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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体会和意见
15年前,《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颁发。15年后,中共中央又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文件。这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我们党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15年来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是我们党着力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纲领性新文件。
一、新文件是发展我国政党制度,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步骤和有力保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道,构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构架。新文件的制定实施,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具体体现。新文件的制发,对于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增强我国政治体制的活力,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派作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可以更多地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成员和群众的具体利益。党和各派的紧密团结和亲密合作,对于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新文件是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政党间的团结合作的重要政治保证。我国的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充分体现了民主协商的特点,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具有西方多党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有助于政局的稳定和实现广泛的团结。
《意见》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的这一要求,这对于广泛团结社会各界,集中力量办大事,齐心协力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党与各派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我市已形成良好基础
《意见》是党认真总结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随州设市以来,在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政治文明的进程中,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支持派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奠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根本基础。加强派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是多党合作事业巩固和发展的根本要求。
我市现有派成员71人,其中:民建62人,民革2人,民进6人,农工党1人。民建已建立市委会。在市委和民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其素质不断增强,组织生活逐步规范,参政议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民建随州市委成立以来,一是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加大了培训力度。全体民建会员都在市委党校和省社会主义学院进行了系统地理论培训,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二是完善了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议事决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了干部民主推荐任用、机关财务管理、会费收缴使用、机关专干管理等规章制度。
三是加强了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组织发展工作制度,规范组织发展程序,严把政治关、素质关。
四是机关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民建市委机关的机构编制、机关专干的工资和有关经费得到妥善解决。
我们还十分注重作好派人士的政治、实职安排。在派成员中,有省人大代表2名,省政协委员1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各1名,市人大代表3名;市政协副主席1人,市政协常委7名,市政协委员25名;市级检察员、监督员、教育督导员、行风评议员22人。在实职安排上,派成员中,有2名副厅级、3名正处级、12名科级。政治安排占全市派总数的89%,实职安排占全市派总数的24%。
在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认真组织各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适应时展的要求,按照参政党建设目标,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时,组织无党派人士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好参政议政职能,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了贡献。
(二)努力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政治基础。2004年,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我市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市委、市政府“两办”制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意见》。文件明确了“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协商”、“季度情况通报会”、“党外人士民主监督”、“经济部门与派对口联系”、“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交朋友”等“五项制度”,并对贯彻落实“五项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五项制度”,还多次主持和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重大活动。市委书记吴超,市委副书记王志新、樊建国、丁贵桥等领导同志多次参加党外人士民主协商会、季度情况通报会和走访慰问统一战线成员,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2004年来,市委共召开党外人士民主协商会、季度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走访慰问统一战线成员12次,市级党员领导干部与37名各界党外代表人士建立了朋友关系,收集各种意见、建议100多条。
(三)逐步健全和完善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奠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基础。设市以来,中共随州市委高度重视统一战线机构建设,在市委工作部门中率先设立了市委统战部,并逐步建立、健全了统战部牵头协调工作机制,形成了“大统战”格局;各区(市)委统战部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得到加强;在乡镇党委班子中,都配备了统战委员。这为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今年来,我们结合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围绕市委的统战工作情况和民主政治建设,广泛征求各界人士意见,查找统一战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我市统战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制发了《中共随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机制的意见》文件。文件要求,市直党政群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党的组织,都要健全和完善统一战线工作机制。派和党外知识分子较为集中的单位或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和协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逐步健全、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文件对加强市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加强和改进市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搭建了平台,进一步奠定了工作基础。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统一战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共中央总书记同志就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的五点要求,按照中央、省委的具体部署,对《意见》精神,加强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
(一)在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中,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广泛团结,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为全面建设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二是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自觉地、模范地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学习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充分认识《意见》制定实施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使大家在反复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上下功夫,在深刻理解领会文件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自觉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
(二)广泛宣传,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努力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是当前党和各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政治任务,首先是各级党委统战部门的政治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和制度,不断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把多党合作新文件的精神落到实处。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意见》精神进行广泛宣传,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组织广大统战工作干部、各派和无党派人士密切联系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在各自所联系的成员和群众中广泛开展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大意义、多党合作成功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成员了解、熟悉和实践这项制度,自觉运用《意见》精神指导我市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开展,自觉抵御西方多党制、两党制和议会制的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是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平台。《意见》提出,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要按照《意见》的要求,拓宽党外干部的选配领域、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创新机制,努力促进《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1、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市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一是坚持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协商制度,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纳入党委和政府的决策程序。凡是重大决策的制定,重要人事安排,政府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都征求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二是坚持和完善季度情况通报会制度。进一步扩大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政府召开全会及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专业性会议,都视需要邀请党外人士出席,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作用。三是坚持和完善党外人士民主监督制度,加强“特约四员”工作,进一步加大党外人士民主监督力度。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税收财经物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等开展的专项检查中,都视需要邀请党外人士参加。四是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度,进一步加大交朋友工作力度。通过交朋友,使党员领导干部更加关心党外朋友的生活,更加支持党外朋友的工作,并重视采纳他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我市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
我们还要按照《意见》要求,在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即加强市委同派的政治协商和进一步完善市委在市政协同各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
2、进一步加强党外人士安排力度。通过贯彻《意见》精神,制定规划,保证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市和区(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在市和区(市)人大领导班子成员中有适当数量。目前,我市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市和区(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都占有适当比例,在市和区(市)人大领导班子中已有一名成员中,但根据《意见》要求,仍需增加人选。
3、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部门党外人士的选配力度,重点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如:监察局、审计局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农、林、水、电、国土、建设、交通、民政等;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性强的文体、卫生、教育、药监、环保、科技、质量技术监督等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选配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
目前,市委已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纳入了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按照“一职二备”的要求,市委统战部积极向市委举荐人选,逐步加大党外干部的选配力度和选配范围。全市共配备党外领导干部近100名。其中,副厅级4名,正处级4名(4名都是市直单位的正职),副处级6名,正副科级90名。已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协、工商联,市以及区(市)的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除曾都区副区长调整后目前尚未到位外,都配备了党外领导干部。已初步建立了一支数量适当、素质较强、能适应随州发展需要的党外干部队伍。
进一步加大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力度,积极物色发现和培养党外后备干部。建设目标为10名地(厅)级、30名县(处)级、150名科级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做好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对要求配备党外干部的部门的人选逐步做好推荐工作,积极为推进党外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和台阶。如,采取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素质;通过定向招考和竞聘等途径,促进党外干部的使用和成长。
4、进一步做好党外人士在政协中的安排,要保证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在各级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即:政协委员不少于60%,政协常委不少于65%,政协副主席不少于50%。我市政协的组成基本达到了这方面要求。同时,《意见》要求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政协机关要有一定数量。但我市在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政协机关还没有配备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我们将加强协调在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政协机关中配备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
5、进一步拓宽派、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市委和政府要制定措施,拿出规划,积极促成派和无党派人士就全市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有组织的考察调研,拿出调研课题,开展考察调研。要为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调研创造条件,做好提供经费的协调工作。对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调研成果,要认真研究并反馈情况。
6、进一步加强派自身建设。由于我市是新建市,各方面的工作都有待健全和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派自身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我们正按照《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的要求,积极协助我市民进会员筹建民进随州支部的工作。
7、加强领导,努力推进《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拟分三批在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对全市各区(市)委、市直各部门党委(组)分管统战工作的副书记,统战部科以上干部,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对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进行培训,从而提高对《意见》的理解和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将《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以创新工作机制为抓手,促使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委统战部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市委的部署,抓好落实。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一名专(兼)职干部具体做这项工作。各级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统一战线任务重的主管部门要通过相应的机构抓好本部门本系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工作。经济、教育和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派成员的联络与合作,建立健全对口联系制度。
三是通过创新机制,在统战工作对象较多、任务较重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设置统战部,其他企、事业单位在相关机构加挂统战部的牌子,并明确一名党委(党组)成员分管统战工作,配备专(兼)职统战干部,主抓《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同时在这些单位建立坚持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制度、党外人士传阅文件制度、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制度、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单位有关会议等制度,积极构筑新的活动平台,为派、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以实际行动抓好对《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