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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加强高校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必要性;高校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现状;加强高校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建议与对策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加强实践教学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培养提出的客观要求、加强实践教学是面向21世纪、面向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实践教学是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内容陈旧,方法落后、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不高、实践教学的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滞后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实践教学是高校财经类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但长期以来,我国高校财经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存在诸多问题。这已经影响到我国高等财经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关键词:高校;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高校财经类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但长期以来,我国高校财经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存在诸多问题,这已经影响到我国高等财经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一、加强高校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加强财经类专业实践教学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对财经人才培养提出的客观要求,是面向21世纪、面向国际发展的需要,是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摘要:毕业论文是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考量,也是检验毕业生专业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标准。开放教育本科学生如果符合规定条件,可以申请学士学位。但成人学生在职学习存在着比较突出的工学矛盾,如何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针对开放教育下会计学本科学位论文指导、答辩、申报等环节,分析总结论文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抓好各过程节点实现结果导向的质量提升措施。
关键词:开放教育;会计学;本科学位论文;质量提升
一、本科学位论文撰写的意义
本科生毕业论文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教学环节,旨在初步培养学生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开放教育背景下,成人学生多是利用工作之余提升学历,他们在平时实务中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再通过撰写论文,解决具体问题,以求理论联系实际。本科学生毕业时,若符合规定条件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这时,由开放大学总部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就是其规定条件之一。本文中所探讨的本科学位论文,是以省级分部会计学专业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以下统称为“学位论文”)为例。
二、学位论文申请流程
开放大学根据教学机构层级设置,其对学位论文的规定有完整的申报流程。学生需首先向学习中心申请,对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学习中心将初审通过的名单及材料报送分部。分部经过初审并组织答辩,对学位论文资料审核后,按照要求向总部报送材料。总部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司其职,进行评审和审议,确定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三、本科学位论文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笔者通过多年的指导、答辩工作发现,论文质量在逐年不断提升的同时,目前学位申请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在答辩中影响学位授予的结果。
1地方本科院校毕业论文的主要问题
1.“1大”:选题过大
脱离实际学生往往喜欢选择宏观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例如“我国…研究”等。由于范围过大,这些选题无法在有限的时间和篇幅内进行深入分析与论证,加上选题超出了大多数本科毕业生的知识范畴以及本科毕业论文的研究深度,从而导致论文论述不够深入、重点不够突出、观点脱离实际,缺少应有的针对性。
1.“2旧”:内容陈旧
缺乏新意毕业论文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创新,即能否发现新问题、新方法、新观点。但是目前很多论文在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结论等方面均缺乏创新,有些甚至直接从文献和教科书上拼凑而成,严重影响毕业论文质量。
1.“3空”:语言空洞,缺少实证
摘要: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全国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研讨会”于2006年5月13日至14日在重庆召开,专门研究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的全国性会议在我国尚属首次。来自全国已经取得经济法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17所高等院校的4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主要是具有丰富的培养研究生实践经验的博士和硕士生导师,同时也邀请了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代表以及我校部分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代表参加。重庆市教委学位办的领导同志也亲临会议指导。
这是一次小规模、高层次的研讨会。这次会议除了收到论文及相关资料20余篇外,主要采取面对面的交流方式,其中包括专门听取研究生代表的意见。与会代表围绕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学位论文的撰写、评判标准以及论文答辩等事宜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既有共识,又有交锋,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历史回顾
建国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五个阶段,既1949至1977年的院系调整阶段,1977至1983年的法学恢复时期,1984至1992年的蓬勃发展时期,1993至1999年的“调整、充实、提高”阶段和1999年至今的扩招阶段。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迅速发展,经济法学异军突起,在法学中占有重要地位。西南政法大学李昌麒教授指出,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和法学教育的发展,法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科学中的一个显学。有学者认为,“就中国法律来说,最有自主知识产权、最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学科也许就是经济法原理了。”早在1981年,北京大学就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的硕士生,接着是五所政法院校、许多综合大学以及工科、师范院校等相继取得了经济法硕士和博士授予权。到目前为止,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高等学校当中取得经济法硕士授予权的学校已达80余所,其中去年就有29所学校取得了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取得经济法博士授予权的学校已达13所;在许多学校开办的法律硕士专业当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将经济法作为其论文的写作方向。现在可以说,经济法学已经成为法学专业当中研究生人数最多的学科之一。这种状况的存在不仅是一种激励,同时更是一种鞭策,它为经济法研究生的教育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创新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二、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和学制
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招生规模的扩大影响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如何在新形势下对招生与学制进行改革和创新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与会代表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普遍认为应当从考试科目的设置、笔试与复试分数的比重以及复试程序方面不断创新招生制度,一些代表介绍了各自学校在这方面创新所取得的经验。在学制方面,代表普遍认为应该由国家作出统一规定,而不宜由学校自主决定。
一、工商管理类课程的特点及其与形成性考核的契合性
1.工商管理类课程的特点
工商管理类课程最基本的一个特点就是活动性。工商管理类课程不同于一般的理工自然科学类课程,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文社科类课程。工商管理类课程的理论都是来源于对成千上万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概括、总结、提炼和抽象,都是最具实际活动性的课程。正是因为来源于企业和市场经济的生产经营实际,使得工商管理类课程的知识虽然是理论,但又不是一般的纯理论或纯学术问题,而是与实际情况存在极其紧密联系的应用性理论。与此相适应的就是,工商管理类课程教学要达到的目标,就不仅仅只是知识点、基本原理等的识记理解,也不是如计算机、测绘、画图等一样的某一具体操作技能的训练,而应该注重其实际活动性,主要是注重与课程的理论应用性相关联的、工商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专业能力素质的养成,诸如专业阅读能力、专业信息收集能力、专业分析提炼归纳能力、专业写作能力、专业表达沟通说服能力、专业策划能力、专业组织能力、专业人际能力等等。一般学生和不少青年教师,尤其是缺乏工商企业实际锻炼经验、从校门到校门的研究生或青年教师,不少认为工商管理类专业比较务虚和空泛,虽然授课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很多,但大多变成了讲故事,忽视或没有认识到该类课程教学需要达成的正是培养切合工商企业实际需要的能力素质,也没有把对工商管理类课程教学的认识,上升到系统性的扩展学生上述诸多方面专业能力素养的层面。
2.工商管理类课程特点与形成性考核的契合性
如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一方面,工商管理类课程的特点决定了其教学需要达到的目标,是工商企业实际所需的诸多种专业能力素质的培养,而这些专业能力素质的培养需要采用实时的、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去训练。另一方面,形成性考核的特点正是注重过程、注重参与,注重过程参与中知识、技巧、能力、情感、价值观等综合素质的习得和养成。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工商管理类课程具备的特点、同这一特点相适应的工商管理类课程教学及人才培养的目标,与形成性考核的特点具有天然的契合性。这一天然契合性为我们探索基于形成性考核的工商管理类课程教学方法提示了有益的方向。
二、基于形成性考核的工商管理类课程教学方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