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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在东北三省开展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重点论述了建立城乡融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重要性、迫切性及主要对策。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十一五”期间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城乡融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一、深刻认识构建城乡融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重大意义
构建城乡融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是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不平衡问题的现实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导致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差距不断拉大,2003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了3.23:1。而在社会保障方面也是差距巨大:从全国社会保障费用支出的情况来看,占总人口70%的农民,其社会保障支出只占总支出的10%左右;而占总人口30%的城市居民,社会保障支出却占总支出的90%,城市居民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是农民的20倍以上。城乡社会保障投入的巨大差距,导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很不平衡,已经影响了市场经济环境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
构建城乡融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是解决城镇企业与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失衡问题迫切要求。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下发以后,城镇企业先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决定的要求进行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国家没有承担部分积累制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本”,导致城镇企业负担过重,许多城镇企业在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已经没有能力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造成了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没有进行实质性改革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的巨大差距。2003年,机关、事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平均离退休费每月分别为1221元、1151元、644元(含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相差很大。这种差距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据统计,劳动保障部受理的这类信访案件,由1999年的4100多件增加到2003年的7100多件。
摘要:本文以北京为个案,从城乡社会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教育等方面考察了其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原因。解决北京公共产品城乡供给差异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坚持政府有进有退原则,调动市场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积极性;加大财政对农村的倾斜力度,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政策;完善供给决策机制,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关键词:公共产品;供给差异;统筹城乡发展
一、北京市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现状
北京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城乡社会保障方面
北京城乡社会保障供给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养老保险方面。到2007年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671.7万人,覆盖率达48.7%。在农村,到2007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49.1万人,覆盖率仅为19.4%,见表1。
1、现行城乡规划治理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与行政治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城乡规划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受到党中心、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城镇化高速发展进程中城乡建设活动的统筹部署和综合调控,国家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治理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确定了从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到监督治理的一整套制度和程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城乡规划治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主要包括:
(1)城乡规划体系:城乡规划是由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具体规划、村镇规划等不同区域层次规划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完整的规划体系。
(2)规划治理主体: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3)规划编制主体: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
(4)规划审批主体: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直辖市、省会城市、50万人口以上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其它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其它设市城市、县城镇及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城市分区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具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建设发展很快,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近年来,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在城市建设中互相攀比,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重开发、轻保护;在建设管理方面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擅自批准开发建设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城乡规划和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全局。为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端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明确城乡建设和发展重点
城乡规划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同志“*”重要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量力而行,逐步推进。
当前城市建设的重点,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要充分考虑财力、物力的可能,从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文化条件出发,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提高城乡建设投资的社会效益。要坚持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化用地结构和城市布局,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注重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
发展小城镇,首先要做好规划,要以现有布局为基础,重点发展县城和规模较大的建制镇,防止遍地开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与小城镇发展密切相关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为小城镇发展创造良好的区域条件和投资环境。
同志们:
今年,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整治’工程暨‘清洁城乡’”活动现场会。会前,我们参观了*街道*村创建“全面建设小康示范村”整治建设现场和*村整治建设后的面貌。刚才,观察了“清洁城乡”活动各地存在问题的专题片,听取了*镇“清洁城乡”活动做法介绍和*街道整体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的表态发言,他们的做法和表态很好。下面,我按照会议的安排,就深入实施“百千”工程和“清洁城乡”活动再推动,讲两点意见:
一、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市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市域村庄布点规划修编等一系列事关全市农村村庄发展的工作,为全市村庄定位和发展谋计划策,同时提前编制新一轮“百千”工程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加大了市财政支持力度,做到了计划早定、工作早动。现在村级班子换届已基本结束,我认为在这个时间开现场会起的效果会更好。
(一)要充分认识深入实施“百千”工程的重要意义
20*年以来,我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村容村貌为重点,以提高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按照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管并重、注重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百千”工程,涌现了一批“村美、户富、班子强”的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全市在所有行政村普遍实施整治的基础上,累计创建21个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35个重点整治村(行政村规模调整前)。通过“百千”工程,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了农村文明程度,改善了农村村容村貌,促进了特色经济的发展,密切了农村干群关系。实践证明,“百千”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龙头工程”,是全面小康建设的“基础工程”,是美化村庄环境的“生态工程”,更是造福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