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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好一支队伍,为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以开展“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为抓手,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坚持委局机关每周二、四一次政治或业务学习,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执纪能力和工作水平。重点要求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讲好“两堂课”(即讲好一堂理论课和一堂业务课,既增强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又达到学习中相互交流与提高的目的),抓好“三学”、实现“三个提高”(即学理论,熟悉两个《条例》等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学业务,强化执法、审理等专题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学先进,追崇典型的光辉形象,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了机关科室与乡镇纪委业务联系、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分工和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三项制度”,强化对各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推动基层纪委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落实到位。制定了《建宁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考评办法》,对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10大类43项进行考评,肯定其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督促指导。在县纪委二次全会上,全体纪委委员作出集体廉政承诺,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树立廉洁从政、勤政为民良好形象作出了表率。三是严格纪律。重点抓好《*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的落实,结合县情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下发各基层纪委(纪检组),要求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贯彻执行《十条禁令》,从而有效地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贯穿于委(局)职能工作和日常管理各个环节。5月初全县纪检系统干部参加《行政许可法》知识培训考试成绩优异,整体优良率达98%。10月份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国纪检监察专业知识测试,整体优良率达100%。四是开展“学英雄、增素质、提能力”教育活动。结合正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围绕学习郑忠华英雄事迹,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做到增强两种素质、提高四种能力(即:增强理论和业务素质,提高学习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查办案件能力、抓工作落实能力),努力实现“三新”目标,即: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上有新的推进,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有新的贡献。结合学习活动举办了一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从适应反腐倡廉新的形势任务出发,认真分析和查找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全面深入地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
一是认真学习。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县都先后召开了县纪委常委会和县委常委会进行认真学习,研究贯彻意见,随后分别召开了县纪委机关干部职工、全县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会议和全县领导干部大会进行传达贯彻,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二是逐级传达。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印发到各党委、纪委、支部,作为全县党员干部的学习资料。通过传达学习,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了形势、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深入调研。为贯彻好上级全会精神,我们积极组织开展调研,进一步理清思路。年初,结合实际,将纪检监察工作立项分解成八个子课题,相关分管领导或科室主任为责任人,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委局机关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机关、企业进行调研,就我县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如何在工作中树典型、创特色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为20*年工作定位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出了具体的工作要点。
三、突出两个重点,提高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以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方面,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治理,继续组织开展“过廉洁年”、“家风建设”、廉政承诺等专项活动,健全有关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另一方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着力打造“大宣教”格局,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的整体部署,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大家唱”局面。坚持以“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教育活动为主线,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营造党风廉政宣传“大氛围”为目标,积极开辟新的宣传阵地,拓宽宣传渠道,大力推进廉政文化“五个进”,即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在宣传教育上主要做到“五个一”:组织了一次下基层宣讲活动,举办了一次条例进社区活动,举行了一次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了一次知识测试,建立了一个警示教育基地。
不断创新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及时总结和大力宣扬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激励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革命老区特有的红色资源,开展红色教育,通过激励教育、警示教育、红色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了宣传教育的实效。
2、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坚持“纠建并举”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发现和纠正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妨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保证县委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坚决取消涉农不合理收费项目,开展整顿农村电价、清理清退县乡临时自聘人员、整治农村报刊乱摊派等专项治理。全县农民负担控制在5%的范围内,未发生涉农恶性案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决查处涉企“三乱”行为,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清理预算外资金、治理公路“三乱”、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等工作,有的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有的已走上规范化管理。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先后在*、税务、卫生等30多个行业和部门开展了行风评议活动和行业作风整顿,逐步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机制,行业风气不断好转。认真开展公房管理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公房的管理,有效制止了以房谋私现象的发生。
四、落实三大举措,积极推进基层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1、进一步深化“四项改革”。一是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三简一提高”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完善投资体制,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清理减少审批事项、废止不规范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共清理减少审批事项121项,保留130项,涉及25个部门,废止行政许可事项1项。二是落实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做好“票款分离”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的领发和核销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开展财政各类票据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对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予以查处。实行国库统一收付,清理和取消各行政事业单位收入过渡户281个,保留银行基本账户211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做好“票款分离”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的领发和核销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拔任用干部实行单位推荐、民主推荐、组织部门考核、县委常委会研究和票决以及县委全委会票决制,干部考察公示、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四是完善投资体制改革方面。较好地确立了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政府对企业活动的干预进一步减少。
2、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规范政府采购制度。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政府采购制度实行全过程监督,使采购从接受委托到商品交付使用,始终贯彻了廉洁、规范、高效原则。20*年全县共开展物品询价招标9次,竞争性谈判4次,邀请招投标6次,物品总采购金额252.43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5.5万元。二是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主要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对招投标工作派专人进行全程监督,严把“制标”环节的保密关,“投标”环节的合法关,“中标”环节的公正关。去年共开展建筑工程招投标共16项,面积3.76万平方米,资金总额2392.82万元,节约率6.3%。三是建立健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挂牌出让情况实行现场监督,推行“阳光工程”,做到“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储水,一个龙头放水”。20*年共招标拍卖经营性土地2宗,面积6138平方米,成交金额369.1万元,高出底价84万元。四是完善产权交易制度。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对资产评估行业加强监管,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
3、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一是抓好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对县直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情况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有效防止假公开、少公开、不公开的现象。二是抓好村务公开。村务公开做到“三个一”(即每月一次财务决策,每月一次财务、村务公开,每季度一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在全县大力推行林权转让公开拍卖工作。在金溪乡长吉村等10个行政村开展村务公开民主听证试点,效果良好。在均口镇试行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通过设立一个专户,坚持村集体资金“村有、镇代管、村用”和村集体资金优先用于五保人员补贴、村干部工资及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开支的原则,实行统一票据领用、统一资金核拨和开支审批手续、统一招投标管理,从源头上治理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从制度上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从经费上保证了村级基层组织的运转。三是抓好厂务公开。重点抓好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执行情况、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特别是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的公开,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同时校务、院(医院)务等办事公开制度不断规范,扩大了基层民主。
五、坚持反腐败的体制机制,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增强各级党政领导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意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一是责任分解到位。围绕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下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六个机制”责任目标》、《关于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20*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立项分解督促落实方案》,建立健全了抓“六个机制”进展月报告制度,调整充实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以及责任制责任范围和内容,把贯彻“两个条例”、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优化发展环境等内容列入责任制范围,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责任。各牵头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任务分解和安排,对所牵头负责的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抓好责任考核。
研究制定了《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制作了统一的考评量化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不断改进考核考评方式,在考核中坚持做到“五查五看”,即查组织领导,看力度够不够;查职责范围,看职责履行好不好;查目标要求,看工作成效大不大;查廉政情况,看领导干部廉不廉;查评议意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今年1月份,结合全县党建工作检查,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年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考评,并充分运用好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年终奖惩和任用的依据之一。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定了《建宁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每年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综合运用告诫警示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增强实行责任追究的效果。先后对安全生产事故、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中违反责任制的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对13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效能告诫或组织处理,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报告制度进行了规范修改,要求乡科级领导干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包括对本乡(镇)、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以及对责任制进行检查、监督、考核等7个方面。同时,进一步规范了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制定下发了《中共建宁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同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领导谈话制度》和《关于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通知》,对谈话主体、内容、要求、记录等做出了进一步规范。20*年党政“一把手”进行述职述廉126人(次),开展廉政谈话110多人次(含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18人次。
我县纪检监察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思想认识不足。一方面,少数领导干部对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反腐倡廉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的思想,抓业务建设一手硬、抓拒腐防变能力建设一手软的问题突出。另一方面,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价值观取向错位,这些模糊的认识和消极观念在客观上助长了不正之风。2、教育重点不突出。突出表现就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存在:“盲区”。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领导干部接受教育的到位率很低,有些部门教育针对性不强,存在“易得病的不吃药或吃不上药”的问题。3、制度约束不硬。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制定了许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各单位内部也制订了不少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和制度,对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还存在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表现为“四多四少”:即应急性、临时性的规定多,注重长效治本的规定少;正面规范行为的规定多,违反规定的处置措施少;过于抽象、笼统、弹性大的规定多,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少;建章立制的多,严格执行的少。4、监督观念不强。一方面,少数领导干部特殊意识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一般干部对领导干部监督的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