.2亿元开展污染治理,实现了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五是认真开展“两大工程”和安全责任事故的执法监察。根据市监察局、市林业局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切实开展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两大工程”的执法监察。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户存储,单独建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去年,区监察局、区林业局牵头对我区三个退耕还林乡镇200*年-20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了检查验收。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市监察局《关于监察机关参加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和重大事故报送工作责任制度以及道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积极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年来,我分管的党风廉政责任制、查办案件、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行政执法监察、源头治腐工作曾先后被市纪委、市监察局评为先进。
三、摆正位置,严于自律,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强化人大工作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中,我能够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参加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活动和召开的各种会议,认真听取与会人员对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行政监察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促进了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能够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四年多来,区人大主任会议先后听取了区监察局代表区政府作的《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和区监察局代表区政府作的《治理投资软环境工作汇报》等,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察,为我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工作支持。
二是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树立干部良好形象。作为一名战斗在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党员领导干部,我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办事,不能用来谋取任何私利。上任之初,我就把廉政建设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各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觉强化党纪国法约束。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能够摆正自己的位子,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求大同,存小异,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不自恃高明,做到谦虚诚恳,虚怀若谷,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上。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勤政廉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始终做到廉洁从政。
四、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虽然能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履职到位,较好的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还不够系统,还需进一步加大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理论功底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的时间不多,调查研究还不够,对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指导不够。三是工作中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存在着按部就班、循规道矩的思想,工作的特色还有待进一步总结和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牢牢把握“第一要务”,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增强人大工作意识,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工作当作事业来追求,把问题当作学问来研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尽心尽职地做好分管工作,履职到位,不辜负人民的重托,组织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