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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从年月起对我镇村级财务实行“双代管”制度,即农村财务实行集中监管,就是在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由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中心统一代管各村级的资金和帐目,集中办理各村级的会计核算业务。运行一年多来,总体上说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解决了资金被挪用和不合理的开支现象,确保了集体资金的安全。现将目前我镇村级村务管理情况作一个简要的分析。
一、村级财务现状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我镇制定了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会计岗位责任制、出纳岗位责任制、报帐员岗位责任制、收支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以及会计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通过建章立制,对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开支审批核准、财务处理程序、财务公开的时间和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摸清各村村务的家底。
本镇大多数的村在未实行委托制前,根本就没有认真对各项往来款项、固定资产作过清理,帐目含糊不清,时间拖得过长,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固定资产有其名无其实,无专人管理,无安全存放,存在这些现象,给村级集体资金流失创造条件,集体资金的安全得不到保证,应收、应付的款项也不及时兑现,失去信任感,给群众干部带来不良的影响。我镇托管中心在村级财务移交前进行了认真调查,清理了各项往来款项和固定资产,在清理进程中能兑现的及时兑现;能作调整处理的及时处理,明确了固定资产的存放地,专人保管,确保村级资金的安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银行基金业务现状及发展前景
1998年,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行等五家银行成为国内首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2002年底,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也取得了基金托管资格。目前,国内10多家银行都在开展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经过五年的发展,现阶段商业银行的基金业务已涵盖封闭式基金托管、开放式基金托管及代销、委托资产管理托管和QFII托管等领域。作为基金业的重要参与者,各大商业银行正在以基金托管人、代销人的身份全面介入基金业务,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在已托管发行规模达817亿份基金单位的54只封闭式基金基础上,正全力发展开放式基金的代销及托管等业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基金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中间业务之一。商业银行通过开展基金业务,不但可以获取托管费、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过户费等中间业务收入,而且由于代销和托管基金所形成的低成本金融机构沉淀存款余额也非常可观,这将有助于扩大银行非利息收入规模,在风险小、投入少的情况下获得稳定丰厚的收益,开辟出新的业务领域和赢利渠道。资料显示,2002年商业银行提取的基金托管费就高达2.41亿元,比2001年增长约28%.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基金产品作为平台,将其他与之相关的增值服务和银行业务推销给客户,商业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情况一览表(截至2003年4月18日)从而扩大银行的综合业务范围。目前,发达国家的基金规模相当巨大,美国各类基金的发行总量就有7万亿美元,超过了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假设我国若干年后现有的10万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的10%转化为基金,则可能为商业银行带来的各种中间业务收入将达数百亿元。因此,银行基金业务作为新型的中间业务品种,必将成为未来商业银行新的竞争焦点和利润增长点。
委托资产管理托管等新型业务将成为新亮点。近年来,委托资产管理托管业务已成为国外大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托管资产的规模十分庞大,如大通银行2000年底托管的全球资产就高达6万亿美元。在委托资产管理中引入托管模式,其基本原理是使管理人不能持有资产,而持有资产的托管人无法运作资产,从而大大降低客户资金被挪用、为获取佣金进行虚假交易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种种风险。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委托资产管理已成为机构超大额资金运作的主要模式,巨大的委托理财市场需求也就为商业银行开展委托资产管理托管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目前,证券公司正在运作的委托理财资产规模很大,2002年上市公司涉及委托理财的金额就达数百亿元,如果按基金年托管费率2.5%o计算,年托管费就有近亿元。此外,我国于2002年底推出了QFII制度,目前获得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人资格的多家国内商业银行就可以为QFII投资中国证券市场提供开立账户、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信息咨询等全方位服务。
商业银行基金业务前景广阔。我国商业银行的基金业务作为银行业中一个极具发展前途的领域,伴随着基金规模的快速扩张,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证券市场的发展为基金业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开放式基金的不断推出,社保基金的适时人市,委托管理资产的托管,都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业务。(2)基金产品及其交易方式的不断创新,从单纯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到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债券基金、中外合作基金、保本基金、风险资本基金乃至外汇或掉期基金等,都将推动商业银行基金业务所处理产品与服务种类的更加多样化。(3)目前在商业银行基金业中尚定位于附属产品和服务的项目,将会逐步占据主导地位,托管业务有可能从原来的被动执行客户指令来处理基金交易,转变为更加主动地为客户从事基金交易提供咨询,超越最初的安全保管和记账等形式,更类似于信托业务。(4)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功能在基金交易的整个过程中,将从成交后的处理这一最低层次向交易中乃至交易前的层次上升,从而真正成为基金业务的主要参与者之一。(5)与上述发展趋势相适应,商业银行基金业务除了传统的基础业务(如清算、记账等)之外,将要面临客户更加多样化、复杂化的需求,这就对托管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能提供高质量、具有高附加值与差别优势的产品和服务。
商业银行基金业务发展策略探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规范的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恪守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公平对待所有投资人。
资产委托人应当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