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创新教育案例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1.创新教育理论研究最新进展情况
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思想教育、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指导下,在特定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的支持下,教与学活动中各要素(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媒体等)之间稳定的关系和活动进程结构形式。许多学者是通过对东西方成功的教学模式的理论研究来探讨、研究创新教育的。西方教育思想强调学生个性化教育,以学生为主体,支持鼓励学生个别自主学习,为学生提供开放式学习空间,使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探索,积极培养学生的信息处理和信息运用能力。但更多的学者并不完全排斥传统的教学模式,而是运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论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和进一步优化,实现教学过程要素的转变:首先,是教师角色的转变,教师由教学过程的主导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活动的组织者;其次,是学生学习地位的转变,学生由被动接受的地位转变为主动参与、发现、探索和知识建构的主体;再次,是媒体作用的转变,媒体由作为教师讲解的演示工具转变为学生认识的工具;最后,教学过程也发生深刻转变,由讲解说明为主体的进程转变为情景创设、问题探究、意义建构等以学生为主体的过程。简单一点说,从教师角度来看,创新教育包含四大特征:语言能力特征(形体语言、口语语言)、表达能力特征(表达语言、板书表达、媒体表达)师生互动特征、启发预见特征;从学生角度来看,创新教育表现为四大主动:主动参与、主动探究、主动发现、主动进行知识建构;从教学管理者来看,创新教育包含两大管理:创新教育过程管理、终末效果质量评价管理。
2.我院的临床医学创新教育研究与实践
现代建构主义认为,知识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景下(如院校文化情景、社会文化背景等),借助他人(包括教师和同学)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和学习手段,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现代建构主义理论把学习知识的主体称作“学习者(learner)”而不是“学生”(student)。把学习知识的主体尊为主人地位,是因为在知识面前,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界限是很模糊的。在知识面前,教师既“教”且“学”,学生既“学”也能参加“教”。这与创新教育的显著特征———“师生互动”是一致的。我们在以东西方院校创新教育的成功经验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以研究学者最新研究成果结合我们自身的理论研讨,以现代建构主义为理论框架,进行临床医学创新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
2.1我院本科生临床医学教学中创新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本科生教学水平是体现一个教学医院综合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主要涉及临床医学理论课教学水平、临床医学见习带教水平、临床医学实习带教水平三个方面。
1.创新教育理论研究最新进展情况
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思想教育、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指导下,在特定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的支持下,教与学活动中各要素(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媒体等)之间稳定的关系和活动进程结构形式。许多学者是通过对东西方成功的教学模式的理论研究来探讨、研究创新教育的。西方教育思想强调学生个性化教育,以学生为主体,支持鼓励学生个别自主学习,为学生提供开放式学习空间,使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探索,积极培养学生的信息处理和信息运用能力。但更多的学者并不完全排斥传统的教学模式,而是运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论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和进一步优化,实现教学过程要素的转变:首先,是教师角色的转变,教师由教学过程的主导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活动的组织者;其次,是学生学习地位的转变,学生由被动接受的地位转变为主动参与、发现、探索和知识建构的主体;再次,是媒体作用的转变,媒体由作为教师讲解的演示工具转变为学生认识的工具;最后,教学过程也发生深刻转变,由讲解说明为主体的进程转变为情景创设、问题探究、意义建构等以学生为主体的过程。简单一点说,从教师角度来看,创新教育包含四大特征:语言能力特征(形体语言、口语语言)、表达能力特征(表达语言、板书表达、媒体表达)师生互动特征、启发预见特征;从学生角度来看,创新教育表现为四大主动:主动参与、主动探究、主动发现、主动进行知识建构;从教学管理者来看,创新教育包含两大管理:创新教育过程管理、终末效果质量评价管理。
2.我院的临床医学创新教育研究与实践
现代建构主义认为,知识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景下(如院校文化情景、社会文化背景等),借助他人(包括教师和同学)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和学习手段,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现代建构主义理论把学习知识的主体称作“学习者(learner)”而不是“学生”(student)。把学习知识的主体尊为主人地位,是因为在知识面前,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界限是很模糊的。在知识面前,教师既“教”且“学”,学生既“学”也能参加“教”。这与创新教育的显著特征———“师生互动”是一致的。我们在以东西方院校创新教育的成功经验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以研究学者最新研究成果结合我们自身的理论研讨,以现代建构主义为理论框架,进行临床医学创新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
2.1我院本科生临床医学教学中创新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本科生教学水平是体现一个教学医院综合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主要涉及临床医学理论课教学水平、临床医学见习带教水平、临床医学实习带教水平三个方面。
1.创新教育理论研究最新进展情况
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思想教育、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指导下,在特定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的支持下,教与学活动中各要素(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媒体等)之间稳定的关系和活动进程结构形式。许多学者是通过对东西方成功的教学模式的理论研究来探讨、研究创新教育的。西方教育思想强调学生个性化教育,以学生为主体,支持鼓励学生个别自主学习,为学生提供开放式学习空间,使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探索,积极培养学生的信息处理和信息运用能力。但更多的学者并不完全排斥传统的教学模式,而是运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论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和进一步优化,实现教学过程要素的转变:首先,是教师角色的转变,教师由教学过程的主导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活动的组织者;其次,是学生学习地位的转变,学生由被动接受的地位转变为主动参与、发现、探索和知识建构的主体;再次,是媒体作用的转变,媒体由作为教师讲解的演示工具转变为学生认识的工具;最后,教学过程也发生深刻转变,由讲解说明为主体的进程转变为情景创设、问题探究、意义建构等以学生为主体的过程。简单一点说,从教师角度来看,创新教育包含四大特征:语言能力特征(形体语言、口语语言)、表达能力特征(表达语言、板书表达、媒体表达)师生互动特征、启发预见特征;从学生角度来看,创新教育表现为四大主动:主动参与、主动探究、主动发现、主动进行知识建构;从教学管理者来看,创新教育包含两大管理:创新教育过程管理、终末效果质量评价管理。
2.我院的临床医学创新教育研究与实践
现代建构主义认为,知识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景下(如院校文化情景、社会文化背景等),借助他人(包括教师和同学)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和学习手段,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现代建构主义理论把学习知识的主体称作“学习者(learner)”而不是“学生”(student)。把学习知识的主体尊为主人地位,是因为在知识面前,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界限是很模糊的。在知识面前,教师既“教”且“学”,学生既“学”也能参加“教”。这与创新教育的显著特征———“师生互动”是一致的。我们在以东西方院校创新教育的成功经验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以研究学者最新研究成果结合我们自身的理论研讨,以现代建构主义为理论框架,进行临床医学创新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
2.1我院本科生临床医学教学中创新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本科生教学水平是体现一个教学医院综合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主要涉及临床医学理论课教学水平、临床医学见习带教水平、临床医学实习带教水平三个方面。
摘要:创新能力是法学专业学生适应社会发展,创造性解决法律新问题的综合能力,也是法学教育专业的主要任务之一。学生的法学创新能力和素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在法学教育中通过优化课程,创新教育内容,完善和丰富教学方法,提高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建设,进而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营造一个创新的新环境,实现学生创新能力和法学素养的协调发展,最终保障法学专业教育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法学专业创新能力素质教育
法学专业主要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国家所需要的法律专业人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法学教育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对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求也越来越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是法学专业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和智力化能力在内在的综合体现,法学专业教育只有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养,才能够培养出未来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人才。因此在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时应用系统的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影响,使得法学专业的学生获得创新的价值观念,促使他们能够提高自身对新问题的法律认识,掌握法律规律,进而创新的解决法律新问题,实现自身价值。
一、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创新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是法学专业学生具有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创新的解决社会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能够自觉、创新的引进法律文化而具有的一种综合能力。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需要通过系统的教育和实践教学来完善学生法律问题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能够独立的发展有意义、有价值的法律新知识和新思想,掌握法律规律,进而创造性的提出解决的方案。创新的关键在于人才的培养,而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依靠教育。创新教育作为高等院校实现面向未来的必然选择和主要的发展途径。为了实现培养创新型人才就必须实施创新教育。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出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知识面广阔,能力强,且素质高的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法学专业实践性较强,需要学生运用准确熟练的法律知识应对经济社会的千变万化,同时也需要通过法律的运用使得法律更加完善和合理化。要想培养创新实践型的法律人才就必须让学生在学校的学习中除了掌握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学习法律价值观、法学理论、法条和立法等方面的内容外,还要丰富学生的实践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法学专业的学生走向社会会从事律师、检察官、法官等工作,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不是法律条文的生搬硬套,而是用自己的理智分析案情,有力的说服法官,这些都需要学生具备创新能力。
而现有的法学专业传统的教学模式重理论和法律条文,轻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由于多种原因法学专业的学生在社会上实习往往表现出能力的很大不足,严重阻碍了学生未来的发展,不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随着近年来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的法学教育为各行各业培养出一批批高质量的人才,并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的为我国依法治国做出重要的贡献。社会的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满足社会多元化和高质量的人才需求,强化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已经成为法学教育必经之路。法学专业属于应用型社会科学,目的是为了解决现实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其实践性也决定了法学专业的培养应当注重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法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需要从事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需要具备系统的法学知识,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和扎实的法律技能,进而为立法、司法等部门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必须以实践为基础,提高学生的基本素养和职业道德,真正让法学专业的学生全面的适应社会的变化要求。
一、环境法教学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传统教学理念根深蒂固作为高校教育核心课程之一的环境法,其受重视的程度远不如其它传统课程。学校、教师和学生都将环境法课程作为新生事物来看待,并没有理性地思考其真正的价值和意义。特别是教师,作为环境法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其传统、固有的教育理念早已根深蒂固。他们认为环境法作为无法与刑法、民法等大家公认的“大法”相较的“小法”,理应被搁置。于是他们将备课、上课、写教学反思等一切与环境法教学相关的工作,视为毫无意义。从不受重视、被动接受、到强迫执行,环境法教学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另外,上升到国家高度来说,国家司法考试中涉及环境法的内容少之又少,这客观上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高校对环境法教学的重视,同时也给学生传递着一些环境法不重要的负面信息,这种从上到下的教育理念成为环境法教学的一大障碍。
(二)教学模式过于陈旧僵化由于环境法课程是一门新兴的课程,在各高校的开展程度也不同。在一些环境法教学刚刚起步的高校,教师缺乏丰富的教学经验,往往延续传统“满堂灌”式的教学模式,将学生完全视为被动接受物,只注重在规定时间内将任务讲完,其实就是照本宣科式的讲解。学生也不加思索,只是一味跟着教师的步伐,一是一,十是十地记、背,从来不考虑“为什么会是这样”之类追根溯源的问题。也许这种对学生识记环境法相关理论知识确实起到一定的效果,学生探索新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止步不前,遇到实际问题只能束手无策。换言之,这种教育模式只能培养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分低能型人才。因此,必须创新教学模式。
(三)教学过程重理论轻实践环境法教学应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切忌在教学中将理论与实践割离,这会造成环境法教学头重脚轻,严重影响教学效率。目前,很多高校的环境法教师在教学中只注重对概念和原理的透彻解析,而完全忽视了对环境法实践课程的开展。课堂上教师过分重理论轻实践的行为,使他们呈献给学生的环境法案例特别少,不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有些教师甚至从来不提案例的事情,只是每天按部就班的督促学生背书、记忆东西。这一行为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学生毕业后很难适应社会提供的工作岗位,容易被社会激烈的竞争所击败,陷入难以自拔的境地。
(四)教学内容繁杂无体系关于环境法教学内容方面,大体可以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依然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首先在是分论和总论的关系界定,环境法教学中对这种关系体现的不明显。其次,分论是教学的主内容,由于其繁杂的特征,许多教师教学中主次不分,造成教学侧重点偏差。再次,环境法教学内容将概念作为主体,而忽视案例分析,看规范分析重于价值评判。“重一家之说,轻百家之言”成为环境法教学内容体系的弊病,这种弊病一天不解决,势必会影响整个环境法教学的质量。
(五)教师的教学技能普遍较低随着环境法受重视程度的加深,环境法课程教学改革逐步展开,这对环境法教师的教学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种种原因,各高校环境法教师的教学技能普遍偏低,很难适应教学改革创新的要求。例如,法学中的双语教学要求教师必须掌握两门以上的语言,但很少教师可以完全驾驭两种语言。以英语为例,双语教学中,部分教师虽然能够掌握英语,但由于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在进行实际教学中总出现一定的问题。教师环境法教学技能低下的现状,也严重影响着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