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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加大对司法行政部门普法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义不容辞的任务。在中共德州市委的领导下,德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使全市广大公民的法律水平明显提高,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民主法制建设有了长足发展。
全力支持增强主动性
近几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省关于普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全力支持作为长效机制,有效地激发了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热情。
一是抓认识。普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不能盲目乐观。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先后在6次常委会会议上,分专题讲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先后5次在市电视台、电台就普法工作发表讲话;组织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在《德州日报》、《人民通讯》累计发表普法方面的文章132篇,组织研讨会3次。这些措施有效地统一了全市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为普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抓难点。体制不顺、人员不落实、经费无保障,既是困扰地方普法工作的难点,也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具体表现。我们不断加大对普法工作相关领导及部门的监督力度,通过听取汇报、开展视察,了解社会各个部门对普法工作的支持情况,督促他们在政策上、编制上、经费上向普法工作倾斜。在我们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普遍健全完善了比较得力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配备了数量适宜、熟悉热爱普法的工作人员。把普法工作列入了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普法工作有人问、有人抓、有人管。市县两级把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了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全市投入普法经费达五百多万元。
三是抓领导。近几年来,我们督促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考试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使干部学法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带动了全民普法活动的开展。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全市1.3万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省、市组织的年度普法考试,占此范围干部总数的96%,其中领导干部达到了99%,并都取得了优异成绩。
凝聚合力增强互动性
为在全市形成各部门普法、家家学法、人人懂法的浓厚氛围,我们从“促”字入手,凝聚合力,形成网络,提高了普法的互动性。
一是促齐抓共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明确宪法的宣传由市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牵头,各个子法由所对应的单位负责牵头,各相关部门给予配合。职责明确,工作到部门、到人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主观能动性。
二是促上下联动。对各级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我们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组织专项视察。为总结推动全市普法工作,我们每年都召开经验交流会或者座谈会、研讨会,沟通情况,切磋得失。听取审议有关普法内容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都邀请县市区人大分管法制工作的常委会副主任列席会议,以明确全市普法的指导思想、某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我们制定的关于普法工作的文件,都发县市区人大参考。县乡人大都积极主动地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他们审议、视察、检查、调查的有关普法工作的情况和好的经验都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三是促资源整合。为增强群众对普法内容的兴趣,我们引导各级干部换位思考,站在被教育者和维权的角度,确立教育内容,增强普法对象学法的愿望。我们督促司法行政及政府各个部门,从普法内容的安排到实际工作,既注重人民群众的义务,更注重其权利,使受教育者在明确自己权利的同时,也明确了自己的义务。为达到此目的,我们督促各个部门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寓教于乐的普法形式。我市探索的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就是用法律调解农村各种矛盾,使当事人双方在个人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也明确了自己的义务,从亲身经历中得到教育。我们对这一探索给予了积极指导,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领导同志的肯定,并批转在全省推广。
率先垂范增强针对性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以身作责,亲自参与普法、亲自学法,成为行家里手,才能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自身的权威性、普法的实效性。“四五”普法期间,我们重点在“三个结合”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效果。
一是直接与间接相结合。我们在监督支持司法行政部门及全社会搞好普法的同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每逢“12·4”法制宣传日和重大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我们都举行“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座谈会,在报纸上发表一篇署名文章,在电视台发表一次电视讲话,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举办一次专题文艺演出。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宣传。
二是做与说相结合。我们把人大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联系起来,使人大工作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卓有成效地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我们对市人代会进行了电视直播,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时进行报道。对组织公民旁听等探索性工作进行深入报道。每次人大换届选举,特别是直接选举,精心组织,积极宣传,让广大群众从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实践中,受到深刻的教育。
三是督促与带头相结合。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认真依法履职,督促普法工作的同时,我们要求全市各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养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习惯。通过举办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培训班、举办法制讲座、邀请法律专家讲课、巡回法律宣讲等形式,加强对各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教育。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对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支持力度,创新工作形式,全力推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我市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