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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规划管理,依法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被评为20*年*市规划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市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市“三沿”整治活动先进集体,行风评议成绩稳中有升,位居第23位,审批中心规划建设窗口还被评为*市十佳审批服务窗口。现将全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逐步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
城乡规划编制体系逐步完善。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围绕“拉框架、强功能、塑形象”的城市建设思路,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各方面内容。一是编制城市管线综合规划、市域给排水专项规划、城市道路竖向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南部组团和陶山镇消防专项规划,以及20*年度城市交通发展报告,为我市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服务。二是编制完成北部组团(塘下片)城市分区规划、南部组团(飞云片)分区规划、汀田东片控规、上望片控规、东山片控规、站前区控规、飞云中心区控规、飞云孙桥片控规、塘下中心区控规等,实现了分区规划和控规对主城区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三是编制温瑞塘河、滨江大道三期、南滨江大道等景观线城市设计,加强站前区、飞云中心区、塘下中心区等核心区城市设计,同时编制西山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林洋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和莘塍镇九里汇传统街区保护规划,充分突出显山露水的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四是转变过去城市规划重城市轻农村的作法,编制完成高楼片区和核心区概念规划、上望东片农居点建设规划、城西郊区用地规划的初步方案,重新修编了17个因受地质灾害控制影响的村的村庄规划,并全面推进“千百工程”建设,启动马屿镇江浦片连片整治,成功举办*市“千百工程”现场会,创*市“村庄整治合格村”83个、*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2个、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9个,成绩显著,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的村容村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已基本构建成宏观战略层面有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中观层面有分区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形象设计层面有城市设计以及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城乡规划编制质量逐步提高。一是加强城乡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改变过去编制城乡规划过于注重空间效果,而对项目是否可行等前期研究不够深入,对规划的实施建议也只是象征性地抄抄法律条文的作法,积极探索科学的规划方法,在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如在编制高楼片概念规划和城西郊区用地规划时,注重与各类规划的协调和衔接,特别是对影响和制约城乡发展的人口、土地、水资源、能源和环境等基本要素的研究。二是完善城乡规划的主要内容。各类城乡规划编制成果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根据保护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与基础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分别划定“蓝线”(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黄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等“四线”。把资源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管理、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等涉及城乡发展长期保障的内容,都明确为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制定严格的空间管治措施。三是积极转变城乡规划编制方式。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要求,积极转变城乡规划编制方式,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标选择规划设计单位,如编制桐浦组团概念规划,我们邀请了三家设计单位招标,提出了各种不同规划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深化“阳光规划”,完成规划建设局网站建设和规划建设成果展示厅建设,采取新闻宣传、网上公示、模型展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开展规划编制进社区村居活动,在编制城西郊区用地规划时,我们邀请浙大教授指导,同时广泛听取潘岱片区的市人大代表,企业界,村两委,街道干部,老协等意见。通过这些方式,以确保城乡规划编制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城乡规划的专业要求,又体现地方特色。四是注重规划编制新理论新方法的研究。如在上望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中,为了科学确定地块的开发强度,从交通条件、环境条件、服务条件、安置条件、经济要求、生态要求、美学要求等方面分析研究科学确定,避免过去靠拍脑袋定指标的主观臆测,提高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城乡规划决策机制逐步建立。一是严格执行城乡规划修编和调整程序。对因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需对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作局部调整的,都提请市政府就调整的必要性充分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的意见,并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原批准机关认定。此项工作受到省建设厅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按照《城市规划法》各级政府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权不得下放的规定,在收回新区管委会规划行政管理权基础上,逐步收回开发区管委会的规划编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总平面审核等管理权,逐步实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使整个城乡规划纳入统一规划管理体系。三是强化规划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制定出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市建筑日照分析计算规则》、《*市建设工程规划专项验收暂行办法》和《工业各行业企业建设规划经济技术控制指标(试行)》等,并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的“六线”管理和空间管治措施,使各类城乡规划编制、审批都严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此外,严格执行规划审批事项分级报批规则,明确审批层级权限,按事项内容不同分别报分管局长、局长、局长办公会决定。
城乡规划实施监管逐步强化。一是强化城乡规划刚性管理。对国家规定的,以及城乡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都不折不扣的执行。凡是已经纳入城乡规划的“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管治空间的,都依法予以控制,不得另作他用。确因重大项目实施需要进行调整的,首先按规定程序调整相应的规划,按照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原则,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二是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和评估工作,提高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如华峰、瑞立集团新厂房项目都要求编制选址论证。同时对交通流量大的项目要求编制交通影响评估后方可审批,如市人民医院改建项目。全年共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任务书112件,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决定书33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7件,核发选址意见书300份,批准用地总量150公顷。
*年,*县城市建设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在建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规划股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办理“两证一书”200余件,涉及商品房开发、群众自建房和市政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0万平米。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局有关规定及服务承诺,热情为来办事的人服好务,全年没有一起投诉事件。
二、规划设计工作
规划设计是规划股的工作重点,一方面,我们要为业主单位把好设计质量关,一方面要协调业主和设计方的意见,又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今年的规划设计工作任务重,面多量广,但我们没有畏难,而是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设计任务的协调、审查及报批工作。
(一)委托*冶金勘察设计院对高滩新区*路边坡治理抢险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费22.5万。
一、期间城市规划的基本情况
期间,我市按照“规划引领城市发展,项目带动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文化彰显城市特色,市场筹措建设资金”的总体思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城市东扩南移北上步伐全面加快,大城市骨架已经拉开,城市规划日趋完善,城市功能和品位明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大城市建设成效显著: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分区,形成了经二路和中山路地区商业中心区、代家湾行政商务会展中心区、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清姜和姜谭老工业区、陈仓物流园区五大功能区,构建起了东西“四横”,南北“十纵”的交通路网骨架,先后规划建设了渭河公园、金台森林公园、金渭湖和金陵河、清姜河拦水坝及一批绿地广场,“一片水面、两条林带、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依山傍水”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景观和框架初步形成。持续开展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森林城市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入选了建国个“中国城市发展代表”。截止年底,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92.3平方公里,市域城镇化水平46%。
(一)主要特点及成效
1.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空间结构初步优化。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原县撤县设陈仓区,虢镇地区纳入中心城区范围,城市发展空间得到很大拓展,市区面积从574平方公里扩大到3574平方公里。随着行政中心的东迁和高新二期、三期的建设,城市建设用地从年的65平方公里扩大到目前的92.3平方公里。同时,沿渭河、金陵河、清姜河、千河等水系、生态绿地的规划建设得到加强和有效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生态人居环境。
2.城市各项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得到提升。城市中心区的人均用地指标从年的79.6平方米提高到年的97.2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绿地的人均指标增幅显著,市民居住、出行和生活便利程度得到明显改善。
3.城市载体功能显著增强,交通枢纽地位得到巩固。期间,我市的对外交通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宝兰二线、姜眉公路、关中旅游环线段、宝天高速的建成通车,西宝高速改扩建、宝平高速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西宝高速客运铁路专线及南客站、宝汉高速公路、麟北运煤专线等区域性交通正在建设,我市的交通枢纽地位得到巩固。随着行政中心和高新二期的建设,先后建成代家湾供热中心、大唐热电厂、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陈仓区污水处理厂等大型市政设施项目,为新城区的建设发展提供保障。
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9号)进一步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逐步形成由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道、共同沟等组成的城市地下防护空间体系。人民防空工程要与城市地下交通等设施相联通。”近年来,我市、县两级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不断扩大,市区建筑面积不断增加,发展正步入轨道。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尤其是地下人防工程的建设还未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人防建设规划还未列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底,我市已被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为国家人防重点城市。目前我市的现状,与中央对国家人防重点城市的要求,与建设现代化城市的标准,与梅州的战略位置很不适应。为确保《人民防空法》和《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协调、稳定、健康发展,特对如何做好我市的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刻理解中发[*]9号文关于“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观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城市建设与人民防空建设相结合,可以提高城市的总体防护功能;可以增强地面建筑的抗震能力,减轻灾害破坏程度;可以缓解城市人口密集、地面交通拥挤的矛盾;可以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等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军委“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和人防战备建设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长期准备、稳步发展的原则,从战时防空需要出发,把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平时和战时结合起来,提高人防工作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增强人防战备建设活力,平时为国民经济建设和方便人民生活服务,战时能迅速有效地担负人民防空的各项任务。因此,各级领导要立足全局,着眼发展,树立现代意识、战备意识和忧患意识,在审定有关部门编制的城市发展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确实抓好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工作,真正做到地面建设与地下工程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协调发展。
二、要纳入规划,依法建设
《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城市规划法》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符合人民防空建设的要求”。国家人防委、建设部反复强调:“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见《关于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编制办法》);“把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是国防建设的需要,也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需要。无论从当前或长远看,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见《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作的通知》)。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人防建设在城市规划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是我们依法建设人防,依法建设城市,搞好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法律依据。按梅州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梅市办[*]23号)“要抓紧做出‘*’期间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并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市、县两级规划城建部门在进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规划和建设时,要兼顾人民防空要求,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逐步建构城市地下防空体系,提高城市总体防护抗毁能力”的精神,我市要依照《人民防空法》、《城市规划法》和国家国动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人防办字第18号)规定要求,抓紧编制人防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批准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易地建设费,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根据《人民防空法》和《城市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市、县人防部门要参与编制和审查本级城市的总体规划。各级在编制、修编和审批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坚持把人防建设规划作为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进行把关,统筹安排,全面规划。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人防建设管理法规、规章,以确保人防建设规划的落实。
摘要: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经济发展规划具有不同的目的和功能,因此也就确定了不同的任务,这使得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经济发展规划之间存在着区别。作为城市发展规划的一部分,城市环境规划理应引起人们重视。当前环境保护规划涉及空气质量、污染控制和市政施工等多个方面,环境保护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因此,有必要跳出行政区划,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进行环境保护规划,使其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关键词:环境保护;环境规划;城市经济
前言:
环境规划指的是将环境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作为主要目标,将“社会-经济-环境”作为城市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在社会经济规律、生态规律和地学原理的指导下,对这一生态系统的变化趋势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人类自身活动和环境作出时间和空间的合理安排。环境保护规划是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资源也是城市的重要资产,因此,良好的环境保护规划有利于实施城市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1.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性
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指向标,引导着城市的发展路程,城市经济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得到成长。当前,我国一些城市不重视环境保护规划,导致城市发展有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水质恶化、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堆砌、噪声扰民等环境问题屡屡出现。问题出现在当下,但问题的原因却是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环境保护规划缺失造成的。这充分体现了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忽视环境保护规划的恶劣后果。城市经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城市规划,只有对城市建设统筹部署,合理规划,才能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而过去忽略环境保护规划导致多年以来许多城市的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不同步,人们盲目追求城市经济发展而不得不承受环境污染的恶劣后果,甚至环境污染还会吞噬经济发展的收获。因此,有必要重视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