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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经济社会承接了“十五”时期的大好来势,继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区生产总值完成4790亿元,增长18%;财政总收入712.9亿元,增长32.9%,其中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21.5%;固定资产投资3406.3亿元,增长2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5.3亿元,增长16%;进出口总额59.5亿美元,增长2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58元,实际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342元,实际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5%;人口自然增长率3.9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均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目标。能耗指标的完成情况,国家将在今年6月底统一。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面清理整顿新开工项目,停建和整顿了130多个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清理关闭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的小企业近1200户,淘汰小煤矿、小水泥、小电石、小焦炭等落后生产能力3000多万吨,提前1年半完成了小煤矿淘汰关闭任务,全区地方煤矿关闭率达到62%。大力整顿土地、矿产资源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能源资源的节约利用,狠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流域水质和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基本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自治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国家战略环评。
(二)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41.7亿元,增长6%。强化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全区粮食总产量341亿斤,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1亿头(只),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步伐,畜牧业占第一产业的比重有所提高,农区畜牧业占畜牧业的比重达到70%,优质、高产、高效农作物占种植业的比重达到52.6%。不断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159亿元。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区财政支农支牧资金达到87亿元,增长21.8%。全年新增农田草牧场有效灌溉面积166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77万亩,解决了70.8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为1.6万户农牧民通了电、350个村通了公路,基本实现了村村通电话,确定了100个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嘎查村。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落实。
(三)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667.2亿元,增长29.8%,其中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增长38%,总量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87%。工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240.7,提高了40.1个点;实现利润332.5亿元,增长52.1%。工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工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得到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开发区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东部盟市工业经济实现较快增长。加大对建筑业的支持力度,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51.4亿元,增长14.3%。认真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服务业做大做强,全年服务业完成增加值1818.8亿元,增长14.5%。
(四)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开工建设了一批资源利用好、环境污染少、技术水平高、延伸加工能力强的重点项目,全年新增煤炭生产能力1500万吨,电力装机容量900万千瓦,500千伏输变电线路445公里、220千伏输变电线路1200公里。继续加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工程面积890万亩,退牧还草面积4000万亩,禁牧休牧草原面积6??5亿亩,治理荒漠化面积34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95万亩,农业保护性耕作面积700万亩。开工建设了一批水利枢纽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年新增水利工程供水能力6亿立方米。交通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完成投资245亿元,新增公路里程4300公里;铁路建设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新建铁路里程2712公里;新开工了赤峰机场迁建和包头、乌海、满洲里、乌兰浩特机场飞行区扩建项目。继续加大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力度,重点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切实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投入地勘资金27.8亿元,新探明煤炭资源储量3100多亿吨,铁矿石资源储量1.2亿吨。
(五)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步伐,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进展顺利,累计分离办社会机构460多个,顺利完成了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7%。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积极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年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1365亿元,增长24.4%;外商投资实际到位资金17亿美元,增长42.9%。与俄罗斯、蒙古国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六)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在全力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发展。全区财政用于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达到148.2亿元,其中教育支出95.1亿元,增长21.6%,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研究制定了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了18项重大科技专项。全面完成了“两基”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了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牧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和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得到加强,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民族教育发展工程正式启动。认真落实人才强区战略,人才流入区建设步伐加快。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累计投入资金7.6亿元,改善了80%以上的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条件。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蒙医、中医工作迈出新步伐。民族文化大区建设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七)千方百计解决好民生问题。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和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就业工作力度。全区财政实际就业支出8亿元,增长48.6%。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9.1万人,15.6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2万人和316万人,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2.4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70元。城镇低保覆盖70多万困难群众,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区安排扶贫开发资金10亿元,解决了1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累计拨付各类防灾救灾资金4.4亿元,受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投入资金2.5亿元,加强敬老院和福利院建设。积极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年初自治区政府承诺的六件实事全部兑现。筹措资金1.8亿元,使42.7万特困农牧民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筹措资金8.7亿元,全部免除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受助学生达到208万人;为1万多名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近7000万元,受助学生数和贷款金额均比上年增加了1倍。筹措资金6500万元,以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贴息等形式,资助大学生和职业院校学生5.4万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试点旗县达到39个,近550万农牧民受益。加强新型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卫生惠及51%的城镇人口。设立济困门诊,为困难群众减免医疗费用1300多万元;加大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力度,帮助7797个“零就业家庭”的10198人实现了就业;筹措资金1.1亿元,对“三少”民族和部分特困群众危旧房进行了改造。
(八)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文选》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全民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成功承办了全国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积极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扩大。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认真落实依法治区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向自治区人大提交了9部地方性法规议案,制定并颁布了7部政府规章。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大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继续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关闭了2000多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疑难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积极推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大力支持军队建设,军政军民团结更加巩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现在的内蒙古,政治更加稳定、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加和谐、民族更加团结,正以崭新的风貌迎来自治区成立60周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各族干部群众长期坚持不懈、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个岗位上的各族干部群众,向所有关心支持内蒙古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产业结构中建筑业、服务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生产力布局结构中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差距较大;所有制结构中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慢;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发展不足。二是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农牧业粗放经营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不高,延伸加工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经济增长中的能源消耗还比较高。三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仍然较弱。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生态环境依然比较脆弱,部分地区污染还比较严重,基础产业尚需巩固和加强,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四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依然比较多。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够协调,收入差距仍在拉大,部分群众生活还很困难,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和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较快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社会保障水平还不高,就业压力仍然很大,群体性上访事件依然较多。此外,政府职能转变步伐还不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铺张浪费、虚报浮夸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自治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继续加快新型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服务业,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高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千方百计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着力构建和谐内蒙古,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5%;财政总收入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新增城镇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控制在3%以内。约束性指标是: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和目标,在工作中要切实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好中求快。既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努力保持经济较快增长,更要重视发展的代价、风险和隐患,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把发展建立在结构优化、质量提高、效益增强、消耗降低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扬长补短。继续增强优势产业、优势地区和中心城市的发展活力与带动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长项优势;同时,积极挖掘短项潜力,大力发展建筑业、服务业、外向型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鼓励和支持东部盟市加快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发展优势。三是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发展现代农牧业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继续把解决好“三农三牧”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农牧业投入,确保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要把发展现代农牧业作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继续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绿色和生态农牧业,进一步提高畜牧业、优质高产作物和农畜产品转化增值比重。加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7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50亿斤左右。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推进畜牧业尽快向质量、效益与生态安全并重的方向转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建设一批现代农牧业示范区。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以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健全农村牧区市场流通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大型农资、农畜产品流通企业和鲜活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农村牧区供销社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发展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农牧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牧业设施装备和机械化作业水平。强化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牧业信息化进程,为农牧民提供及时、准确和有效的信息服务。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不断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力争新增农田草牧场有效灌溉面积1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解决60万人的安全饮水和2万户农牧民的通电问题,实现所有苏木乡镇通油路、嘎查村通公路。加强农村牧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启动实施农村牧区初中改造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在调整布局、加快转移、整合资源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牧区的投入,确保财政支农支牧投入的增量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牧区的增量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牧区建设的增量高于上年,自治区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将主要用于农村牧区。要整合支农支牧资金,完善投入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牧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牧区建设,构建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
全面深化农村牧区各项改革。坚持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稳定和完善土地草牧场承包关系。加强土地管理,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巩固和发展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深化苏木乡镇机构改革,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深化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改革,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健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深化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改革。积极稳妥地清理化解乡村债务,优先化解义务教育等公益事业负债。继续推进农村牧区金融改革,抓好农村牧区合作银行试点工作,加快建立适应“三农三牧”特点的农村牧区金融体系,切实解决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扩大农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农牧业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推进国有农牧场体制改革,加快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积极稳妥地开展国有林权改革试点。认真搞好第二次农牧业普查,为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充分挖掘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完善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牧民更多地受益。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加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直补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牧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大农牧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各项补助,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牧业补贴制度。加强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强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和贫困地区人口转移培训工作,搞好生态移民和扶贫移民,继续开展定点帮扶。
(二)加快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和产业多元、产业延伸、产业升级的要求,组织实施一批规模大、起点高、技术装备水平先进的重大项目,增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后劲。全年新开工煤化工总规模500万吨、电力装机600万千瓦、煤炭生产规模5000万吨。狠抓新项目开工率,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确保按期投产达效。加强大型工业基地和专业化特色园区建设,提高园区产业关联度和配套服务水平,构筑重大项目和产业集群发展平台。
推动产业优化升级。要高水平拓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大型煤炭、火电基地建设,加强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天然气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优化冶金工业产品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坚持高加工度、集群化、基地化方向,大力发展化学工业;积极拓展装备制造业领域,壮大稀土、生物制药和信息产品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要高标准改造传统产业,围绕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努力使重点企业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高起点承接国内外非资源型产业转移,积极培育发展直接面向消费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化产业体系。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的落后产能,分类进行整改关停。
积极培育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坚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搞延伸,围绕重点项目搞协作,围绕工业基地建设搞配套,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启动实施“一个产业带动百户中小企业工程”,培育一批延伸配套加工型的中小企业,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完善信用评价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坚持特色化、园区化方向,突出抓好县域特色产业的培育,鼓励发展一县一品、一园一品,主动接受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的辐射,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工作。抓紧建立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和监测体系,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考核机制和问责制,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加强项目的节能审核和环保评价。抓好重点行业节能工程建设,督促企业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指标。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以延伸产业链为切入点,建立企业间资源再利用、再循环机制。加快国家和自治区级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清洁生产企业试点。切实抓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税、价格政策体系。健全生态环境补偿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继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矿业权管理,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
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尽快在重点领域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羊绒、乳品、生物制药、稀土产业研发中心,国内领先的煤液化、气化及系列煤化工研发中心,适合自治区资源特点的材料工业、可再生能源产业研发中心,构筑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技术创新体系。要进一步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储备,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中。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进一步健全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自治区重点建设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信贷。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应对灾害事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发展信息服务业,推进以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为基础的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加快发展面向消费者的服务业。提升商贸流通业,鼓励发展经营业态多样的零售、餐饮等商贸服务,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发展旅游业,合理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推进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线路建设,在继续发展观光、休闲等传统旅游的同时,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工业旅游等各类专题旅游,组织好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和网络化建设。大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认真贯彻落实鼓励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打破垄断,放宽准入,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要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步伐。充分发挥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作用,抓好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业经济指标体系,强化对服务业发展的分析和监测。
(四)继续加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着眼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合理规模,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年新增造林合格面积10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0万亩,治理“三化”草原面积3450万亩,确保草原禁牧休牧面积稳定在6??5亿亩以上。加快推进农业节水示范项目和以灌溉饲草料地为重点的牧区水利试点工程项目,抓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强重点水利枢纽和调水工程建设,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公路建设力争完成投资260亿元,突出抓好公路主骨架大通道建设,努力提高盟市到旗县公路的技术等级。铁路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50亿元,新建里程4028公里,改扩建里程1786公里。加快民航机场建设步伐,开工建设二连浩特、阿尔山机场项目,完善网络布局。
(五)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城镇化水平。鼓励呼包鄂地区继续发挥优势,在转变增长方式、推进新型工业化、统筹城乡发展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加强分工协作,加快构筑产业群和城市群,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支持东部盟市抓住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机遇,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加大对东部盟市的财力倾斜,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形成推动东部盟市发展的合力。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大力扶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三少”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改善生态和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地区特色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进一步提升城镇化水平。壮大城镇经济,推进产业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增强城镇的产业支撑力、吸纳就业和综合承载能力。积极发展以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公用服务业为主的城镇基础产业。加大对建筑业的支持力度,落实好优惠政策,完善扶持措施,积极引导和支持建筑企业优化重组,尽快培育一批技术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本土大型建筑企业。坚持分类指导,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加快住房供应不足地区的房地产业发展。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完善住房补贴、贷款、公积金等政策措施,全面实施廉租住房制度,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的原则,推进城镇公用服务业的市场化改革。要综合考虑承载能力和长远发展,合理规划城镇规模与布局,提高城镇现代化水平。切实加强城镇道路、公共交通、信息网络和水电气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和老城区改造,加强城乡结合部管理,美化城镇环境。认真落实自治区出台的鼓励政策,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农牧民向城镇有序转移。
(六)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稳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做好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坚持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在信贷、税收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引导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外资可以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投资行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煤、电、水、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把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于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扩大财源。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继续支持有实力、守信用的企业走出去,积极有序地扩大境外投资合作。抓住俄罗斯举办“中国年”活动的机遇,深化与俄罗斯的经贸合作。继续改善口岸基础设施条件,重点抓好口岸贸易加工区建设,着力在进口资源落地加工和本地产品出口加工上下功夫,加快发展口岸加工业。坚持引进资金、技术和智力并举,优化引资结构,做到科学招商、理性引资。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引进符合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的资源精深加工项目和有利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非资源型、劳动密集型项目。全年力争引进国内(区外)资金1500亿元,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0亿美元,进出口总额增长16%。
(七)繁荣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科教兴区”战略。落实自治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鼓励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全年开发100项新产品、新技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发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巩固“两基”达标成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重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地区、重点与非重点学校之间的差距。加大投入,优化结构,促进高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提高贫困小学、初中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改善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全面实施100所职业学校、100个精品专业点和100个重点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加强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认真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入学。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积极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学”。
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人才宏观管理,扩大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加快农村牧区实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术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储备和人才市场建设,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快人才流入区建设。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按照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任务,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100%覆盖农牧业人口,农牧民参合率达到85%以上。加快新型城镇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启动实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挥蒙医、中医的特色和优势,满足群众医疗保健需求。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推行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5‰以内。大力发展体育事业,积极推进“草原万里健身工程”,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和全民健康素质。认真做好老龄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加大实施“两纲”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确立的妇女儿童发展目标。
加强民族文化大区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坚持精品战略,繁荣文艺创作,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做好《蒙古学百科全书》的编纂出版工作。加强规划和指导,大力培养文化产业人才,提高品牌创意能力,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重点抓好具有内蒙古特色和优势的文博会展、影视出版、演艺等文化产业,办好民族商品交易博览会和第三届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继续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推动新闻媒体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分离。加强对各类宣传媒体的支持和引导,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继续扩大广播影视覆盖范围,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积极发展数字广播电视。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切实做好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
(八)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努力构建和谐内蒙古。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困难群体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切实做好“两个确保”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面扩大到60万人以上,补助标准提高20%,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严格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正常增资和职工收入与效益增长的联动机制。加强劳动监察,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私营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率,研究解决农民工失业保险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体系,提高预警预测和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关心残疾人事业,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
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医疗、教育收费及住房价格的监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完善征地程序和安置办法,严格土地征用和拆迁管理,确保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偷骗税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继续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强化边境管控,积极开展军警民联防活动,确保边疆稳定。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监管,加快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公共场所安全防范。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者。
(九)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精神动力。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及配套政策法规,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主动听取各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牧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镇社区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落实依法治区和“五五普法”规划,做好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积极支持部队战备训练,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抓好以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的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宣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以及自治区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进一步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十)深入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更多地关注社会和公共服务领域,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产品质量。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公示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提高行政立法质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多头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配置、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重视和加强审计工作,充分运用审计成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加强政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带头建设节约型社会。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求真务实、勤政为民,使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和人民的检验。
今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办好庆典活动是我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按照“隆重、热烈、祥和、节俭、务实、安全”的原则,精心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以迎庆为契机,以为民办实事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大力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使60周年大庆成为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光辉成就、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大庆,成为宣传内蒙古、建设内蒙古、促进和谐内蒙古建设的大庆,成为凝聚各族干部群众智慧力量、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庆。
各位代表,做好2007年的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