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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用工对部分企业用工短缺情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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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用工对部分企业用工短缺情况的调查

最近,我们对我县的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我县企业用工总的情况是比较好的,但有部分企业存在两大相反相成的情况:一是我县的劳动力就业总量存在供大于求的情况,全县劳动力总数27.62万人,已转移18.53万人,剔除农业生产需要等因素,许多劳动力无业可就,仍有很大的转移潜力。二是我县的部分企业面临用工短缺的情况。也就是说:一方面要加大劳动力转移的推进力度,积极向外输出;另一方面随着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企业用工严重短缺,急需外招工人。这“双向”的不协调、不合谐,必须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应对措施。

一、企业用工需求近况

据调查,全县229家定报企业在职职工人数65000人,需招工6000人。从工种需求情况看:机械类主要是车工、铸工、磨工、装配工等;纺织企业主要是纺部挡车工、织布挡车工、缝纫工、染色工、针织挡车工等;花炮企业主要是花炮操作工等;玻璃节能灯企业主要是封口工、弯管工、弯脚工等;皮鞋行业主要是制帮工等;化工企业主要是操作工、植保、化学分析等工种。同时还短缺一批管理和机电一体化高技术人才。从全县支柱产业用工需求看:近期皮鞋行业还短缺700人,纺织行业还短缺3000人,玻璃节能灯行业还短缺500人,机械行业还短缺1000人。另外有一批新办企业如有恒制衣、泛迪公司、德华针织公司等还短缺近千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近期紧缺用工6000人左右。

二、部分企业用工紧缺成因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全县大部分企业在劳动用工上能够执行劳动法规,履行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障,确立劳动者作为企业的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使企业得到良性循环。但仍有部分企业不能达到上述要求,造成用工短缺。综合分析部分企业用工短缺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从外部因素看,一是我县近几年项目推进力度大,新办企业多。县委、县政府以发展民营经济为主体,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一大批外地民营资本来我县投资兴业,新办了较多企业;加之企业改制后,扩大技改投入,使用工需求量增大。二是我县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全县已转移18.53万人,占劳动力总数67%以上。三是实施浩大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大部分劳动力一经培训就被外地企业争相聘用;而没有经过培训、不愿参加培训的农民还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些农民素质低下,缺乏专业技能,不能适应现代科技新要求,当然也不能被现有企业所聘用。四是部分农民思想落后,存有小富即安,不求进取的状况,不愿意到企业打工。五是部分农民仍然把自已束缚在田里,加之中央出台了惠农政策,取消农村税费,省里对粮食、良种、农机实行“三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使部分农民产生了“惜田”思想。虽然使农民种田有“甜头”,但给企业招工难增添了因素。

从内部因素看,一是部分企业没有很好地执行劳动合同法规,随意增加企业职工劳动强度、延长工作时间,有的企业职工一天工作10小时以上,有的企业不仅星期假日经常加班,而且节假日也加班,有的企业常年没有星期假日,但都不按照《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有的企业经济效益虽好,但职工每月的工资报酬只有300元左右,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有的企业虽然与职工订立了劳动合同,但仍停留在程序上,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合同的应有作用。二是劳动社会保障相对滞后,没有解决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障、医疗保险等保障问题。有的企业拖欠职工(下岗职工)工资、养老金、医药费、集资费、欠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等,有的长达多年,影响了企业形象。有的企业劳动社会保障基本处于一片空白,致使农民宁愿到苏南等地打工,也不愿到县内企业就业。三是缺乏“人性化”管理。有的企业没有很好树立工人当家作主的思想,不懂得尊重职工、爱护职工的重要意义,而是想方设法克扣职工的利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有的企业等级制严重,与企业职工缺少感情交流,对工人的工伤事故、生病医疗、个人生活、文化娱乐及家庭中发生的重大事情充耳不闻,把效益看得重,把职工生命看得轻,只顾赚钱,缺少人情味,使企业职工心灰意冷。有的企业滥用权力,通过压档案、扣文凭、封资料等手段,变相搞企业职工的“企业所有”,限制企业职工正常流动权。有的企业不注重生产生活环境的提高,吃饭住宿太拥挤,通风透光条件差,安全通道不通畅,灰尘污染超标准,毒害工种无津贴。四是缺乏诚信,企业对职工的承诺部分兑现或不兑现,使职工对企业产生不信任的感觉;招工广告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使应聘工人产生上当受骗的感觉;有的企业管理断层,职工与班组、中层与领导之间缺乏沟通,缺少诚信,使工人对企业产生动摇,往而复出、进之而返的现象屡屡发生。五是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有的企业没有真正建立起科学的企业职工供需分析和预测系统、失业预警系统、公开透明的劳务价格体系等,服务措施不健全、不配套,损害了企业形象,给企业用工带来负面效应。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用工的对策建议

企业用工短缺情况不容忽视。企业用工供需关系严重失衡,不但使劳动力流动、配置的固有规律和正常秩序受到冲击,导致劳动力市场配置功能紊乱失调,更重要的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用工。

1、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战略,塑创企业良好形象。各级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企业用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扎扎实实做好企业用工工作。要在帮助企业、支持企业发展中,高度重视企业用工情况,要积极研究就业方式、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和完善与之相适应各项劳动保障政策。各企业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劳动保障观念,确立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意识。要重视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形象,塑创企业形象。要特别关心那些工作和生活上遇到困难的职工,把他们的事情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点考虑,切实解决,使广大企业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安居乐业,把党和国家的一系列劳动社会保障政策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企业职工的劳动技能和创造才能,充分发挥企业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拓企业用工的新局面。

2、要严格执行法规政策,维护工人合法权益。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根据我县部分企业用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所有企业,无论性质如何,无论规模大小,都必须与应聘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并必须全面履行。二是要强化社会保险工作。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保险,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保缴费;新建用人单位必须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为劳动者参保等手续;改制企业必须及时续保;破产企业必须足额提取剥离的社会保险。我县部分企业用工之所以短缺,农民之所以纷纷到苏南企业打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县企业与苏南等先进地区企业在劳动社会保障上存在很大的落差。三是要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各企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确保企业职工的合法工资收入兑现到位,绝不能发生无故拖欠、克扣企业职工工资的现象。同时,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贯彻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改制企业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我们认为,只要企业能严格执行相关的法规政策,企业用工就能得到保证。

3、要加快企业自身发展,增强企业吸引能力。发展是第一要务,富民是永恒主题。俗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中没有一把米、唤鸡都不灵”。要解决企业用工短缺状况,必须加快企业的自身发展。企业只有加快发展,积累资金,壮大资本,家底雄厚,才能为企业职工搞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劳动社会保险,才能自觉执行劳动合同,才能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及时兑付企业职工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才不会出现侵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等违规违法现象。我们认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严格管理、强化核算、精打细算是十分必要的,但不能死抠、更不能“抠出血来”,算要算到点子上,管要管在关键上,抠要抠在合理处,用要用在刀口上。如果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暂时遇到困难,要坦诚地向职工说明情况,出台承诺,取信于民,赢得职工的理解与支持。

4、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体系,净化企业用工环境。企业用工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复杂的企业行为,是一件动态的福利事业。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体系。要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对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等情况,职能部门要进行专项监督和经常检查,依法查处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要完善和落实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健全机构,发挥仲裁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中的主渠道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遏制部分企业不依法为企业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现象,切实遏制部分企业拖欠企业职工工资现象,切实遏制部分企业的非法用工行为,使企业用工逐步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