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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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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困难群众是一个特殊群体,向他们及时提供救助,党委和政府责无旁贷。在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有助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难题,使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通过创新理念和思路,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慈善救助之路,使慈善事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对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需要在全社会树立回馈社会的强烈责任感和全新财富观。民营企业家作为一个先富群体,有能力也有义务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从2005年起,常州市创新慈善劝募思路,把重点放在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上,开创了“企业留本,冠名基金”的捐赠方式:根据企业意愿,实行助学、助医、助老、助孤、助残、助灾定向冠名救助;将热心慈善、踊跃捐助、回馈社会列入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对有突出社会贡献的企业家给予表彰,有效激发了企业家的捐助热情。目前,民营企业家捐助的慈善基金占全市总额的88%,其义举得到了全市人民的赞誉,并吸引更多富有爱心的各界人士加入到创建“慈善常州”的行列中来。

创新发展慈善事业的思路。常州市慈善事业虽然起步较早,但基金总额一直在1000万元左右徘徊,年度可用资金仅20多万元。为做大慈善基金这块“蛋糕”,让更多的困难人群得益受惠,常州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慈善事业发展模式。一是创新劝募方式。坚持自愿原则,不搞官办、不搞摊派、不下指标,依靠企业带头,方式灵活多样。企业既可以“一次认捐、按息捐赠”,认捐的本金仍留在企业运作,每年上缴7%的利息;也可以“一次认捐,分年捐赠”,如企业可以分10年进行捐赠,直至如数捐赠完毕;还可以“定向捐赠,冠名基金”,认捐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救助活动中可以冠名。目前,全市参与慈善捐赠的企业达260家,其中50家捐资1000万元以上。二是创新组织形式。突破传统慈善总会成员构成及入会条件,提高企业与企业家对慈善事业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引导、支持和鼓励各界人士加入慈善机构。三是创新激励形式。通过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举办主题慈善晚会等方式,介绍慈善互助的感人事迹,增强捐赠人的荣誉感。这些措施,大大激发了各界人士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使全市慈善基金总额由原来的1189万元增至10.63亿元,每年可用救助资金在4000万元以上。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以健全制度为手段,以阳光操作为保障,确保善款的每分钱都用到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一是完善慈善资金管理。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修订总会章程,确定发放比例,明确市级慈善基金每年的增值部分40%留作基金,60%用于当年救助;强化受助对象的公示程序,由民政、审计、慈善总会、镇(街)、村(社区)等联合组成评估小组,对需要救助的人员进行实地核实、综合评估,切实避免有难不救、无难乱救现象发生。二是规范慈善资金发放。遵循“公开透明、直接有效、准确救助”原则,按照“个人申报、调查核实、社会公示、公开发放”程序,每年组织4次大规模的救助活动。去年,全市有1059名困难群众接受慈善救助,总额达731万元。今年,将集中开展助医、助残、助孤“爱心慈善行动”。三是强化慈善资金使用监督。发挥媒体作用,定期公开善款接收、支出情况;利用镇(街)务、村(居)务公开栏,接受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作为慈善监督员,及时听取意见、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