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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3年10月止,我局共争取省、市、县扶贫项目资金总额1521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396万元,市级资金75万元,县级资金50万元。
二、制度建设
我局自成立以来,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规范运作,运转有序,减少违规违纪,提高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现行的扶贫开发政策,国家、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县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细则》,对财政扶贫资金来源、用途、分配、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审计、监测、效益评价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运转有序、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覆盖全面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三、制度执行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做到了“专人、专账、专户”;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做到了“公示、公告”;财政扶贫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做到了“纪委、监察、审计”三监督。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从而减少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禁止了财政扶贫资金不该开支的范围;杜绝了财政扶贫资金被骗取、套取、滞留、截留、挪用、挤占、贪污等事件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瞄准贫困、瞄准穷人,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该用的贫困人口身上,用在该用的项目上。
三、资金分配
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坚持瞄准贫困,瞄准穷人、瞄准边远,把最贫困、最边远,贫困人口最多,作为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的优先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搞暗箱操作,不搞锦上添花,坚持雪中送炭,把国家有限的资金用在最迫切需要扶持的穷人身上,最能使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致富的项目上。
四、资金拔付
资金拔付严格按省市扶贫移民局,财政局批复和下达的计划执行,属扶贫新村资金批复到项目村,由县财政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拔付到项目村,先拨启动资金,项目实施一批,检查验收一批,报帐一批,再拨下一批。属部门实施项目,由扶贫移民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批复到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拔付到部门,项目实施一批,检查验收一批,报帐一批,再拔付下一批。严格按计划实施项目,严格按计划拔付资金,严格按计划在县财政报帐。凡该拨付的资金,财政局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无滞留现象。由于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省市的项目和经费都比较晚,我局将加快进度,督促检查验收,从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五、公告、公示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了公示、公告制,利用当地的媒体将本年的资金规模、使用方向、分配原则、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项目实施地利用公开栏将当年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及项目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地进行事前、事后公示公告,增加了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资金效益
近年来,我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坚持瞄准边远、瞄准贫困、瞄准穷人,以贫困村为重点,实施连片开发,以解决贫困农民行路难,饮水难、就业难、上学难、住房难为突破口,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实现稳定脱贫为目标,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资金效益明显。
七、主要问题
(一)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我县贫困现状还很重,需要大量的投入,特别是新村扶贫工程的整村推进,一个村大约需要500万元,而现在国家投入整村推进的资金只有50万元,前些年投入更少,只有15-20万元,办成一件事都非常困难,从中央到省到市都要求整合资金,把方方面面的资金整合到扶贫新村上来,但需扶持的贫困边远村还较多,覆盖的面还很窄。
(二)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
发我县财力还不足,配套不够。所以,要让50万元在一个基础条件非常落后的贫困村发挥最大的效益非常困难。随着国家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项目多资金量增大,管理难度加大,管理人员、经费少监管力度跟不上现象越来越明显。
总之,我局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和用好资金,无挤暂、挪用资金的情况,按照项目工作进展程度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