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诚信守法经营培训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各位领导:
*市市中区是*市的中心城区,辖5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375平方公里,总人口50.3万。特殊的区位优势,各类企业发展迅速,规模以上企业经济组织已达279家。近年来,我们在推进企业法制建设进程中,坚持以建立专业性的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会为突破口,以建立行业性的教育指导机制为切入点,以开展“诚信守法”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企,为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以建立专业性的法制建设促进会为突破口,探索指导企业法制建设新路子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在为社会创造巨大经济财富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在企业掌握了生产、经营、分配自主权或资产所有权后,思想观念、经营理念、行为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工资拖欠、偷税漏税等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由于法律知识缺乏,不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多是靠经验、凭感觉进行经营决策,对经营风险、交易风险、法律风险认识不足;三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逐步由微观调控转到宏观调控上来,对企业法制建设的控制力相对削弱;等等。对此,我们抽调专人组成调研组,深入厂矿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在认真总结以往企业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充分发挥企业自身在法制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工作思路,受到区委、区政府及市司法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区经贸局、市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民营局、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公室7部门联合向全区企业发出《关于倡导成立“*市市中区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会”的函》,得到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中泰煤业集团、*远大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积极响应倡导,自发向全区企业发出倡议,发起成立“*市市中区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会”。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今年6月,经过紧张筹备,促进会正式宣布成立,并取得民政部门的批复。促进会现有283个会员(单位会员136家、个人会员147人),理事58人、常务理事20人、秘书长1人、副会长6人、会长1人,8名区级领导担任名誉会长,由主管单位(区司法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区民政局)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沟通、服务和协调职能,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理顺了政府通过促进会管理和指导企业法制建设的关系。
二、以建立行业性的教育管理机制为切入点,着力夯实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基础
实践中,我们把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会的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构,理顺促进会与企业法制建设机构的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人才开发和教育培训机制为切入点,着力夯实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基础。
为了进一步搞好农资市场监管,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从源头管理抓起,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的办法,实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新方式,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以来,开展农资检查出动*多车次、*余人次,对全市的农资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查处无照农资经营户*户,立案查处经营不合格肥料的企业*户,罚没款*万余元,查扣化肥*袋,液态肥*桶,农药*支,价值*万多元。通过改进农资市场监管方式,有效地规范了农资商品经营行为,使农资经营单位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从根本上保证农民买上放心农资,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民消费者的权益。
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营造农资市场经营的良好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政策,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搞好农资市场监管,*市工商局从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入手,开展送法上门、组织农资经营培训等项工作入手,努力营造了农资市场经营的良好氛围。一是开展送法上门宣传活动。利用市场巡查机制,对经营单位上门进行宣传把法律法规送到每一位经营者手中。这样既有利于农资经营者自觉学习工商法律法规,又有效增强了农资经营者的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形成了农资经营者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和遵纪守法的良好局面。二是组织开展农资经营者培训班。为了增强农资经营者的诚信经营理念,今年*月*日,*市工商局举办了农资经营者培训班既红盾护农启动大会,对全市*家农资经营者进行了培训,重点学习工商法规和诚信经营理念,使农资经营者知法懂法,自觉做到诚信守法经营,有效地提高了农资经营者诚信和行业自律意识,并由工商局副局长宣布*市红盾护农行动开始。三是加大红盾护农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利用电视台举办农民消费维权专栏和利用集市宣传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红盾护农的重点要求,形成社会关注的氛围。
二、严格进货渠道,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
为防止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扰乱农资市场的经营行为,*市工商局严格审查登记材料,严格掌握前置审批,严格核定登记事项,严格按照登记程序和登记审核责任制办事,严格按照农药、化肥、种子经营的要求,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同时,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经营资格或超范围经营的门店,坚决予以取缔。今年以来,在执法检查中,先后对*户无照经营或不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进行了依法取缔。为使全市农资经营门店达到布局合理,方便农民和准确掌握农资经营者情况,*市局对农资经营单位实行一企一档,并编制了全市农资经营业户统计表,以便于统揽全局、准确掌握全市农资市场经营情况、及时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各工商分局、所对经营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有效地掌握了农资经营监管的主动权。
三、建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切实掌握农资经营监管主动权
各区县工商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总工会、法宣办,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工会、法宣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工作党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法宣办《关于“*”普法期间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沪法宣办发[20*]7号)的要求,决定在本市企业中开展“学法在我身边,和谐在于行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明义务、重责任,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法在我身边,和谐在于行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企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着力于增强职工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意识,不断提高法制素养和全面发展的能力和才能。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诚实守法企业奠定基础。
为了进一步搞好农资市场监管,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从源头管理抓起,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的办法,实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新方式,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以来,开展农资检查出动*多车次、*余人次,对全市的农资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查处无照农资经营户*户,立案查处经营不合格肥料的企业*户,罚没款*万余元,查扣化肥*袋,液态肥*桶,农药*支,价值*万多元。通过改进农资市场监管方式,有效地规范了农资商品经营行为,使农资经营单位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从根本上保证农民买上放心农资,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民消费者的权益。
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营造农资市场经营的良好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政策,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搞好农资市场监管,*市工商局从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入手,开展送法上门、组织农资经营培训等项工作入手,努力营造了农资市场经营的良好氛围。一是开展送法上门宣传活动。利用市场巡查机制,对经营单位上门进行宣传把法律法规送到每一位经营者手中。这样既有利于农资经营者自觉学习工商法律法规,又有效增强了农资经营者的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形成了农资经营者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和遵纪守法的良好局面。二是组织开展农资经营者培训班。为了增强农资经营者的诚信经营理念,今年*月*日,*市工商局举办了农资经营者培训班既红盾护农启动大会,对全市*家农资经营者进行了培训,重点学习工商法规和诚信经营理念,使农资经营者知法懂法,自觉做到诚信守法经营,有效地提高了农资经营者诚信和行业自律意识,并由工商局副局长宣布*市红盾护农行动开始。三是加大红盾护农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利用电视台举办农民消费维权专栏和利用集市宣传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红盾护农的重点要求,形成社会关注的氛围。
二、严格进货渠道,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
为防止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扰乱农资市场的经营行为,*市工商局严格审查登记材料,严格掌握前置审批,严格核定登记事项,严格按照登记程序和登记审核责任制办事,严格按照农药、化肥、种子经营的要求,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同时,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经营资格或超范围经营的门店,坚决予以取缔。今年以来,在执法检查中,先后对*户无照经营或不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进行了依法取缔。为使全市农资经营门店达到布局合理,方便农民和准确掌握农资经营者情况,*市局对农资经营单位实行一企一档,并编制了全市农资经营业户统计表,以便于统揽全局、准确掌握全市农资市场经营情况、及时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各工商分局、所对经营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有效地掌握了农资经营监管的主动权。
三、建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切实掌握农资经营监管主动权
近期,针对名小吃荟萃、小吃餐饮摊点众多、安全监管难度大的情况,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深入实地的调研、严谨细致的研究,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出台了《县餐饮摊贩管理办法(暂行)》,着力夯实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经营者三方责任,全面规范餐饮摊贩经营行为,对全县餐饮摊贩实施备案登记管理。
一是夯实政府责任,强化属地管理。
《办法》中明确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的餐饮摊贩备案管理。备案登记的主要内容是餐饮摊贩申请人、电话、地址、经营范围、品种及从业人员的健康、培训证明等情况。
并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要求,划定餐饮摊贩经营区域,引导餐饮摊贩向市场集中,向划定区域集中。并对餐饮摊贩进行巡查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通报有关部门。
二是夯实部门责任,强化依法监管。
县级食药监管部门负责对各镇餐饮摊贩的餐饮服务划定实施指导和监管,制定餐饮摊贩基本标准,对餐饮摊贩提供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餐饮摊贩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餐饮摊贩的违法行为,逐步建立餐饮摊贩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餐饮摊贩的监督检查和整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