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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部门,不仅负有财政服务的职能,更负有监督的职能。新《会计法》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的职责,贯彻《会计法》是政府赋予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如何依据《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会计的监督,以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确实是一项重要课题。
一、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法制观念淡薄。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单位负责人财务意识淡薄。他们认为单位的会计事务应由会计人员负责,无需了解那么多的会计业务。只要把单位的管理好,干部职工利益有所保障;在政策上没有大问题即可。至于为了本部门的经济利益目的,在会计上做点小动机,改变资金用途、改变科目计量无妨大碍。由于单位负责人潜在意识中放松了对《会计法》的学习,因而对会计人员,会计工作不支持、不关心,轻财务管理。为了小团体的利益,任意改变会计核算办法改变会计科目的使用,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对于如何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没有建立起一套与自己职责相适应的内控审核制度。二是执行层次,即会计人员缺乏对依法进行会计核算重要性的认识,对财务活动轨迹的核算和反映不够及时、准确、真实。
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法制观念的淡薄、会计人员隶属单位负责直接管理是不规范会计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新《会计法》颁布以来,一些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主管至今尚对违反《会计法》行为的处罚表示不理解,法律意识模糊。在他们看来,对按规定应补缴未缴的税款和受到相应的税务处罚是可以接受的,对违反财政监管行为所受到的处罚似乎难以接受,对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更无法理解。在实际工作中,尚有部分单位对财政部门的处罚规定置之不理。对应限期改正的违法行为迟迟不见行动。国家法律的强制力得不到充分的履行,单位对法制意识的淡薄可见一斑。
(二)解决对策
原始凭证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证据。取得和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因此财政部门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是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环节。
论文关键词:财务监督;财务控制;财务管理
论文摘要:科学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优化企业财务监督与控制环境是加强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分析了现行财务监督控制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财务监督与控制环境的设想,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企业财务监督与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管理,就有相应的财务监督与控制体系。财务监督与控制,是在外部条件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保证企业财务开支和财务活动适度、合法、有序地进行,保证经费得到合理运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控制经营管理风险的必要手段。当前,许多企业已建立了一套适应科学管理的财务监督体系,但由于内部的有利条件与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的矛盾并存,影响了财务监督与控制职能的充分发挥,表现有以下几点:
(1)企业严格的制度与疲软的管理并存。
严格的财务制度必须通过强有力的管理才能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主管领导对统一的财务制度,以个人意愿取舍,盲目决策,把关不严,任意许愿批条子;有些业务部门认为财务制度约束太多,限制过死,变着法子“绕黄灯,闯红灯,抢绿灯”。反映在财务监督与控制上,对领导的决策,不论其是否正确,财务部门顶不得,改不得;对业务部门超越可能的预算砍不得,不合理的开支减不得。有的对那些先斩后奏,木已成舟的开支即便顶着不办,最终“掏腰包”的还是企业。以致造成一方面财务制度制订的越来越多,越来越严,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活动因管理疲软而不受监督与控制。
(2)有限的经费预算与失控的财务开支并存。
本文作者:黄小珍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发展水平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虽然我国的高速公路发展相比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但近几年来,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发展飞速,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在“十五”规划实施之前我国的高速公路仅有1.63万公里,但截止到2010年,我国(不含港澳台、西藏)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达到7.4万公里,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虽然在高速公路的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还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在高速公路建设的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应当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以保证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融资结构不够合理
高速公路建设是一个周期长,规模大的项目,并且前期的建设成本也比较高,这就要求在高速公路建设的前期就要投入大量的建设资金,一般的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规模会在50亿到120亿元人民币之间。因此可以看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筹资压力较大,拥有足够的资金才能够保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在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初期阶段,高速公路的建设资金大多是由国家的财政资金来解决,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的建设对交通需求的不断迫切,国家的财政资金已经远远满足不了高速公路建设的需要。依照国家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国家还将会从非常有限的交通专项资金与交通规费当中拿出一部分投入到农村的公路建设中,因而国家对于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扶持将会更少。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融资方式已经呈现多元化发展,比如国家的各种专项税费和财政性资金(车购税、养路费、地方财政等)、通行费收入、转让经营权、股票、债券、企业的自筹资金、BOT融资、国内外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都可以用于高速公路建设融资。虽然用于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有很多,但是,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主要筹资方式还是政府投资与银行贷款,尤其是以银行贷款为主。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目前的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融资结构之中在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的贷款约为60%-70%,中央的财政投入以及地方政府的投入约为6%-7%,剩余的20%左右由公司上市募集、发行长期企业债券、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等方式获得。从以上的融资结构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链中银行的信贷资金占有很大的比重。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绝大部分融资都是依靠银行贷款来解决的,这会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银行贷款比例过高,还款压力大,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和银行风险。
(二)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从私募基金本身来看,在缺乏上述环境支持的情况下,我国的私募基金有可能一开始就处于畸形状态。如果这种经济格局不出现实质性变化,那么无论在私募基金的组织结构、运作模式、监管政策还是业绩评估方面,都很难指望出现一种合理、公平、客观的约束及评价机制。对比现在常常被作为私募基金对立面而加以标榜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情况,不能说这种担心纯属过虑。
应当指出的是,除了对冲基金外,其他类型的私募基金都处于较为隐秘的状态(大部分是与涉及商业机密有关),而且数量相对较少,从而令针对其运作模式的外部研究难以深入。因此,我们将明确下面的探讨范围地仅针对公开信息相对较多的对冲基金。若非予以特别指出,则下述“私募基金”概念一般意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或“对冲基金”)。不过,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这些研究的结论未必能够类推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私募基金。
对于美国对冲基金运作及监管环境的分析表明:美国对于对冲基金的监管并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是有意识地为这一自由经济的产物留下广阔的发展空间。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结构对于成熟健康的证券市场来说可能是较为适宜的,而且出于对社会信用体系的信赖(尽管这一体系不时仍爆出了一些意外的危机),监管者力主由其他市场参与者施加的信用及契约控制来制约对冲基金的不当行为,但是,对冲基金发展的前提仍然是不能破坏市场的公正、公平秩序。这就是多年来美国政府及司法部门对于对冲基金的监管思路。
至少在目前看来,就对冲基金实施直接监管或者急于加强间接监管都是不得人心的。不过,在其监管环境方面,不可能不受到LTCM事件影响的波及。即使象LTCM那样肆无忌惮地运用杠杆进行博弈的对冲基金仅占少数,美国政府及司法部门也会认真考虑采取制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或尽可能消除其负面影响的一些必要措施。
未来对冲基金监管模式的演化肯定是渐进式的,而且指望其达到共同基金的监管水平是不切实际的。
可以认为,相关立法支持的缺乏是导致我国各种民间信托行为及相关保险行为(如果还不能把它们称为私募基金的话)无序发展的最重要原因之一。至于现有的《信托法》及《保险法》也对相应的私人信托行为和非商业保险行为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或者使其处于空白状态。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是以私有化经济为基础的,良好的社会信用机制和健全的法律保障是其自由发展的两个重要基础。在我国目前经济环境下,这两个要素应当说都尚不完全具备。
本文作者:孙伟作者单位: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
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管理制度。制定农业科研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要考虑具体的行业和经济发展状况,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也要与国内外的主流框架保持一致,充分借鉴先进理论,更要增强风险意识,以风险管理为内部会计控制的核心。内部会计控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管理手段,是农业科研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避免或降低各种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农业科研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一、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科研单位多为财政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其财务管理不同于企业,存在财务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少、分工不明确、会计人员独立性不强、缺乏绩效预算管理、预算支出结构不合理、科研经费支出管理手段滞后、预算执行过程缺乏约束力和严肃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致使内部会计控制不能有效运行,造成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决策和财务收支失控,使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地反映农业科研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以及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一)管理体制不健全
当前农业科研单位重科研、轻管理的思想依然存在,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重视,自我防范、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习惯用一般财经规章制度代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用经验代替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程序有一定随意性,有章不循和无章可循的现象较为突出,在经济业务的具体处理过程中,以强调灵活性为理由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已经建立的内部会计制度成了一种形式,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即使少数农业科研单位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规定”,也不符合农业科研单位的实际,甚至缺乏可操作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