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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信访做法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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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信访做法体会

去年以来,*县本着“重心下移、方便群众、解决问题、促进和谐”的原则,创新思维,革新观念,“跳出信访看信访”,贴近群众,稳固基础,狠抓信访举报工作,在全县19个乡镇设立了信访举报协调中心,负责办理群众信访,“你的事,我来办”成为信访举报协调中心的服务宗旨,“有问题找信访举报协调中心”的观念在我县已深入人心,*6年以来全县各乡镇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共化解各类疑难、复杂信访件100余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80余个,大大降低了群众信访成本,减少了越级访和重复上访,“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新秩序正在形成。

一、主要做法

为确保全县信访举报协调中心能“办得好,干得实”,在实际工作中,该县通过实施“五个一”做法,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工作实效。

(一)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干部队伍。信访举报协调中心由乡(镇)纪委书记负总责,从本乡镇综治、经管、财政、国土资源等站所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为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的纪检委员为信息联络员,有效整合了多方面力量。县纪委挂点领导和挂点科室还定期不定期对所挂乡镇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形成了县纪委、乡(镇)、村三级办信访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还注重强化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每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时,各乡镇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工作人员也一并参加培训,切实提高了工作水平,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项(二)开辟了“一站式”高标准接待场所。该县19个乡(镇),均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每个“便民服务中心”都设立了信访举报窗口,由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工作人员轮流到窗口上班,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并按照统一规格制作了醒目的标牌,将重要制度、规定、职责、流程制成挂图,同时配备了电话、纸笔、桌椅等必备设施,对群众信访实行一门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彻底解决了群众为一个事项多方上访和部门互相推诿等问题,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了方便。

项(三)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在广泛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该县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各乡(镇)设立信访举报协调中心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信访举报协调中心的工作机构、工作范围、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工作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信访举报协调中心能够办理的直接给予解决,重大信访事项并报县纪委信访室登记备案;不能解决的,按照程序向县纪委反映。同时,我县将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列为重点工作目标纳入全县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加大考核力度,为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工作在全县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项(四)开展了一场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印制了“信访举报联系卡”、“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工作人员监督卡”、“检举控告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卡”、“信访举报双向承诺书”等*00余份宣传卡片,采取在各乡(镇)集贸市场、候车点等人口密集的地方设点的方式集中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同时,我们还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栏、在中国*网信息、在*电视台播放公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访举报协调中心的工作范围、程序和要求;各乡(镇)把信访举报协调中心有关工作制度、办理事项及工作人员的情况印发给各村,做到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五)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化工作办理程序。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咨询或来访的过程中,积极引导其在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反映和解决问题,受理每一件群众信访都要认真填写在“群众信访情况登记薄”上,并与来访群众签署“来信来访双向承诺书”,信访举报协调中心承诺依法及时处理反映的问题、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来访群众承诺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自觉维护信访秩序。从登记到答复,全过程建立起了完备的档案,增强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二、几点体会

实行乡(镇)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办理群众信访,在基层群众与纪检监察机构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既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了方便,又提高了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从而赢得了信访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实施一年多来,在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工作绩效、规范信访秩序、化解基层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信访安全,促进了我县的和谐稳定。

(一)实行乡(镇)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办信访,进一步畅通了群众信访渠道。反映诉求方便快捷,成本低、效果好是信访渠道畅通的重要标志。实行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办信访,将群众反映诉求的平台延伸到“家门口”,群众不出乡(镇)就可以反映问题,省却了奔波劳顿之苦,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几乎没有什么成本。由于实行了严格的登记备案、书面承诺、限时反馈等制度,群众的问题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高质量的办理或答复,从而以最小的成本畅通了反映问题的渠道。如今年6月,我县甘洛乡甘洛村4名村民向乡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反映该村存在财务混乱,村委会主要干部侵吞上级拨付的补助款、私分集体财产等问题。对此,乡信访举报协调中心迅速派员进驻该村,组织财务进行清账,打相关人员进行了解核实,经过认真细致的核查,没有发现村委会主要干部侵吞上级拨付的补助款、私分集体财产等问题,但在调查中发现村委会没有将上级部门拨付给该村抗旱打井补助款*0余元发放给村民,而是用于村里公益事业支出,为此,乡纪委责成村委会将该*0余元补助款补发给村民,并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村民高兴地说:“乡里建起了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后,我们老百姓又多了一个说理的地方,再也不用多跑路,走弯路,向组织反映一些信访问题,真是方便快捷。”

(二)实行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办信访,进一步提高了信访处结绩效。实行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办信访以来,群众只进一个门(信访举报协调中心接待窗口),只找一个人(接访人员),即可解决问题。信访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都是本乡(镇)的工作骨干,熟悉当地实际情况,容易找出问题的关键点,确定解决问题的主体,增强了办信访的针对性,减少了盲目性,大大缩短了办理过程。为进一步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结效率,各信访举报中心都严格执行信访受理书面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做到简单问题从速从快处理,复杂问题实行包案联动处理,重大信访事项由县纪委信访室登记备案,定期督查督办,保证了信访事项处结的高质量。实行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办信访以来,全县信访事项按期处结率100%,没有出现新的缠访问题。

(三)实行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办信访,进一步规范了信访秩序。由于部分群众对信访工作程序和问题解决机制的不了解,一旦出现矛盾纠纷就奔上级、找“大官”,致使能在村里解决的问题反映到了乡(镇)里,能在乡(镇)里解决的问题反映到了县里,信访秩序不够规范。通过实行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办信访,信访人把问题交到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工作人员手中即可回家等消息,有效避免了信访人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同时,由于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工作贯穿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答复的各环节,有利于随时把握信访人的思想动态,提前掌握了个别群众越级上访的苗头和信息,便于超前做好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通过实行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办信访,形成了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的氛围,基本杜绝了无答复意见或事前无信息的越级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信访秩序。如今年5月底,我县枫田镇一村民小组三十余名村民到镇信访举报协调中心上访,反映对该组山场转让承包不满意,要求中止转让合同,并称如果问题在镇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得不到解决,将到上级部门上访。由于反映的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镇信访举报协调中心难以办理,便将情况向县纪委报告,县纪委当即从县纪委、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分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后,责令承包商暂停对山场作业,由承租双方协调解决合同纠纷问题,经双方协商,对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修改,上访群众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有效避免了一起群访、越级访的发生。

(四)实行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办信访,进一步加深了基层干群感情。信访工作是基层干群关系的重要“晴雨表”。许多信访问题往往就是因为在基层得不到有效处理而到上级讨说法引发的,其原因就是部分基层干部把自己摆在了信访群众的对立面,群众反映问题时没有好脸色,搪塞、推诿甚至呵斥,使矛盾逐渐扩大。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办信访转变了基层干部与信访人之间的角色。一方面信访举报协调中心由过去的信访责任主体转变为群众的“代言代办人”,设身处地协助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又要向信访人进行深入的法律政策宣传,疏导群众情绪,一来一往,干部与群众之间增加了联系与沟通,增进了了解和信任,推动了基层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