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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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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三

“六个必须坚持”不可或缺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强调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此,以人为本,与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反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价值取向。

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得到满足,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得到促进,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能够极大地调动起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有了最深厚的力量源泉,社会和谐就有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把发展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根基。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发展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通过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当然,我们讲的发展是科学发展,就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也就是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动力。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的是由发展不充分带来的,这要通过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来逐步加以解决;有的是由体制机制不完善带来的,这就要通过深化改革,消除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的体制性因素,加紧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和谐的各方面投资机制。就是在解决发展问题时,也必须依靠深化改革来提供强大动力。所以,能不能通过改革,建立起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社会体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保证。

对外开放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新科技革命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一方面有通过扩大开放,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机遇;另一方面我们又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只有适应这种新形势,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大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和谐,才能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发展差距,不断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要通过广泛发扬民主,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国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在民主法治建设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重点提出要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基础,也是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利益问题的重大举措。我们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顺利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经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指导原则。

关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具体讲起来,就是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发展,才能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更好地解决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才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只有坚定不移地维护稳定,才能不断为改革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通过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只有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以改革促和谐、以发展求和谐、以稳定保和谐,才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一起部署和全面推进,只有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才能真正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地位。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需要全体人民共同努力奋斗。人民群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只有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他们的利益的紧密联系,充分调动起全体人民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才有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把和谐创建活动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追求和谐、维护和谐的局面。要高度重视广大群众在城乡社区建设中的主人翁作用,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六条原则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个必须坚持”的原则,既各自独立、不可或缺,又紧密联系、彼此贯通,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首先,这六条原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促进社会和谐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我们党深刻地认识到: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发展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前进的成功之路,社会主义要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就必须通过改革不断完善自己;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其中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改革发展稳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其中,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任何一个方面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全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各族人民实现自己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创造性事业。

其次,这六条原则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其中,第一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讲的是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线。第二条“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讲的是工作方向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方向。第三条“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讲的是工作动力问题。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动力。第四条“必须坚持民主法治”,讲的是工作保证问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第五条“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讲的是工作条件问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第六条“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讲的是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问题。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为中国最广大人民谋幸福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和谐社会建设为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依靠人民。

第三,这六条原则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遵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落实“五个统筹”,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