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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区迎“十运”决战年、新城全面建设之年,面对新区经济发展机遇,作为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加快新区发展做好服务工作,成为当前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为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求真务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工商职能优势,为建邺新区全面进步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和倡导“三种意识”,增强迎“十运”加快新区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强化改革意识。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出台的建设服务型工商、支持“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沿江开发的新形势以及新区的建设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凭借敢为天下先的改革者的勇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转变工商管理职能,放宽市场准入,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效能,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环境,构筑招商引资发展平台。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改革必然会有风险,创新就会带来责任,要破除怕担责任、不敢创新的陈旧思想,树立勇担重任、敢闯新路的观念。我们改革市场准入机制,突破原有的政策限制,必然要承担风险和责任,从“三个有利于”出发,主动承担政策创新和政策变通的风险。我们要时刻牢记工商职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强化行政服务意识。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把管理职能转到服务市场主体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成为工商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此,工商部门就必须围绕新区经济建设中心,树立以服务为价值取向的行政执法观念,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新区来投资创业。同时要主动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帮助投资者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从而大力促进新区经济发展。
二、放宽市场准入,构筑加快发展平台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是促进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进一步推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新的起点。我们以《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根据市局有关政策,结合新区建设实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拓展各类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空间,为新区建设构筑投资兴业、加快发展的平台。
⒈放宽投资创业条件。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创新市场主体准入,为企业进出市场提供畅通的“绿色通道”。一是改革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验证办法。投资人凭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其注册资本的数额,无需提供验资证明。二是扩大注册资本分期缴付范围。企业设立时投资人中需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数额,其余部分可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清或分两期缴清。三是放宽投资者身份的限制,扩大出资者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外,允许在职人员向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出资入股。四是放宽核定经营范围。对注册资本在万以上的企业,除涉及专项规定的经营范围外,核定经营范围时列明主要经营项目后可以根据企业申请,附加“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对一些具体审批规定尚不明确的新兴经营项目,可以参照工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的相近经营项目核定。五是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给予优惠政策及减免相关费用。
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几年来,国务院取消了涉及工商的项行政许可项目,当前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不符合要求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为此,我们要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理念,对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同时深入推进“并联审批”,进一步健全审批网络,完善审批流程,并逐步推进“并联审批”。
⒊全面开展招商引资服务。健全联系点制度、重大项目领导跟踪服务制度、领导接待日及现场办公制度,对重点项目采取现场办公、跟踪服务、定期回访。对区内引进的注册资金超过万元的招商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只要手续齐全,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发照,注册资金超过万元的重大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全程帮助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通过私营企业协会、外地在宁企业协会、个体协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协调,支持“一站式服务”和“政务超市”的建设。
三、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经济发展良好秩序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工商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新区公平竞争发展秩序。
⒈加强后续监管、长效监管。随着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的降低,市场主体的数量必将剧增,工商后续监管必需加强。市场主体获得准入后,是否按照许可的规定从事经营,是否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资金分期到位的是否按照规定时限出资到位,市场交易行为是否违法等,都需要长效监管予以有效监管。为此,工商监管必须实现由事前监管向事后监管、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由单一监管向全面监管发展,提高执法效能,实现职能到位。
⒉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监管”。在执法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观念,如对经营场所、住所检查,对涉及个人物品扣押等强制措施实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此外,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热情服务,实行“五严十宽”制度、“无举报不检查”制度、“首次违规警示教育”等制度,坚持重教育、轻处罚,先教育、后处罚,变事后监管执法为事前引导服务避免“一查、二罚、三吊照”生硬执法现象的发生,有效地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⒊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在日常监管中,努力做好案件核审把关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做好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切实纠正执法不严格,执法不文明、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力争做到依法办案无错案,复议不撤销,诉讼案件不败诉,让领导、群众和企业都满意。
⒋加强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高低是依法行政的关键,为此必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一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业务培训。要将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作为当前培训的重点,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同时在执法实践中要准确掌握和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范围履行执法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开展思想教育活动。要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头上治理腐败,增强干部防腐拒变的能力;认真查找在服务态度、行政收费、执法办案、秉公执法、内部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服务型工商”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