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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开展毒生姜检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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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开展毒生姜检查情况汇报

根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生姜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为确保镇内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镇内集贸的生姜经销商和代销商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接此通知后,在认真宣传政策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成立了以镇长郭先平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利用逢场的机会,对场镇、场镇经营生姜的业主从经营时间、地点以及进货渠道都进行了严格检查。

二、狠抓源头,强化监管

从2013年5月8日起,凡逢、场,镇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生姜经销商和代销商进行逐一检查,跟踪调查,重点对业主姓名、进货渠道和所销售生姜的原产地等进行详细调查。经查:市场共有生姜经销商和代销商四户,其中有两户从三台西门批发市场进的是山东大黄姜,有一户在西区市场进的玉儿姜,另有一户属自种自销式,有少量玉儿姜。镇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凡经销山东大黄姜的经销商和代销商,必须将其现有的存货全部销毁,并且不准再销售由山东进入市场的有毒生姜。同时对个别种植生姜的农户进行反复宣传,严禁在种植生姜时使用“神农丹”等剧毒农药。

三、对策

1.镇党委、政府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

2.每逢、场,镇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进行检查,严禁有毒农产品流入市场。

3.各村加强对进入辖区的走村串户的流动商贩所售生姜的来源渠道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对群众安全意识教育。鼓励举报投诉生产销售毒姜的行为。

四、存在问题

1.对农副产品的真伪以及有无毒害,由于镇无机构、无专业技术人员、无设备,所以无法准确进行分辨。

2.虽有监督权、管理权,但没有执法等权力,难免监督手段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