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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管理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财税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财税管理

税务局财税管理讲话

财政地税系统要充分认识建设服务导向型综合经济部门管理创新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完善财税管理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好财税职能作用,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深入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认真落实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

一是深入企业开展财税综合服务。抽调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全程参加市服务企业工作组的活动,协调解决有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积极策应相关工作,主动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服务、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及时制定并落实帮扶企业的各项财税政策,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力度,在取消和停止征收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再取消和停止征收9项收费。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取消合并市区两级审批事项21项,减少企业申请要件43件。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简并报表资料,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有关财税政策。

三是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加强服务和提高效能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效能投诉、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等制度,市局机关和有关基层单位主动公开24小时联系电话,接听企业诉求。同时,按照审批事项大提速和审批环节无缝链接的要求,为企业开辟了行政审批“绿色快捷通道”。截至目前,财政地税系统已经深入43家企业开展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及财税业务的问题60余件。

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建设服务导向型财税管理服务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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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管理体制存管理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分税制实行以来中央对西藏自治区(以下简称“西藏”)实施的特殊财税管理体制进行实证分析,指出了现行政策体系尚存的不足及对西藏财政建设的影响,提出进一步规范中央对西藏财税政策实施机制的思路,并立足长远就如何实现西藏财政自给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财税体制民族区域转移支付财政自给

一、分税制条件下中央对西藏实施的财税管理体制及其评析

(一)中央对西藏实施的财税管理体制

1994年起,我国全面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西藏也于1994年起开始试行分税制。1994年3月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试行意见》(藏政发[1994]21号),1994年4月21曰,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分税制的具体内容和有关预算管理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1994年,中央召开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并形成了中发[1994]8号文件,在确立中央对西藏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同时,赋予西藏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按照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税制﹁致、适当变通、从轻从简”的政策,西藏进行了民主改革以来力度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深的税收制度改革,而且第一次实现了西藏与全国税收制度的接轨和基本统一。目前西藏开征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等11个税种及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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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强化财税管理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县财政地税局2009年度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2009年,县财政地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财税部门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与监督下,紧紧围绕建设“三个*”发展战略,认真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决定,积极履行财税职能,深化财税改革,狠抓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实施财税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依法理财治税。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财税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努力推进依法理财治税。一是大力组织收入。2009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34298万元,比上年增长20.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3231万元,比上年增长21.9%。地税部门组织收入23268万元,比上年增长28.5%;其中:税收收入10534万元,比上年增长25.2%。财政部门共组织收入12159万元,比上年增长17.9%;其中:非税收入9995万元,比上年增长22.4%。二是科学安排法定支出。2009年全县财政总支出86909万元,比上年增长20.2%,其中:支农支出9910万元,比上年增长39.7%;教育支出21028万元,比上年增长21.2%;科技支出737万元,比上年增长35%。三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共减免税收113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3万元,促进下岗职工、残疾人创业和再就业,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困难企业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尽快走出困境。四是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对房地产及建筑业、烟草行业、宾馆业、中介服务业等的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76户,检查面达10.4%,查补总额253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五是贯彻执行好《会计法》。加强会计人员基础管理,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会计行为,维护财经秩序。

(二)坚决执行县人大决议决定,努力提高执行效率。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监督法》,坚决执行县人大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一是认真执行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从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看,预算收支执行进度和增幅均较为理想。2009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342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长20.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32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比上年增长21.9%。全县财政总支出869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比上年增长20.2%。二是定期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重要工作情况。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定期向县人大及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重要工作情况,及时反映预算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根据实际收支情况,及时调整年度预算,确保当年收支平衡。三是认真落实有关财税专项工作意见。采取“全面核实,分类清收”的方法,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加大财政周转金清收及其他借款的催收力度,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2009年,共收回财政周转金216万元。针对市、县审计提出的关于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县人大开展财经工作调研中提出的关于预算管理、重点工程资金管理等方面意见,积极研究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逐步完善财政管理。

(三)切实履行财税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9年,我们按照全县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优化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导向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一是充分发挥财税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积极落实扶持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安排工业技改贴息资金和科技经费500万元,支持企业技改和新产品研发;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支持旅游宣传和促销,扶持休闲旅游项目发展;安排资金500万元,设立创业创新基金,扶持来料加工、家庭工业和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业生产。筹集资金1160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统筹安排资金650万元,用于防汛抗旱、农业灾害救助。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统筹安排资金320万元,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落实资金1730万元,实施“百十工程”,支持农村自来水设施、村级办公楼建设及支付村干部报酬;筹集扶贫开发资金3500万元,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落实扶贫迁村项目。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农村中小学助学工程,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大力支持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和医疗器械购置,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09年,全县医疗卫生支出7371万元,比上年增长34.5%。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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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经济财税管理

【摘要】民族地区目前面临着市场经济、全球化、西部大开发的新时期。这一时期,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存在,民族地区内部也呈现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格局。国家对民族地区的财税政策如何调整,将直接影响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本文在对建国后民族地区财税政策进行梳理与评价后,提出了现阶段要创新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词】民族经济发展财政税收优惠

【正文】

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几乎是各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共有的现象。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一直是我国民族工作的重点。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发展民族经济,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国家实行了一系列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经济活动更多地受市场机制调节,民族地区在旧的体制保护下享受的优惠政策受到冲击,许多实行多年、深受民族地区欢迎的优惠政策或被取消,或名存实亡。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事实上拉大了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这是落后民族由旧体制向新体制过渡必然要面对的一种“阵痛”。改革是大势所趋,民族地区不能沉浸在对旧体制的怀恋中,民族地区同样需要通过改革发展经济。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式,发展民族经济一定要结合民族地区的特点,进行财税制度创新。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和一般地方财政相比,除了享有财政自治权外,其财政管理和资金运行又有自身的特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是建立在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落后基础上的财政,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的集资能力也低,财政收入主要靠税收来维持。而财政支出中非生产性开支所占比例大,缺乏财力进行生产性投入。民族地区如果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必须要有国家的大力扶持。因此,国家在不同的财政管理体制下,都给予民族地区相应的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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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财税管理

一、由积极的财政政策向稳健的财政政策的重大转变

纵观世界各国的财政政策,大致可分为紧缩的财政政策、扩张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财政政策三种类型。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长期实行的是稳健的财政政策,这是世界各个国家和社会所追求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个国家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而采取了暂行的或过渡性的财政政策。

稳健的财政政策既有利于财政的需求管理,又有利于财政的需求供给。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其核心和内容都是围绕激励需求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当前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问题不只是消费需求不旺,还包括供给需求结构不合理。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可以克服积极的财政政策时代那种以国债投资为主的单一的财政支付手段。而稳健的财政政策能够采取综合性的财政手段,如:财政补贴与政府性基金,固定资产投资与国有资产转让、保值、增值、财政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税收、国债、行政事业性收费、税式支出等。实现稳健的财政政策可以实现中期的目标——解决“三农”问题和就业问题,还可以实现远期的目标——使我国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全面发展。

二、稳健的财政政策的基本内容、性质、地位

(一)我国实行稳健财政政策的基本内容。概括地说:(1)控制财政赤字。截至2003年,我国政府赤字达2916亿元,相当于当年国民收入的2.5%,超过了一般的警戒线。从2004年开始,财政赤字有所下降,但是离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2)推进改革。只有改革才能发展;深化改革才能科学发展;改革需要财政支持、付出成本;改革产生效益,增加财政收入。(3)调整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与消费结构、城乡结构、供需结构,尤其是实现农、轻、重结构,这是战略任务,是财政收入的源泉。(4)增收节支。这是长期的财政方针,我们决不能实行一边任意扩大支出,一边随意减少收入的自杀政策,以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这四项内容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稳健的财政政策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根本不同点是:稳健的财政政策不仅包括财政收支供给与需求总量的调控平衡,而且还包括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等结构的调整与均衡发展。

(二)我国实行稳健财政政策的性质。稳健的财政政策既不是扩张的,也不是紧缩的,而是在财政预算收支上有压有保,有保有限,有严有宽;在项目建设上有上有下,有长线有短线,压与保、严与宽、下与上相结合,适度在其中;始终保持预算收支基本平衡、结构均衡。稳健的财政政策是平衡的、匀称的财政政策,它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可以称之为“中性”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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