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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城市绿化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城市绿化

城市绿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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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城市绿化目标和“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县城绿化成果,提升县城绿化品位,为我县“北方水城、中国沁州”建设夯实基础,根据长治市城市绿化工作领导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城市绿化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目标,以打造北方水城、构建生态园林县城为载体,紧紧抓住当前全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契机,坚持管理与建设并重,景观保护、绿化建设相结合,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好县城绿化攻坚战,不断提升县城文化品位和北方水城品牌形象,把县城建成一个水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生态园林县城。

二、目标任务

年县城绿化建设总的目标是:新增植树12万株,新建绿地100万平方米(其中:城区新建绿地843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增长1.5个百分点以上,人均新增公共绿地1.5平方米以上。年内重点抓好5个绿化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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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绿化美化城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城市的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和《*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和建制镇城市规划区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各县级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本辖区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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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应风景旅游城市发展的需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绿化活动和各类绿地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绿化应当合理配置植物类型,注重绿化工程的功能以及生态效应和景观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力量加强树木、花草的科学技术研究,培育优良品种,适应城市绿化的要求。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化是指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及管护等绿化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各种公园、绿化广场等公共绿地;居住区配套绿地;各单位附属绿地;花圃、苗圃等生产绿地;用于城市卫生、安全隔离等目的的防护绿地;风景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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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值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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