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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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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汇报

市政府:

最近,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各区县、园区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倾听了社会各界对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的意见和建议。总体情况是: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在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改善服务方式上起着很大的积极作用,群众的认可程度较高,但离预定的目标还有差距。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9年3月我市全面启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以来,通过各地的努力,到2010年6月底,全市11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2095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办公场地落实较好。各乡镇(街道)立足于现有的办公用房和财力状况,整合资源,因地制宜确立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模式。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设立便民中心大厅,实行集中柜台式办公,涉及单位和人员全部集中入驻;条件相对较差的乡镇,采取集中调整2-3间办公用房或在主要街道租用2-3个门面,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相对集中式办公。50%以上的便民服务中心场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90%以上的便民服务中心购置了档案柜、电脑、办公桌椅等设备。各地在村(社区)委员会设立便民服务站,明确了代办员,在代办范围内,无偿为群众开展代办服务。

(二)工作人员配备较到位。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均由副乡镇长(街道办副主任)兼任,中心工作人员从乡镇(街道办)工作人员中调剂解决。绝大多数便民服务站确定村(社区)主任为代办员,有的村确定大学生村官为代办员。

(三)入驻项目较充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计生、民政、规划建设、国土、劳动保障、新农合、信访、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公安户籍、广电网络、国税、地税、工商等便民服务窗口,集中统一办理区县级部门清理下放或委托授权的、面向基层群众的60余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信访诉求服务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将农村低保、五保、户口迁移、建房、合作医疗、组织关系转接、人口计生、困难救助等20余项服务事项纳入服务内容。

(四)管理措施较有力。各便民服务中心普遍建立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责任追究制、AB岗位工作制等相关制度,确保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运作。各便民服务中心(站)所办理的事项均印制了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供群众免费索取,照“章”办事。部分乡镇在政府所在地或主要街道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路标指示牌,方便群众寻找;有的便民服务中心配备了办事引导人员,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乡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乡镇纪委具体负责对便民中心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查处工作散漫、敷衍塞责以及“吃、拿、卡、要”行为。

二、初步成效

(一)提高了办事效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后,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群众办理多数项目,只要手续齐全,均可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群众满意率达60%以上。船山区仁里镇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归并到一起成立村庄规划所并整体入驻镇便民服务中心,群众申办宅基地手续,只需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张榜公示7天,本人往镇便民服务中心跑一次,10天内即可办完相关手续,而过去群众办宅基地手续需跑8个部门、等3至6个月才能拿到手续。2010年10月,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媒体相继对仁里镇的便民举措作了报道。

(二)规范了服务行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所有审批项目的工作流程、法定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上墙公示,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同一审批事项一把尺子量到底。工作人员按照公示内容履行审批行为,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了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行为规范、公开和透明。

(三)方便了办事群众。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相对集中了办公时间(逢场天)和办公地点,实行“一站式办理”、“全程代办”服务模式,免除了群众的奔波之苦,群众办理一般事项,可以实现“不出村、甚至不出户”就能办结。

(四)融洽了干群关系。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为群众办事搭建了平台,过去群众办事往往要四处找人,来回跑好几趟,现在只进一个窗口就能办成,办理时限大大缩短,群众再也不必为办事牵肠挂肚。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已成为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一座“连心桥”,成为了最受欢迎、最能让老百姓得实惠的便民服务“超市”。座谈中,一些群众说:“便民服务中心就是好,群众办事省时、省力、省心,还省钱”。

三、存在的问题

(一)投入不足。个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场所面积不足,难以满足项目全部入驻;部分便民服务中心缺少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施;绝大多数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难以解决。

(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个别乡镇在建好便民服务中心后,忽视日常管理,加之窗口工作与驻村工作存在冲突,造成人员不能坚守岗位,三分之一以上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断时续;个别便民服务中心存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不优等问题,教育、管理、培训力度还有待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激励手段较少,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难以调动。

(三)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个别乡镇行政审批事项应进未进、进而不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为本乡镇经济发展服务的职能站所,如公安、工商、税务等未真正进入中心工作;有的便民服务中心的“便民功能”发挥得不好,窗口成了咨询台、收发室或摆设,便民服务中心流于形式。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发展水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相对滞后的地方要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舍得投入,加快改善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条件和提供必要的运行经费。各乡镇要合理设置服务事项,整合服务窗口,切实搞好政策服务、事务服务、技术服务和行政服务,对有实质性服务内容的基层站所要成建制进中心办公,因具体情况不能成建制进驻的,要将服务事项充分授权给窗口工作人员,使窗口能办事、办成事。有条件的乡镇,应将乡镇工作人员全部集中在中心办公。

(二)建立完善机构,保证人员到岗到位。各地各部门要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相关机构,保证人员到岗到位。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了解和掌握中心和窗口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好中心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中心管理。要建立健全并执行好办事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收费管理、考勤考核、建档销号、回访、分类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高效运转。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县级与乡镇行政审批软件系统、行政效能电子监控系统联网,以提高审批效率和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区县(园区)效能、监察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大对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办理、举报投诉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限期整改,确保全市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真正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