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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的必要性及操作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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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的必要性及操作浅析

乡镇政府采购必要性及操作浅析

乡镇实行政府采购,是财政四项改革职能的延伸之一,在乡镇推行政府采购,是财政改革趋势所向,它通过预算和管理为手段,运用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监督管理。但是在乡镇推行政府采购,必然要受到地方财力、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地缘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本文就乡镇如何实行政府采购的必要性及其职能应用作粗浅的论述,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乡镇实行政府采购的必要性

1、是法律赋予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国人大于2002年6月29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可以看出,无论是哪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只要其是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有关采购,就可以实施政府采购,乡镇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不应游离在外,虽然采购规模不大,但发生的采购行为没有被排除在《采购法》的调整之外,因此,实行乡镇政府采购,是法律规定赋予乡镇财政一项重要职能。

2、是深化财政职能本质的需要。从实际操作过程来看,政府采购主要对象以县级经济为主,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基本上仍然以“分散”和“自由”采购为主,随着时代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行为,越来越凸显出种种矛盾和问题,将其纳入到规范化的政府采购管理已成财政部门重要任务之一。

其一:财政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是乡镇实行政府采购的必要条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体制也不断的适应变化。不同地方实行不同财政体制,一般而言不外乎“乡财县管”、“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超收财力全留,新增缺口不补”等几种形式,主要目的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区域经济、提高乡镇财政运转的效益和效率。乡镇实行政府采购是时展必然的趋势,对乡镇财政支出中的采购项目,特别是支农资金等大宗支出项目,应该参同县级财政的做法,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如果将其游离于政府采购管理之外,则就会降低或丧失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违背财政体制改革的初衷。

其二: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节约资金、防范暗箱操作是实行乡镇政府采购的主要目标。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和整合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就必须将乡镇采购支出纳入到政府采购的监管范围之中。而目前乡镇服务、工程、劳务等财政支出中,擅自采购、自由采购、甚至于暗箱操作等不规范或违纪的行为时有发生,极大的浪费了财政资金,要彻底改革这一现状,有效防范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财政支出行为的公开透明和客观公正,对乡镇的采购支出活动就必须纳入到政府采购管理。

其三:强化部门预算为基础,防范财政风险是乡镇政府采购的主要手段。结合部门预算,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进行核编,对基建支出跟踪检查,防止举债建设,防止增加乡镇财政、村级集体的债务,因为当前有些乡镇,为了发展区,域经济,常常超出预算安排一些项目,如“招商引资”兴办企业,对投标人,谁的“带资”比例大、结算期限长,谁就能中标,根本没有考虑预算的约束,随意性大,易形成新的债务,以至于财政来“兜底”。这就给地方财政的运行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因此,将乡镇的采购活动纳入到政府采购管理,能有效地遏制这种无预算的采购行为,从而达到防范财政风险、规范采购行为的目的。

3、是建设和谐创新社会的需要。政府采购是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和制止腐败之“利器”,是正本清源的动力之一,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制度的保证。国家“十一五”规划也提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保持经济较快增长,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必须有民族自主创新能力,并对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指出:“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制定将国家重大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主体范围的办法,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与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说明了,政府采购不仅是加强支出管理,节约财政支出的制度,也是国家自主创新一种政策手段和工具。同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作为建设和谐创新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三农”的发展,是各级财政义不容辞的职责,对“三农”资金的投入,如村村通公路、转移支付、末级渠道硬化、一池三改(沼气池、改水、改厕、改厨)等项目投入以及水利、抗旱、减灾农业基础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必然要涉及资金的管理与监督,而政府采购是比较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之一,是农村税费改革的补充与完善。

二、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是一项重要财政改革内容,要慎重进行,先可以在全市镇处选择一到两个不同类型的乡镇作为试点,采用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来探索总结经验教训,取得成果和经验后再推广,为全面铺开乡镇政府采购做准备。可以有三种设想供选择:一是上级财政部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人员分管乡镇政府采购事务,实行专管员联系制度;二是乡镇政府内设科室,成立政府采购办公室,其工作人员由乡镇干部和财政干部担任;三是乡镇财政部门独立行使政府采购职能。

以上三种形式,各有优劣,第一种情况:因为县市成立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时间相对较难长,其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较高,办理乡镇政府采购业务轻车熟路,大力减少相关业务培训费用。但是市级政府采购本身工作量大,在增加乡镇业务这块,显得压力过大,且没有真正体现乡镇政府采购职能下放。

第二种:由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乡镇政府采购工作,存在业务差,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执法缺少监管容易产生腐败“变质”,也不利乡镇机构改革的精神。

第三种情况,是实现职能下划、延伸,是财政改革本质的需要。其缺点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及需提高。

三、实施乡镇政府采购操作事项

1、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财政干部思想认识。自从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至今,社会各界对其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尤其表现在基层乡镇。加强宣传,是乡镇政府采购的重要任务。一方面,利用政务公开栏,报刊杂志、有关电视等舆论工具和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法律、目的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了解和关注。另一方面,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消除抵触情绪,全面了解《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重视、支持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增强实施政府采购的自觉性,推动政府消费行为走上市场化、法制化轨道。

2、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乡镇政府采购是新生事物,乡镇政府国家干部、财政干部对此感到十分陌生。政府采购是要求业务素质高,工作量较大,事项处理繁杂的一项财政新业务,其工作流程、谈判技巧、商品鉴定、市场调查等业务相对复杂,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及时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乡镇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是乡镇开展业务业务的首要任务之一。

3、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乡镇政府采购,离不开网络信息技术的管理,在信息化社会来到之际,搞好网络建设是扩大政府采购影响,增加政府购买的竞争力度。要充分利用电子化、网络化等先进的信息技术,融合先进的管理理念,建立乡镇政府采购的操作平台,在网上寻求和信息,充分利用资源,实现财企、财银联网,与上级业务部门实现网络信息交流,利用市场、网络资源,加强乡镇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建设。

4、结合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审批。政府采购是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随着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采购事项审批,资金来源明晰化,运行程序阳光化,主要作用是:一方面保证乡镇政府采购工作的规模效应和及时性,另一方面强化政府采购的约束力,维护政府计划实施进程中的严肃性。加强与市(县)政府采购中心的联系,利用上级信息资源平台,及时获取一级采购信息和技术水平。对技术份量较高,无法独立完成采购的,可委托上级部门代办采购,减少本级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