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本科音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摘要]奥尔夫音乐教育实践课在艺术类高等院校本科教学中应用,不仅启发了学生对音乐的感知,培养了学生对音乐的自主性与创造性,提高了学生的艺术素养,还推动了艺术教育的发展,既可以扩大高校艺术人才就业方向,又可以培养综合性艺术教育人才,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奥尔夫;音乐教育实践课;本科教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出现了“新教育”思潮,提倡“实用主义教育学”,从哲学的角度提出“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等口号,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中心,增加教学中的实践活动。在同一时期,音乐界的实践教学代表人物,德国的卡尔•奥尔夫提出了实践教学的新教学法,即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该法注重从生活中的音乐元素入手进行教学,让学生用感官和肢体语言感受和表达生活中的音乐,让身体随着音乐动起来,培养和启发学生对音乐的感知以及对音乐的自主性与创造性。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教学与经验总结,这种教学法被越来越多的教师和学生喜爱而用于基础教育阶段教学中。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特别是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主要学习的是此教学法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联系并不密切,而培养的人才是基础教育阶段的教育者,如果只学习理论而不联系实践教学,则属于空谈。所以,用成熟的音乐教育实践课来促进音乐教育本科综合人才培养进程。将音乐教育实践课作为高校学生学习的必修课,提高学生适应就业能力,为就业单位提供能够直接上岗的教师队伍,是目前综合类艺术院校正在解决的问题之一。
1存在的问题
1.1社会培训机构方面
目前,艺术类高等院校培养的就业方向,一部分走向社会培训机构。但是各培训机中教师的职业素质、学历参差不齐,硬件设施强,软件实力不够,反映出高校人才培养与现实就业存在一定的差异。真正能够到奥尔夫专业委员会参加培训的学员多为喜欢此教学法并已经就业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多数年龄较大,属于理论派;而真正能将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以肢体语言、节奏模仿等手段展现出来的优秀教师少之又少,特别是在我们省内的大环境下,缺少对奥尔夫实践课堂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同时,急需科学规范的大规模教育者能够正确引导此项教学法。
一、特殊教育视角下高等音乐教育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特殊教育发展相对较晚,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一个是形成期,分为体系形成和调整(1949-1965)、特殊教育发展的混乱期(1966-1976)、特殊教育的恢复期(1977-1985);另一个是发展期,从1985年至今,从两个发展阶段来看形成期主要是儿童、成人技能等的教育,发展期后才陆续建立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我国第一所面向全国专门招收盲、聋哑残疾学生的高等特殊教育学院是1987年由中国残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联合创办的长春大学特教学院。截至2007年,我国有14个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专业、班),分别为北京联合大学特教学院(三年制大专并本科)、长春大学特教学院(本科)、南京中医药大学推拿学专业(三年制大专)、南京特教学院美术系艺术设计专业(五年制大专并三年制大专)、金陵科技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特教)专业(三年制大专并本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三年制大专并本科)、广州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专业(三年制大专)、广州大学聋人大专班、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并三年制高职)、中州大学聋人艺术设计学院(三年制大专)、重庆师范大学特教学院信息与资源方向(本科)、西安美院特教学院(三年制大专)、滨州医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其中设置特殊音乐教育专业的学校仅有三四所,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经过28年的发展在设立的6个专业中将音乐表演专业作为特殊音乐教育的代表,但其发展的特点和普通音乐教育的发展差异较小,特殊高等音乐教育体系并未完全形成,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如何发展,发展的目标都是值得研究人员开拓的。从特殊教育视角看高等音乐教育,就不难发现在特殊音乐教育的发展过程中的状态。
(一)从教人员和研究人员较少
这里指出的人员较少,一个是指本身从事与特殊音乐相关的人员本身数量就比较稀少,按照最近的相关数据显示,以黑龙江为例,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底,黑龙江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3所,其中盲校1所,聋校40所,弱智学校5所,其他特殊教育学校27所。到2010年底,全省特殊教育专任教师为1873人;从事特殊教育的师资,不单看特殊音乐教育,就比较少。另外一层较少,是如果进行细致划分,就会发现没有完全的分开,或是专业从事二者中某一项研究人员较少。2012年,沈阳市的10个区、县(市)共有14所特教学校,其中培智学校5所,聋哑学校3所,盲校一所,培智和聋哑合校5所;于洪区、东陵区和沈北新区三个区还没有设立特教学校。沈阳市特殊学校在校生共有1380人,教职工534人,其中专任教师416人。两个省市的数据显示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数量,远远不够特殊教育的师生比,从事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师数量相应的比例更低。截止到2014年底,根据中国知网提供的研究数据显示,精确检索“特殊音乐教育”或“特殊音乐”主题研究的论文共18篇,其中博士1篇,硕士1篇,期刊16篇;“残疾人音乐”主题研究的论文3篇。在显示的研究中发现,把中国特殊音乐教育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人员仅一人,从音乐治疗角度对特殊音乐教育进行研究的研究人员也较少,各省、市对特殊音乐或特殊音乐教育进行研究,截止到目前为止,仅有湖南、浙江、广西、黑龙江、西安、武汉等省市对其所在省市的特殊音乐教育现状进行过调查研究。
(二)研究机构较少
截止到2013年,黑龙江研究特殊教育的专门机构中,高等学校仅有1所,其中专门从事高等特殊研究的教师不足20人,而从事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师多为音乐教育专业的兼职人员。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现状的分析,从中总结出我国高师音乐教育发展之得失,以作为新时期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依据和参考。
一、20世纪70年代末至21世纪初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很快,学校音乐教育出现了从未有过的繁荣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美育和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全面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得到确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小学音乐教育逐步得到重视和恢复。8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国家对美育的重视,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进入了恢复和发展的新阶段。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中提出的“贯彻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方针”,确立了美育在国家教育方针中的地位,为学校的培养目标指明了方向,也为学校实施美育提供了保证,音乐教育作为学校美育的主要内容,其作用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学校音乐教育工作逐步得到了加强,改变了“”中中小学音乐课程可有可无或被取消的状态,重新将音乐课和课外音乐活动列入教学计划,并增加了课时,制订了教学大纲,编写了全国通用教材,课外、校外音乐活动在许多地区蓬勃开展。
2.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建设。这一时期,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音乐教育,国家教委(教育部)先后于1979年6月、1982年2月、1988年5月、1992年6月和8月、2000年10月颁发了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在上述五次颁布的音乐教学大纲中都明确规定了音乐教育是进行美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强调了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每次大纲的修订都较前一次的大纲有所改进。1995年10月国家教委颁发《普通高中艺术欣赏课教学大纲(初审稿)》,从而结束了自解放初期以来高中43年不开音乐欣赏课的历史。在高中阶段加强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对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未来人才具有积极的的促进作用。这一时期,国家教委(教育部)实行“一纲多本”政策,使音乐教材建设呈繁荣局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布的音乐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标准,编写出适合本地区教学实际的音乐教材,各地编写的乡土音乐教材各具特色,使用这些教材,对于培养学生熟悉、热爱本民族音乐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20世纪70年代末至21世纪初,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的多次修订、颁发和多种音乐教材的出版、使用,是该时期中小学音乐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3.音乐教育管理体制的完善及音乐教育法规的建设。1986年12月国家教委成立艺术教育委员会,由艺术教育专家组成的国家教委艺术教育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教学改革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80年代中期之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教委相继成立了主管学校艺术教育的机构和艺术教育委员会,并配备专职艺术教育管理干部和音乐教研员,这使各省各地区的学校音乐教育有专人负责,从而形成了由上至下的音乐教育管理网络。1989年11月,国家教委颁发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年)》是我国第一个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它的颁发说明我国学校艺术教育已进入“依法制教”的新阶段,它提出了从1989年至2000年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总体规划》下发之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非常重视《总体规划》的执行和落实,全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呈蓬勃发展的新局面。这一时期,国家教委(教育部)又先后下发了一批法规文件,如《关于加强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的意见》(1989年2月20日)、《关于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少年儿童歌曲广泛开展群众性歌咏活动的通知》(1990年),《关于在普通高中开设“艺术欣赏”课的通知》(1994年7月)、《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大纲(试用)〉的调整意见》(1994年7月8日)[1],《关于普通高中艺术课实验工作的意见》(1995年12月6日),以及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等等,这些文件的颁发,使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走上法制化、正规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学校音乐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2001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这是我国新时期学校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成果。《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尊重学生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引导学生主动积极参与音乐实践,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2]。随着《标准》的颁发,根据《标准》编制的教科书陆续出版;同时,全面启动新课程的实验工作,国家和省两级先后进行新课程实验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标准》为指导思想,运用新教材、新教法进行音乐教学改革实验。教育部计划到2005年,中小学阶段各起始年级原则上都将进入新课程体系。
4.中小学音乐课开课率有较大提高。据国家教委的统计资料,截至1996年年底,全国中小学音乐课开课率比1989年前的不足50%提高到80%以上,其中大中城市小学和初中一、二年级的开课率接近100%,农村学校开课率70%左右,普通高中音乐欣赏课的开课率是30%,部分省市已达到70%以上[3]。
摘要:音乐教育属于审美教育范畴,也是我国普通学校教育所提倡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的“美”的范畴,是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我国历来有注重视审美教育的传统。但是近年来,大学的音乐教育现状不能让人乐观。如何使高校的学子在接受知识的同时还能感受到美的教育,这是每一位从事高校音乐教育的教师都在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普通大学音乐教育现状发展思考
音乐教育属于审美教育范畴,也即我国普通学校教育所提倡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的“美”的范畴,是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我国历来有重视审美教育的传统,多年来培养了一批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大学的音乐教育这块净土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现状不能让人乐观。如何使这些“象牙塔”里的学子在接受知识的同时还能真正感受到美的教育,这是每一位从事高校音乐教育的教师都在思考的问题。
一、音乐教育正在完善,但现状不容乐观
首先,音乐教育体系在教育部领导和各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正在不断的完善。据深圳大学“大学音乐欣赏教育课题组”2006年对全国大学排名前100名本科类大学的音乐欣赏教育情况的初步调查情况显示,由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视,目前我国大绝大多数大学已经将普通大学音乐教育纳入了正规本科教育课程体系,①音乐欣赏课程的周学时数、课程门类数都有了很大的增加。有的大学在课程建设上已经走在了其他高校的前列,学校加大了对课程建设的投入。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并预见,我国普通大学音乐教育将会在未来的一个时期内逐步纳入正轨并取得完善,从扭转现在存在的不良局面。
其次,就目前而言,普通大学生音乐教育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在高校学生中,存在着比例较大的“音盲”(音乐盲)。尽管绝大多数学生都喜欢音乐(基本上是流行音乐),但是,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学生真正懂得音乐,知道如何欣赏音乐。根据一项对苏北某大学的学生进行的一次音乐知识的问卷调查统计,321人中有291人爱好音乐,占总受调查人数的90%左右。其中,只有99人识简谱,9人识五线谱。在受调查者写出的443首最喜欢的歌曲中通俗歌曲多达368人,占80.17%。②这些数字表明,绝大多数大学生是喜欢音乐的,但基本局限于通俗音乐,但是只有极少数大学生基本懂得乐理知识和音乐常识。古典音乐更是知之甚少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大学生音乐鉴赏水平及音乐素质处于低水平,普通大学生音乐教育亟待加强!
一、关于高师音乐教育研究的回顾
通过对中国知网2000年以来篇名分别包含高师音乐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师范音乐、音乐教师教育的全部期刊文献进行检索,为确保所研究文献的学术性,进而又遴选出发表在重要音乐期刊①、主要音乐教育期刊②、音乐学院学报③和南大核心期刊等各类期刊的文献,再剔除检索中出现的重复文献,得到的有效文献共计186篇。通过对这186篇文献进行整理分析,我们认为主要可从以下几个范畴展开讨论。
(一)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与师范性研究
正确认识和理解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与师范性是高师音乐教育办学的首要前提,能为高师音乐教育提供必需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从统计数据来看,关于这一范畴的研究占5.91%④。1952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师范学校《音乐系教学计划(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个高师音乐专业教学计划,其中明确规定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培养中等学校音乐教员。随着时代的变迁,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逐步完善。新世纪之初,关继文指出高等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合格的普通学校音乐教师,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导致培养目标模糊的倾向,影响着高等音乐教师教育职能的发挥。⑤这里的历史原因为高师音乐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修课程”演变成“主修制度”,较多学校在培养过程中只注重主修课程的单项音乐技能培养,造成了倾向音乐表演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削弱了高师音乐教育应有的师范性内涵。正因研究者意识到了这一历史误解,新世纪的研究者开始强调高师音乐教育主要为普通学校音乐教育服务,必须坚持和加强师范性。郑颜文、徐菁菁等以正确价值取向重塑高师音乐教育为切入点对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目标进行了相关阐释。⑥新世纪关于高师音乐教育培养目标的研究强调必须改变在培养过程中培养目标模糊不清的状态,明晰高师音乐教育主要为普通学校音乐教育服务,坚持和加强师范性内涵,这将直接影响到基础音乐教育的优劣成败。
(二)高师音乐教育的问题与改革研究
新世纪的到来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研究者们面对高师音乐教育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以鲜明的问题意识,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此论题的研究占比为19.89%。姚思源指出新世纪初是我国高等师范音乐教育处于激烈的动荡、变化的时期,需要从教育理念、办学形式、课程建设、科研及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⑦郑莉认为新世纪的音乐教师教育面临来自知识结构和现代教育观念的挑战,必须拓展学术视野、增厚文化底蕴,掌握现当代教育新理念、新技能,才能适应教师教育发展需求。⑧王耀华从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的需求出发,提出了高师音乐教育针对性的改革思路。⑨吴修林则论述了在扩大招生规模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在生源质量、师资力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可通过调整招考政策、合理调配师资等办法来改善办学质量。⑩还有研究者从教育模式、教育评价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如崔永日、王立东认为高师音乐教育缺乏良好氛围、教育内容过于单一,教育评价存在局限性輥輯訛;徐敦广从教育模式、评价机制等方面对音乐教师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倡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作为改革的指导思想。輥輰訛随着我国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音乐课程标准》)以及修订稿的颁布和实施,要求高师音乐教育也要进行相应改革。韩勋国、廖家骅等从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视角提出高师音乐教育要进行多方面改革,以适应基础音乐教育的新发展。輥輱訛这一方面的研究关系到如何打通基础音乐教育和高师音乐教育,形成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机制,需要更多有创见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