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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教学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辩论赛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辩论赛教学

通识课程教学方式改革研究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通汉课概述;通识课教学方法的创新实践等进行讲述,包括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加强思想教育,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注重课程内容的实用性和新颖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识课程的目的是让学生开阔的眼界、采用互动式教学方式,调动学生听课的积极性、采用课堂辩论赛,既增强了学习效果,又磨练了学生的口才和交际能力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关键词:通识课程教学方法教学质量创新

论文摘要:本文从面向武汉大学全校本科生的通识课程“电磁污染与对策”和“现代环境污染与都市病”的教学方法的改革入手,探讨了提高通识课程教学质量的各项创新措施。研究表明,在通识课的教学实践中,若能把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贯穿始终,加强师生间的理解、配合与互动,并灵活运用多种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或手段,则可以显著提升通识课程的教学质量。

一、通汉课概述

众所周知,高等教育已进人大众化阶段。教育部门和教育工作者都应该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大力提倡和高度重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鉴于此,目前,在大学里加强通识课程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很多学校纷纷推出多学科、多门类的通识选修课程供学生自主选修。通识课的目的在于向学生展示不同学科领域的各门知识及在这些领域内探索的形式,引导学生获得多种不同分析方法,了解这些方法是如何运用的以及其价值所在,它主要强调能力、方法和性情的培养。然而,如何实现这些目标是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高等学校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因此,积极探索通识课程教学方法的创新机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是大学教师的天职,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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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实践性教学劳动合同法论文

一、劳动合同法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设计

劳动合同法课程的教学秉承这样一个理念:法学知识的传授到“够用”和“实用”的基础上,倾向于对高职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灌输和法律技能的应用。在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中,提倡让学生多说、多做,培养他们的口头表达能力、交际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课内实践项目设计

1、模拟求职与招聘活动模拟求职与招聘主要适用于项目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期工作。教学目的:学生通过模拟整个求职与招聘过程,熟悉劳动关系建立的前置程序,同时熟悉求职与招聘过程中的法律规定,以防在缔约过程中产生不应有的法律风险。教学设计:实训老师将全班同学分为两个组,一组同学扮演人力资源部门,另一组同学扮演求职的劳动者。每组选派一名组织能力强的同学任组长,负责本组人员角色分配并负责设计策划求职招聘全过程。活动开始之前,由组长提交本组人员分配名单和活动运行方案。人力资源部门这一组在老师指导下要制定招聘计划、拟定招聘广告、设计面试问题,进行人员筛选、办理录用手续等,扮演劳动者的同学提交个人求职简历。人力资源部门和劳动者必须现场展示求职和招聘全过程。最后教师进行点评,提出要求和建议。

2、草拟劳动合同文本草拟劳动合同文本主要适用于项目二:劳动合同的签订。教学目的:通过模拟签订劳动合同,使学生熟知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包括哪些内容,从而知道如何草拟及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劳动合同中每一个条款对自身利益的影响和意义,引导学生毕业后在求职签约时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教学设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有九项必备条款和若干约定条款组成。本项目训练内容是:要求每一位同学提前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的格式文本,老师在对每一项条款进行讲解时,要求学生假设情境,假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和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草拟劳动合同每一条条款,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合法的劳动合同文本,并提交老师进行批改。

3、模拟签约对抗赛模拟签约对抗赛也主要适用于项目二:劳动合同的签订。教学目的:使学生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有更深刻的认识。教学设计:指导老师将全班同学分为四组,两组为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两组为劳动者。一组人力资源部门人员与一组劳动者搭配成一个签约小组,形成甲乙两个签约小组。由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然后人力资源部门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具体条款进行谈判确定,最终签订劳动合同。甲组展示本组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乙组同学进行挑刺,乙组展示本组签订的劳动合同,由甲组学生进行挑刺,形成对抗赛,看哪一组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最好。最后由老师进行活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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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与辩论;从学会讲道理开始

演讲与辩论

2003年九月下旬的北京,两年一届的国际大专辩论会又拉开了序幕,1986年中央电视台第一次转播亚洲大专辩论赛让中国老百姓见识到一种“在电视上吵架”的活动,而在93年首届国际大专辩论会上复旦大学的夺冠掀起一阵辩论热潮,距今已是整整十年。在今年这短短的十天内来自世界12个不同地区地的青年学子用华语展现了思考和表达的水平,赢得鲜花和掌声。作为本次东道主代表队的中山大学代表队,更是下了血本,集中庞大的顾问教练班子,提前一年就开始准备集训,学校方面对次一路绿灯,几乎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很有势在必得的架势。非独中山大学,前几届参赛的大陆高校大体如此,莫不把在中央电视台露脸辩论队当作自己的门面。

但这些年从社会特别是网上舆论来看,辩论活动获得的美誉度远没有关注度高。很大程度上在国人眼中辩论始终被视为一种小儿科的抬杠,毫无意义的口舌之争,尤其某些自认为有些文化的人更常以对这样的活动不屑为荣。曾有南京大学的一位女辩手,回学校后因受到这样的压力而表示“以后再也不辩论了”,有不少热爱辩论的朋友也曾向我表达过类似的苦恼。

这样的苦恼表面上是辩论赛的问题,实际却不能孤立的来看,它背后折射的是整个社会文化氛围甚至就是社会本身的问题。

在我们的文化场中,几千年来不同的声音是可怕的,中国人从小生活中就有太多不容置疑的权威和预先设定且不容争议的结论。一个人的双脚被束缚的太久,即使松绑以后,也要很长时间才能找到走路的感觉。所有这一切折射到大学生辩论赛中,便是对真问题的回避,没有真问题便不会有真思考,辩论赛失去了思维碰撞的灵魂而退化为浮华的电视秀。

早年的国际大专辩论会中对其他国家地区的代表队有一个公认的评价就是“比较老实”有问必答,当年大陆代表队有一句套话就是“对方同学问我们……,我倒想请问对方辩友……”,辩论场上看不到对于对方质疑的真诚回应,充斥着“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但我却注定要用它去追求光明”之类,由教练事先设计,可以用在几乎任何场合的诗歌背诵表演和掉书袋,就这样倒也所向披靡。辩论场由一些擅长朗诵和背诵的人占据,他们负责把集众多队友教练之功的辩词在现场表演就可以了,辩论成为清谈和闲谈,这样的辩论赛,调动的是辩手的口腔肌肉而不是头脑,除了一开始能给公众带来一点新鲜感,看多了不厌倦才怪。从这样的辩论赛中走出了很多精美的男女花瓶,他们的去处都不错,不少人被陈列在各大电视台的银屏里,忠实的继续愉悦大众,这样也足以让很多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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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改职业教学高中语文论文

一、职业高中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现状与成因

1.职业高中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现状。有权威机构调查显示,20%~30%的高中生不敢大声当众讲话,70%~80%高中生承认当众讲话时内心会感到紧张,甚至害怕。这成功的印证了一个现象,那就是中学生缺乏口语交际的能力。

2.职业高中学生口语交际能力弱的成因。

(1)学校教育忽视学生的口语能力培养。一直以来,我国很多中学校以应试教育为目的,学生能拿高分才是目标,才是值得表扬的。至于口语交际能力,中学老师是不引以为重的。笔者认为,对于学校这种以考试为目的的教育方式,现阶段是应该值得大家关注和思考的。

(2)职业高中学生自身口语交际能力弱。职业高中学生相比普通高中学生,掌握的语文知识更少、语言组织能力会较弱。一个人要有口才,首先肚子里要有很好的文采,如果你满腹经纶,那么出口成章也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事了。因此,学生如何提高自身交际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如何在职业高中提高学生口语交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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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法律专业考试体系变革的研究论文

摘要:考试作为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很强的导向性。目前高职院校考试模式没有自己应有的特点和突破,不利于高职人才的培养,亦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笔者通过法律专业教学中的体会,对高职法律专业考试考核的特点、存在的问题、改革的对策进行初步探讨,以期提高教学质量,使培养出的学生真正做到“有知识、有技能、会动脑、会动手、善分析、勇创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

关键词:高职教育考试模式人才培养法律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针对这样的教学类型,更应强调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职业技能,更应强调和重视学习的过程,更应注重学生对知识真正掌握和理解运用的比重,这就要求教师积极探索,通过教学过程的改革带动考试模式的改革。特别是法律专业,传统的笔试一统天下、死记硬背就能考高分的考试模式已经不利于实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总理曾经提到:

“一所好的大学,在于有自己独特的灵魂,这就是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不可能出世界一流的大学”。故,笔者通过进行法律专业法律原理与技术课程的教学,尝试着对考试方法、考试内容等进行改革,以期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对学生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使学生真正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能够切实理论联系实际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1目前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高职教育法律专业考试考核多采用笔试方式,绝大多数的课程闭卷考试,题型多以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为主,这就形成了学生笔试一统天下的思想,使得学生不重视日常教学,寄希望予期末的复习课,要求教师考前划重点等等。形成了平时上课不认真,甚至迟到、早退、无故旷课,期末复习课学生到的齐,一再要求教师缩小考试范围,甚至出现个别学生在考场打小抄这样的不正常现象。学生学习重结果轻过程,对知识的掌握不求甚解,老师要考什么就囫囵吞枣、断章取义的背记什么,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是被动的,没有把“要我学”及时转变为“我要学”,没有发挥独立思维能力,一门课程后能真正掌握的知识所剩无几,达不到教学应有的效果。这种传统的考试模式根本不利于高职实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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