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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结合我局我县实际及《怒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学习<食品安全法>活动方案》(怒食药监发〔2009〕15号),我局把学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实践活动,现将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如下:
一、全面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食安委成员单位分别于6月5日和7月10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法宣传咨询活动。
两次宣传咨询活动中,我局和食安委成员单位共出动18人次,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组成宣传咨询组进行宣传咨询、展示宣传牌、散发宣传材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宣传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法律精神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和县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方针。两次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100余份,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录音带5小时,并在县城人口最集中、流动量最大、食品经营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相对集中的两个农贸市场及交通十字路口共横挂了“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等4幅宣传标语。
二、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
自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法》,我局食品科、办公室,就“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确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等进行了4次集中学习,明确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为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供的法律保障。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推进农民增收工作,特别是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众脱贫致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包村帮组助户”促进农民增收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深入推进“三问三解”活动的基础上,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主题,实施领导、部门、干部及热心企业“包村帮组助户”活动,进一步明确包抓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健全帮扶制度,以扎实有效的行动,帮助群众加快增收致富步伐,提高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服务群众中锻炼培养干部,在转变作风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区统计局农民收入调查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摸清各村群众收入底子,重点对年人均纯收入不足2500元的农户进行包抓帮扶,促其增收致富。本次活动自启动,至底结束,分两个阶段开展:
为加强无线电对讲机的管理,保障无线电安全和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工信部无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商务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工信无管字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县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办(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商业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组成的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次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公室)。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我县设置、使用的对讲机(包括手持对讲机、车载电台和基地台,下同)。
中秋节活动总结
中秋、国庆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积极发挥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各部门的齐抓共管,积极努力,确保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无事故。现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及时部署,加强指导
9月15日,为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要求,及时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报道各相关监管部门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实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9月下旬,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工作的通知》(六食安协办〔2005〕40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监管重点。要针对节日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强对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油、肉类、蔬菜、酒类、饮料等重点品种、城乡结合部、菜市场、商场、宾馆、旅店等重点市场的监管。
各县区也积极行动,认真落实。霍邱、霍山、金寨等县均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辖区内“两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各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责任制,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月29日。
二、整治目标:重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农产品源头、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消费环节的违法行为,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
三、整治任务:春节期间,各成员单位要深入排查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旅游景点、宾馆、酒店、餐馆、小饮食摊点、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和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要以鲜肉、粮油、蔬菜、鸡蛋、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水产品、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糕点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商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餐饮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清查餐饮企业违规购买、存放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积极开展对年夜饭、集体聚餐和婚宴等的监督检查。要把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工作,对情节严重的违法生产经营者必须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任务分解
(一)农牧部门:要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加强市场农产品质量的监督验证监管,加大上市蔬菜每日同步抽样检测力度,要实行严格的监督验证制度,对每日检测出的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要依法进行就地销毁,决不心慈手软。要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全面落实检疫制度,严格检疫程序,规范检疫行为,严厉打击经营病害动物及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二)质监部门:要重点解决面粉、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糕点等食品小做坊的生产卫生、人员卫生的问题,特别加强生产原料的质量安全监管,如病死畜禽肉、复原乳、地沟油等,严格实施市场准入,严格出厂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