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保护环境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基本概况
朱田镇中心小学创建于1958年,现有116个教学班,学生3521人,教职工225人,校园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绿化面积125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学校环境幽雅、林木葱翠、花团锦簇、四季常青,是首屈一指的花园式绿色学校。曾荣获临沂市"文明单位"、市“规范化学校”、市级“文明示范学校”、市工会工作单位,市少先队工作红旗单位,市先进教研室等荣誉称号。
二、创建过程和成果
(一)统一认识,建立和完善教育体系
学校领导以深刻长远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创建绿色学校的重要意义。坚持以面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教育的思想为指导,构筑起以学校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课堂和社会为载体,学校和环保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环境教育体制。成立了由校长胡文江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年级组长为成员的创建"绿色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坚持以绿色观念教育学生,在全校范围内渗透可持续发展意识、环境价值观、环境道德观、环境参与意识与环境建设及创新意识。形成"绿色校园"-"绿色教育"-"素质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教育链条,把创建"绿色学校"、实施"绿色教育"作为落实整体素质教育、推进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切入点,把开展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二)重视课堂主渠道,将环境教育渗透到各项活动之中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和国际贸易政策的变化,我国面临的反倾销形式日趋严重,已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因此,应对反倾销成为中国企业和会计界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将对国际贸易政策的变动趋势,及其对反倾销会计在会计理论和财务实务的影响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国际贸易政策;反倾销会计;会计理论;财务实务
1引言
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已冲击实体经济,影响日益加深,由于各国内部需求疲软,国际市场萎缩,各国企业都面临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为扶持和保护国内产业、防范国际市场萎缩导致的贸易转移,许多国家出台了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措施。这些贸易保护措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滥用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主要是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二是使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如有的国家提高进口关税,采取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措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还有的国家在刺激本国经济方案中提出了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条款。
2国际贸易政策的变化趋势
在世界范围内看来,世界经济普遍繁荣时,国际贸易自由度较高;但当经济衰退,时常萎靡时,各国为保护国内经济而增加贸易障碍,使贸易自由度降低,贸易保护便成为了主流。根据世贸组织的统计,09上半年全世界贸易额萎缩了4%,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减少了6%,日本和拉美国家的进口额下降率甚至达到了两个百分点。面对金融危机下国际贸易的萎缩,商务部日前向国内出口企业发出警告称,全球范围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威胁正在加大,明年将是我国贸易摩擦的高发期,可能是近几年来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诉案将超过以往数年总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趋势: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改建公路与环境保护;新建公路与环境保护;采取的措施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公路建设必须着眼于高起点、废弃公路的合理处置、公路设计阶段环保措施、公路施工阶段环保措施、公路运营阶段环保措施、公路的绿色文化全新概念,强调公路是景观、文化、旅游资源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关键词]公路环境保护
[论文摘要]根据多年道路设计和施工的经验,浅谈了道路设计和建设中应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并提出了在设计中环境保护要考虑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随着西部开发战略的逐步实施,公路建设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时期。环境保护成了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保护人类的生存和健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的总称。在公路建设中,我们只有保护建设环境的责任,不能也无权恣意消费。良好的生态和独特的资源是自然风景区发展的优势,也是最大的资本。发展生态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设计良好的公路能同时满足人、车、路环境及景观的要求,富有行车诱导性,将人、车、路、环境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不仅使公路本身形成一个行车迅速、舒适、清洁、安全的环境,还要创造一个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的绿色生态环境。公路的绿色文化全新概念,强调公路是景观、文化、旅游资源,与沿线风土、历史和时空相适应,与时代感相适应,与运动中人的感知和静态中人的观察相适应,与环境相适应。反映当地风土人情,在满足人民精神需求,增进人类健康,促进人和自然和谐等方面具有重大价值,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改建公路与环境保护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改建公路仍将作为公路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不必要的重复改造,不但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浪费,也加大了不必要的土地浪费和自然环境的破坏,所以有必要从根源上进行探讨。
论文关键词:环境问题;国际环保合作;途径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环境保护是当今时代的一大热点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环境问题是最具有“全球性”的问题,它的产生与经济全球化密切相关,而经济全球化也使全球合作解决环境问题成为必要,并为其提供了可能。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环境合作中存在的南北关系紧张、主权干涉及污染转嫁等问题,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阻碍国际环境合作的发展。但同时也有许多国家都积极的致力于寻求国家间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一、现存问题
现存的环境问题最为严重的方面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出口是以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为代价的,而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环境资源,以低于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向发展中国家购买。而发达国家以低价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初级产品,却以高价向发展中国家出售制成品,结果使发展中国家资源消耗得不到补偿和维护,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恶化。
当今的环境问题既是“全球性”的问题,同时也是贸易问题。由于每个国家利益的不同,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在经济贸易方面的利益冲突,使得原本对全人类有益的环境保护,变成了各国维护国家利益的工具和保护本国贸易的一种措施。例如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标准对出口商具有隐含的歧视性;实行内外有别的双重环保标准;专门针对出口国家或商品制定环境条例;制订超出国际公认标准要求的环保标准。但是为了全球经济的长远发展,各国都应暂时“求同存异”,通过在环保方面进行国际合作,来解决现存的问题,这样无论是对发达国家还是对发展中国家都是一种“双赢”的正确的发展途径。
二、国际合作的方式及途径
当代环境道德、生态伦理和自然权利论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在神州大地的传播,是对我国人际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意识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有些习惯于仅仅从人的角度出发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人,对新的环境道德、生态伦理和自然权利论从理论上提出了质疑,其中以刘福森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发表的“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伦理观的理论困境”(以后简称刘文)的文章比较具有代表性。为了促进保护环境、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理论和风气的发展和普及,笔者拟对刘文提出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和商榷。
一、对目前有关环境道德、生态伦理和自然权利论的各种观念和主张到底属于哪个“主义”,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有两种基本观点:一是人类中心论,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赞美、突出人的智慧、力量、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二是自然主义,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共性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赞美、突出大自然。这两种观点经过漫长的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发展过程的冲洗,目前已分化形成三种典型的观点:一是“极端的人类中心论”,即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是自然的中心、主宰、征服者、统治者、法律关系的唯一主体,人对自然有着绝对的自由支配权利,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甚至从某个阶级、阶层的利益出发对待自然,人不可能也不应超越自我,根本否认自然的价值、尊严和自然权利,否认和反对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共处,否定法律和道德应当和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主要是将人类的中心地位和重大作用无限、过分、不当夸大的产物;二是“极端的自然论”,又称自然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即认为人与自然没有区别,否认人的中心地位,轻视人的利益和创造力,主张以生态为中心、一切顺应自然、自然与人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甚至将人的消极作用喻为“宇宙之癌”,人在宇宙中如同癌细胞一样,夺取了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破坏了宇宙的和谐,这主要是无限夸大自然与人的共性、人的消极面,过分轻视人的地位和作用的产物;三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论”,认为道德和法律应是人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用与理性、科学态度与道德信仰的结合,应同时反映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人的利益与其他物种的利益,主张热爱、尊重、保护、合理利用自然,通过道德和法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人与人的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力与自然生产力相和谐、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和谐、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相和谐、“人化自然”与“未人化自然”相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这是人类中心论与自然主义相互渗透、结合(或综合、整合)、优化的产物。还有许多主张界于上述主张之间,或是上述某些主张和观点的不同形式的组合。
当代环境法、环境道德和生态伦理关于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理论,是不同意上述两种极端的主张,赞成第三种观念即“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论”。这种环境法和环境道德的理论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整个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环境科学理论、伦理学理论甚至马克思主义理论共同发展的产物,它有着丰富的理论源泉,它是西方的自然法学理论与东方的天人合一观念、人与自然关系的环境科学与自然哲学的综合、超越和提高,是人类现实利益与理性智慧、科学态度与道德精神的结合。马克思不仅把人作为人化的自然来把握,指出了“人的自然的本质”、[1]“人的自然主义”、“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且把自然作为人化的东西来把握,指出了“自然界的人的本质”、[2]“自然的人道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的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3];“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4]马克思这种“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然本质”、“自然的人道主义”和“人的自然主义”的统一,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在共产主义中的统一,与当代“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非常吻合。主席1997年11月1日在美国哈佛大学的演讲中指出:“早在公元前二千五百年,中国人就开始了仰观天文、俯察地理的活动,逐渐形成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中国人的这些发明创造,体现了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科学精神与道德思想相结合的理性光彩。”[5]。同样,关于用环境道德、生态伦理、自然权利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也体现了人类超越自我的理性光芒。
刘福森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发表的“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伦理观的理论困境”认为:目前在生态伦理学领域的“分歧的实质,是人道主义同自然主义的对立。在这个意义上说,生态伦理学研究中的理论冲突集中表现为自然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同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的冲突”。笔者认为,这一概括本身的准确性值得商榷。从刘文所质疑的观点看,其中主要观点并不是“自然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而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观”;从刘文所主张的观点看,其中有些并不是“人道主义的生态伦理观”,而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观”。例如,刘文中提到的如下观点:从“是”中推导出“应当”,承认自然界的“内在价值”,主张“自然界的权力(利)”,把自然物人格化,认为生态伦理学既包含科学又包含信仰等。这些正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观”的基本观念和主张,而最激烈反对这些观念或主张的正是“极端的人类中心论的伦理观”。又如,刘文认为,“自然中心主义”(或自然主义)的生态伦理观完全抛开人类生存利益的尺度,把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和美丽’作为人类生存利益的尺度”;但是,从刘文质疑的所谓的自然中心主义的论点看,这些论点虽然“把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和美丽’作为人类生存利益的尺度”,但并没有证据说明它们“完全抛开人类生存利益的尺度”;刘文表面上是对“自然生态主义的伦理观”质疑,实际上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观”质疑。因此,笔者认为,对目前在生态伦理学领域的各种不同观点到底属于哪种流派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论”所主张的生态伦理、环境道德、动物权利和自然权利等,当做“自然中心主义”或“极端的自然主义”的理论观点来进行批评。
二、客观、准确地把握当代环境道德、生态伦理和自然权利论的基本特征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