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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额信贷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小额信贷存在的具体问题。
1.合规风险意识薄弱。一是预留部分款项作为利息。银行为确保借款人能够按时还款,要求或建议借款人在收到款项后,预留一部分金额作为贷款利息。这种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借款人非恶意逾期的概率,但其必须以借款人自愿为前提。如果变成强迫借款人预留部分款项作为利息并留有证据,即使银行的实际放款金额与合同金额相一致,在发生纠纷的过程中,存在被法院适用《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可能性,从而承担不利后果。二是信贷员利用自有资金代借款人还款。信贷员利用自有资金代借款人还款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应借款人的口头要求,在还款日到来之前,利用自有资金代借款人还款;第二种是借款人出现逾期的情况下,为降低信贷员自己名下贷款逾期率,在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代借款人还款。
2.信贷从业人员存在道德风险问题。所谓信贷道德风险就是信贷从业人员由于主观意识在面对不正当利益的诱惑时,故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所形成的风险。自信贷业务开办以来,通过广大信贷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信贷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逐渐显现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信贷从业人员暴露出的道德风险;不严格执行基本条件和限制性条款;对于客户提供的申请资料检查不仔细,从而导致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受到影响,甚至有的从业人员为了提升自己的业绩帮助客户编造虚假的信息。贷前调查阶段流于形式,了解分析工作不到位;刻意提高客户信用评分和授信额度;在撰写调查报告时,人为夸大客户经营业绩,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甚至故意编造虚假信息,造成审查审批或决策失误。审批贷款时,信贷员为了促使贷款的发放,甚至做其他员工的工作使其同意给不符合贷款要求的人发放贷款。贷后管理阶段,忽视贷后检查工作,没有对借款人贷后的经营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导致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信贷人员与客户之间存在可疑转账。由于信贷管理上的失职可能会导致的问题:一是存在信贷员向借款人账户转账替借款人还款的现象。二是存在借款人将贷款资金向该行信贷人员账户转账的现象。此种行为违反了总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小额贷款资金的规定,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
4.贷后检查工作质量不高。一是贷后检查粗浅且不全面。贷后检查时只注重微观信息、不注重宏观信息;只关注财务状况等“硬信息”不注重涉及还款意愿的“软信息”。二是贷后检查人员不能有效发现风险点。由于贷后检查工作复杂,防止出现漏洞,需要工作人员有丰富的经验。贷后检查人员由于经验欠缺,不熟悉检查方法和工作重点,往往导致在贷后检查中不能有效发现业务风险点,增加了信贷工作的风险隐患。三是贷后检查工作效率较低。由于检查人员经验不足、准备不充分,导致贷后检查时间过长,不利于提高检查工作效率。
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表现
(一)医疗服务供给方的道德风险
医疗服务供给方的道德风险主要有以下表现:第一,私留医保卡,分批上传虚报诊疗费,变相增加诊疗人次,从而达到虚报多报诊疗费的目的。如将患者的医疗保险卡留在医院,然后将患者一次就医的费用分批次上传,每上传一次就会增加一个就诊人次,从而得到很多虚报的诊疗费,减少医院的次均费用,用这种方法躲避医保部门的监督。第二,编造虚假住院,将门诊费按住院费进行申报,对患者的诊疗病例进行修改,骗取医疗基金。第三,诱导参保人过度使用医疗服务,小病大治,多收取费用,过度提高药品的价格。第四,有偿将医疗保险专用票据和处方转让给非定点医疗机构用于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
(二)医患共谋产生的道德风险
在缺乏有效监管和利己思想下,第三方付费会促使医患双方互相串通协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主要形式有:第一,有的医生和参保人串通好,通过给病人涂改、编造虚假病例,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第二给患者多开药,开大处方药、人情药。第三,给一些没有必要住院的患者虚挂空床。第四,医院在住院审批表上给参保人员虚列几种疾病,开出处方,把参保人员当成真的住院、开药等,拿着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卡向社会医疗保险机构进行申报,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第五,将非医保支付病种通过编造虚假病例的方式按医保病种申报。第三方付费制使得患者在心理上认为医疗费用是免费的,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容易产生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行为也促使了医生和患者共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诱发因素
一、风险投资中“双重道德风险”
风险投资业作为一个具有时代特色的金融投资产业,在发达国家兴起至今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在我国萌发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近几年随着高科技产业的进步和应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更是风起云涌,开始兴起了一股风险投资的狂潮。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助推剂,为全球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据统计,美国在1965-1985年间风险投资的平均回报率为19%,是股票投资报酬率的2倍,长期债券投资报酬率的5倍。然而,风险投资业又是一种高风险的产业。在其投资的高科技产业中,只有20%能成功上市,60%能勉强生存。因此,在风险投资高收益的诱惑中,又处处存在着失败亏损的风险。所以,风险投资作为融资方式的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推动工具,虽然充满着巨大收益的诱惑,却也存在着风险和失败的可能。由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容易导致风险投资项目的低效率,使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不尽人意,风险投资机构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带有一定程度上的盲目性。1998年中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创公司因违规经营而被迫关闭也正好印证了这一点。由于其操作的复杂性和相关利益的多重性,在实际的运营活动中,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投资必然存在着“双重道德风险”。一方面,风险投资者与专业投资人分别作为风险资本的提供者和管理者,构成了一种委托关系。专业投资人向风险投资者募集资金,再分散投向各个风险企业,风险投资者委托专业投资人管理运营自己的资金,以期获得高投资回报,两者获得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收益和风险是否搭配合理无法预知。专业投资人比对方更清楚自身的情况,因而更容易争取到有利于自己的条款。
在签订契约后,风险投资者无法监控到专业投资人所投资的每个项目的具体操作,专业投资人享有信息优势,风险投资者很难了解或者只有花费巨大的监督成本才能知道专业投资人的具体行动,因此存在着道德风险;另一方面,专业投资人筹集到资金后,就需要投向风险企业,从而实现资本的增值,获得投资收益,并参与利益的分配。由于风险企业家经营管理着风险企业,专业投资人在与风险企业家签订协议契约后,对于风险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及是否存在非必要性的开支等问题无从得知,从而有可能损害到专业投资人及风险投资者的利益。由于风险投资中存在着“双重委托”关系,委托人和人所获得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产出是一个随机变量,它主要取决于人的能力、努力程度和外界随机因素。人的努力程度虽然具有不可验证性和个人随意性,但又是受风险投资项目的成效和委托人制约。委托人在选择人之前,人的个人信誉和以往工作绩效是在被考虑范围内的,如若人有不好的信誉和道德记录,将会制约人当选。委托人可以通过设计出一个约束激励契约,既明确风险投资中控制权的配置,从而实现了对人的有效约束,又可以对人实行有效激励,诱导人做出有利于委托人的行为,使人的努力程度维持在较高水平。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风险投资者和专业投资人在进行决策时,都要猜测对方可能做出的反应,并根据对方可能的反应来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使自己得到的效用达到最大化,即双方可以通过博弈过程来达成一个均衡契约。
二、“双重道德风险”可控机理
在人管理委托人资金时,人的管理报酬将主要取决于他经营资金的收益,从而人的道德风险是可以受委托人控制的,即风险投资中“双重道德风险”的控制具有可行性。根据双方契约达成的帕累托最优条件,如果一方不改变的话,另一方也不会单独改变自己的行动和策略,从而达成了纳什均衡。由此如果设计出一套约束与激励契约条件来控制道德风险,这套约束与激励契约必须满足:一是专业投资人采取能使自己效用最大化的策略,并且他所获得的效用不能低于他期望的最低效用值(即接受契约前的保留效用u赞);二是风险投资者在付给专业投资人报酬后,也能使自己的效用达到最大化。但风险投资者希望实现的投资回报效用只能寄予专业投资人效用最大化才能实现,即要满足激励相容;三是采取任何其他契约都无法使风险投资者的效用再提高,也就实现了帕累托最优。
三、“双重道德风险”控制设计
一、目前医疗机构存在道德风险的表现
(一)过度检查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受经济利益驱使,医生很可能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诱导患者接受过度检查,即安排患者做一些不必要的检查,患者由于对该检查必要性不了解,只能被迫接受。如果医生和医疗机构的收入和患者检查费用挂钩,医生诱导患者高消费的动机会更加强烈。这种不合理的医疗供给与患者的医疗需求不匹配,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更令宝贵的医疗资源成为一些医生或医疗机构负责人谋取利益的手段。
(二)过度用药以药养医政策虽然一直被抨击,也受到一定的抑制,但仍然难以彻底改变。药品名目繁多,成本低而售价高,成为一些医疗机构和医生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一些医疗机构中,存在着不因病施药,而是开贵药、多开药的方式获取利益,例如在疗效相似的药品中,医生更倾向于开价格更高的药或者是进口药,甚至给患者开一些不是很必要、可用可不用的药品,这类行为不仅损害患者利益,加大患者经济压力,更造成资源的浪费。
二、控制医疗机构道德风险的建议
(一)建立医疗机构监督审查机制要防范医疗保险中医疗机构道德风险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这就需要对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进行改革。目前我国主要由社会保障机关、或者是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市场进行监管,保险机构只是作为第三方支付者参与进来,对医疗机构并没有管理权,监督作用十分有限。社会保障行政机关以及卫生部门工作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对医疗机构的监督,针对这种现状,可以赋予医疗保险机构一定的管理权,令其有、有能力、有渠道对医疗机构进行更好的管理。医疗保险机构也应该定期派有专业知识的人进入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定期对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考评,从而更好的规范医疗机构。监督体系中另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就是舆论监督,医疗机构应该采取开放的态度,为群众舆论监督提供平台和渠道,从而更好的构筑医疗保险的诚信环境。患者以及群众要提高自身维权意识,积极参与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处理。
(二)完善医疗机构激励机制完善医疗机构激励机制一方面需要加强医疗道德教育的正面宣传,另一方面要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政策。医疗机构需要鼓励、督促医疗机构进行道德学习,将出色的医疗工作者作为榜样,进行正面的引导,对医德高尚的医护人员要进行表彰好奖励,同时,对不能严格遵守医德守则的医护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的医护人员更要给予处分。而医疗保险机构也可以积极参与激励机制的激励,例如,医疗保险机构可以向医疗机构提供一个激励基金,定期将被保险人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与其他同类型的医疗机构的相关费用进行比较,在其他条件类似的前提下,如果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低于一定水平,则可以支付激励基金,如果高于一定指标,则收回或倒扣激励基金。从而激励医疗机构更加积极主动的降低自身医疗费用,而保险机构也可以获得一个更好的监督渠道,配合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
一、企业会计职业道德风险的现实表现
(一)会计人员敬业程度不够
敬业程度不够是指会计人员没有履行好自身的职责,这种缺位实际上就是一种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会计人员的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过程中,部分会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岗位分工、按照工作任务开展好自身的工作,工作过程中不讲究团队配合,不讲究服务态度,导致会计工作出现诸多问题,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敷衍了事等。其次,会计人员的进取精神不够,工作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部分会计人员不会根据工作岗位对会计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导致工作过程中出现履职能力不够的问题,如不能适应会计信息化的需要,对财务软件不熟悉。再次,会计人员的奉献精神不够,在工作过程中秉持干多干少一个样,快干慢干一个样的理念,不注重岗位奉献。
(二)会计人员忠诚程度不够
忠诚程度不够是指企业会计人员不能忠于自己的职业,不能秉持职业操守并进而出现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部分会计人员与他人串谋谋取私利,部分会计人员立场不坚定,工作过程中利用岗位便利,在他人特别是企业领导者的示意下谋取不正当利益,其次,部分会计人员利用岗位便利谋取私利,部分企业会计人员较少,出现一人多岗等问题,其中部分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占公款,或者挪用公款。再次,部分会计人员对各种贪污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在工作过程中虽然发行会计核算、资金出入等出现不正常,但不敢于向有关单位或者主体反应所发现的问题。
二、企业会计职业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