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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城乡建设和*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市委“争领先、打头阵、创特色、求实效”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的工作主线和“打造最适宜人居的海上花园城市”的总体目标,以*建设和小康社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努力实现我市城乡建设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年工作思路可以概括为一二三四五:围绕一个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最适宜人居的海上花园城市。把握两大主线,以*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以小康社区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三大环境,即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提升四大能力:即全面提升规划管治能力、建筑业监管能力、房地产市场监控能力、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实现五大突破,即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为目标,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阳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新的突破。
(一)围绕一个目标
“*”期间,我市城乡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创建最适宜人居的海上花园城市。到2010年,由*、*城区、*城区组成的中心城市基本形成,建成区面积达到45平方千米,人口规模达到45万左右,*、菜园、金塘、白泉、六横、*、洋山七个中心镇得到加强,“一主三副”的群岛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基本形成,城市化水平达到65%以上。力争“*”期间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其中*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的建成区面积将达到10平方千米以上,可容纳8万以上人口,初步成为我市政治、文化、教育和服务中心、现代化的海岛生态*。
今年是实施“*”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围绕“建设最适宜人居的海上花园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事业发展全局,大力实施中心城市现代化战略,打造*高品位的主城区;大力实施本岛城乡一体化战略,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大力实施主要岛屿城镇化战略,构筑*群岛城镇新框架,全面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二)把握两大主线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暨环保工作会议。刚才,建设局进强同志、环保局良先同志分别对我县的城乡规划建设和环保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路明同志对这两项工作谈了很好的看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完全同意。尽管现在已是七月下旬,这样的总结部署会开得迟了些,但同志们还是要按照会议的要求部署,努力完成好上半年未完成的任务,做好下半年必须做好的工作,确保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规划建设、环保部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了很多措施,花了很大精力,想了很多办法,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规划建设工作这几年大家有目共睹,城镇居民的用水、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党政办公大楼的竣工使用、金紫金广场的建成、商业步行街的启用、秋香江沿江水泥路的铺设等,使县城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力地改善了我县的发展环境,提升了综合竞争力。中心镇的建设力度也不断加大,如蓝塘镇在改造过境公路的同时,连同路灯、绿化、排水、排污等配套工程一次性完成,给中心镇建设起了示范带头作用。还有古竹镇市政设施不断完善,以及不是中心镇的九和、义容等镇也做得不错,城镇建设成效明显。环保部门在全县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环保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连续四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同样凝聚了环保战线干部职工的辛勤汗水。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工作在规划建设和环保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对大家为紫金的城乡规划和环保事业所作出的不懈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如何做好规划工作和环保工作讲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关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搞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加速我县城镇化的战略措施,它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快速增长;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城乡生活质量,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因此,不管形势如何变化,大力推动城镇化的思路不能变;不论矛盾和问题多么复杂,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的步伐不能放慢;不论工作压力怎么大,全面完成城乡建设的各项任务不能动摇。
1、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蓝图、管理的依据,在城乡建设和管理中起着重要的指导和调控作用。目前,我县城乡规划水平还不是很高,一些规划布局不够合理,功能不够完善,对公共设施的规划还不到位;一些镇区的规划随意性较强。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努力推动我县城乡规划建设上新台阶。一是要按照省政府在《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抓紧抓好县域、镇域体系规划纳入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好城乡规划编制任务。二是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引进外地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我县的城乡规划设计,提高我县城乡规划设计水平。三是要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充分尊重客观规律,合理布局,完善功能,超前考虑城乡的生产力布局、空间布局和功能布局,让城乡规划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给子孙后代留下发展的空间。当前,要抓住河紫高速公路开工建设的机遇,坚持规划先行,统一规划高速公路沿线镇,加快整合临江、古竹工业园区,形成高速公路经济发展产业带,使之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四是要严格执行规划。经过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更改。决不能因为领导更替而随意变动既定的规划。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以规划为依据,坚决制止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随意性,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县各类建设用地的监督和管理,使有限的建设用地合法、规范、科学、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结合我县各类建设用地管理使用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城乡居民宅基地管理
第二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非农业人口要拥有宅基地只能通过转让、购买他人房屋或者参予允许建住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
第三条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农村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户宅基地批准不超过133平方米(0.2亩);农村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每户宅基地批准不超过200平方米(0.3亩)。
第四条申请宅基地,按以下审批程序办理:
同志们:
刚才,*同志总结了过去四年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和国土、环保、人防工作,并提出了今后五年尤其是今年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会议还通报了20*年度生态环保目标任务及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情况,表彰了20*年度全县城镇化工作先进个体和个人。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参与、支持城乡建设管理和国土、环保、人防工作的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四年,随着我县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全县城乡建设不断加快,规划管理日趋完善,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人防建设力度加大,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当前,我县面临破解“三农”难题、加快产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这三大难题。要解决“三农”问题,核心在于减少农民的数量,其有效途径就是加快城镇化,引导农民从农村向城镇、从农业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要解决产业空虚问题,重点在于“兴工强县”,千方百计争取环境容量指标和土地利用指标,破解环境和资源等要素制约;要解决和谐问题,关键在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抓好城乡建设管理和国土、环保、人防工作,是加快丰都发展的需要,是展示丰都形象的需要,是构建和谐丰都的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城乡建设管理和国土、环保、人防工作的新局面。当前,要重点抓好五个关键环节:
第一,着力抓好科学规划
搞好城镇建设管理和国土、环保、人防工作,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做到一张蓝图管到底,不搞“遗憾”工程,不作历史罪人。一要有规可循。城镇建设管理方面,要本着“优化城镇布局、促进产业发展、完善城镇功能、滚动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快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国土管理方面,要本着“超前谋划、留有空间、集约利用、加强保护”的原则,科学预测今后一个时期内各类用地的需求量和供给量,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方面,要本着“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标本兼治、促进发展”的思路,编制、完善各项环境规划,扩大环境容量;人防建设方面,要本着“长期准备、加大投入、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完善人防阵地建设、工程建设规划和城市人民防空应急预案。二要科学合理。要大力推进“阳光规划”,进一步完善社会公示、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集体决策的体制和机制,不断深化公示的内容、形式和程度,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好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专家和中介机构咨询、评估机制;按照规划统一管理的要求,建立各种专项规划的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规划听证制度和报告制度,强化规划决策和执行的责任追究制,充分体现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要执行到位。要加强规划执法,对规划设计、审定、实施的完整过程,要有规范的程序全程监控、严格把关。要加强经常性的规划执法检查,把违法违规建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造成既定事实。要严格责任追究,除对违章建设者公开处理外,对违反规划造成违章建设的审批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着力拓宽融资渠道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建设部《关于加强中小城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以及《*省档案管理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九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县城、建制镇、乡集镇规划区内城乡建设档案和分布在乡村的各类公共建筑和设施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模型、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县规划建设局委托县城乡建设档案室(以下简称城建档案室)负责本县城乡建设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受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城建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并具有合法的上岗资格。
第六条县城建档案室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