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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论文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电子邮件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电子邮件论文

电子邮件证据法律效力分析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类型;对电子邮件的认证等进行讲述,包括了视听资料说、书证说、双方无异议的电子邮件、双方有争议的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作为证据被采用,并不必然被采信,必须经过法官的认证后才能用作定案的根据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通过电子邮件来作为法定证据,它有其自己的弊病,所以本文对其证据效力,证据类型及认证都有了很好的阐述。

【关键词】电子邮件证据法律效力

一、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

目前我国尚无电子邮件作为法定证据的规定或解释,但电子邮件已被现代社会所广泛运用,实际上,司法实践中也已将电子邮件作为重要的证据。在对电子邮件等证据的法律定位过程中,我国学者一般是在继续沿用传统的证据分类的前提下提出了以下具代表性的观点。

1.视听资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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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邮件隐私权分析

论文摘要:垃圾邮件的泛滥日渐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它与公民宪法性权利之间亦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大量垃圾邮件充斥在网络用户的邮箱中,浪费了用户的时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监管体制。在对垃圾邮件的概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主要围绕垃圾邮件与公民的隐私权、言论自由的关系,作出尝试性的宪法学分析。

论文关键词:垃圾邮件;隐私权;言论自由

21世纪是个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时代。人们在工作和学习等各个方面充分享受着网络带给人们的巨大便利。但是这一现代社会的新生事物在近些年也给使用者带来了很多不便和烦恼,垃圾邮件就是其中突出的一例。

一、垃圾邮件的概念

首先考察一下国外学者对垃圾邮件下的定义。毕竟,西方发达国家的网络化比中国起步要早,垃圾邮件之危害的出现也比中国早,对其进行行政和法律治理更是先行一步。专门研究网络政策和隐私权的著名美国学者大卫·索金将垃圾邮件定义为,在未受请求或未经同意下,以高频率方式,在短时间内,向数量庞大的人数寄送电子邮件。可简称为“未经许可的大量邮件”或“不请自来的大量邮件”(UnsolicitedBulkMail,UBE)t“。这个定义不管邮件的内容是否是商业性的,不管垃圾邮件是否造成了法律上的损害,也不考察发信人的动机,而是将垃圾邮件的定性集中在行为描述上。欧美相关反垃圾邮件立法中对垃圾邮件的定义大多与此相似句。可以看出,西方这种对垃圾邮件的定义是宽泛式的,它与西方法律体制的完善和权利保护的深入是有着密切关系的。

再看中国。对垃圾邮件率先做出定义并施加管理的是网络运营商。2000年8月,中国电信制订了适用于中国电信IP网络所有用户(包括拨号用户、专线用户及其他有业务流经中国电信IP网的用户)的垃圾邮件处理办法。中国电信将垃圾邮件的定义为:“向未主动请求的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广告、刊物或其他资料;没有明确的退信方法、发信人、回信地址等的邮件;利用中国电信的网络从事违反其他ISP的安全策略或服务条款的行为;其他预计会导致投诉的邮件。”其后,影响较大的是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其《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规范》中对垃圾邮件做出的列举式规定。直到2005年,网络规制的政府机构,即信息产业部,颁布了中国第一步反垃圾邮件的行政规章——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这部规章也没有对垃圾邮件直接定义,也是采取了列举式的办法:其中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了政治、色情、宗教性等九种言论,第13条规定了商业性垃圾邮件:(1)故意隐匿或者伪造互联网电子邮件信封信息;(2)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向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3)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时,未在互联网电子邮件标题信息前部注明“广告”或者“AD”字样。可见中国政府在面对垃圾邮件时注重的不是发送者的“发送”这一行为。更多关注的是行为内容。中外的这一差异,也许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权利保护的程度问题。笔者认为,欧美式的开放性定义,更有利于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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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网络病毒传播的路径论文

【论文关键词】网络;计算机病毒;传播途径

【论文摘要】网络计算机病毒传播途径有:电子邮件病毒传播途径;网页病毒传播途径;利用系统漏洞,破解密码字典,攻击系统;木马病毒通过MSN、QQ等即时通信软件或电子邮件传播等。

随着因特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病毒的定义也在进一步扩大化,一些带有恶意性质的特洛伊木马程序,黑客程序和蠕虫程序等从广义角度也被归入计算机病毒的范畴。据国外统计,计算机病毒以10种/周的速度递增,另据我国公安部统计,国内以4至6种/月的速度递增。但是在与计算机病毒斗争的过程中,防范病毒的工具始终落后于计算机病毒的快速传播,不能自动防范未知病毒,也不能自动查杀未知病毒及正确自动恢复被这些新病毒感染的文件。所以当信息系统遭到病毒攻击时,科学地识别、防治计算机病毒,是我们从事这项工作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计算机病毒起源和在网络中的传播

病毒不是偶然因素形成的,需要有一定的长度,病毒是人为的特制程序。1949年,计算机之父约翰•冯•诺依曼在他的《复杂自动机组织》一书中提出了计算机程序能够在内存中自我复制,到1983年11月3日,美国计算机安全学科恩博士研制出一种在运行过程中可以复制自身的破坏性程序,伦•艾•德勒曼将它正式命名为computervirus。1986年初,在巴基斯坦的拉合尔,巴锡特和阿姆杰德两兄弟编写了Pakistan病毒,此病毒在一年内流传到世界各地。这是世界上第一例传播的病毒。此后,互联网出现,在增加人们信息交流的同时,也为病毒传播提供了便捷、快速的通道。据统计,1989年1月,病毒种类不超过100种,而到了2004年5月其病毒的总数已超过8万种,而且有快速增长的趋势。病毒传播是一种动态行为,目前人们提出基于免疫防御的模型,还仅仅考虑了静态的免疫行为,很难使病毒传播之前将网络中一小部分计算机进行预先免疫。所以目前降低计算机病毒传播速度和阻止病毒的爆发处于被动地位。

二、网络计算机病毒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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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邮件管理

关键词:

原文

一、电子垃圾邮件现象的产生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人类正逐步地从工业社会迈入信息社会。网络也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场所。网络的开放性和传播速度快等特征,既使得网络中的信息来源渠道广泛、内容丰富,同时又为信息的交流、传播,提供了较现实环境更为广阔的空间。例如:网站提供的电子邮箱服务(尤其是免费邮箱服务)极大地提高了信息的交流速度。然而随着人们对电子邮箱服务的依赖越来越强的时候,人们慢慢发现自己的电子邮箱开始每天会多出一点无用的广告邮件,渐渐地越来越多,甚至有的用户电子邮箱中的广告邮件由于来不及清理,导致了电子邮箱的崩溃。更有甚者,有的广告邮件本身就带有病毒,会导致用户的计算机染上病毒,从而给用户造成了很大地损失。而当用户打算向发信人拒收此类广告邮件时,常常会发现寄发电子广告邮件的地址通常是伪造的或并不存在的。

电子广告邮件,通常又被人们称为“垃圾邮件”。在美国又被称为“不请自来的商业电子邮件”(UnsolicitedCommercialEmail),它是指那些寄发到用户电子邮箱里的不断重复而且不受欢迎的电子广告信函。但它又不同于人们在访问各网站时,伴随而出的很多时尚性电子广告。因为它们通常并不影响用户访问网站。(用户对于它们或弃而不看,或干脆关掉)

二、电子垃圾邮件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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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病毒传播的路径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网络;计算机病毒;传播途径

【论文摘要】网络计算机病毒传播途径有:电子邮件病毒传播途径;网页病毒传播途径;利用系统漏洞,破解密码字典,攻击系统;木马病毒通过MSN、QQ等即时通信软件或电子邮件传播等。

随着因特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病毒的定义也在进一步扩大化,一些带有恶意性质的特洛伊木马程序,黑客程序和蠕虫程序等从广义角度也被归入计算机病毒的范畴。据国外统计,计算机病毒以10种/周的速度递增,另据我国公安部统计,国内以4至6种/月的速度递增。但是在与计算机病毒斗争的过程中,防范病毒的工具始终落后于计算机病毒的快速传播,不能自动防范未知病毒,也不能自动查杀未知病毒及正确自动恢复被这些新病毒感染的文件。所以当信息系统遭到病毒攻击时,科学地识别、防治计算机病毒,是我们从事这项工作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计算机病毒起源和在网络中的传播

病毒不是偶然因素形成的,需要有一定的长度,病毒是人为的特制程序。1949年,计算机之父约翰•冯•诺依曼在他的《复杂自动机组织》一书中提出了计算机程序能够在内存中自我复制,到1983年11月3日,美国计算机安全学科恩博士研制出一种在运行过程中可以复制自身的破坏性程序,伦•艾•德勒曼将它正式命名为computervirus。1986年初,在巴基斯坦的拉合尔,巴锡特和阿姆杰德两兄弟编写了Pakistan病毒,此病毒在一年内流传到世界各地。这是世界上第一例传播的病毒。此后,互联网出现,在增加人们信息交流的同时,也为病毒传播提供了便捷、快速的通道。据统计,1989年1月,病毒种类不超过100种,而到了2004年5月其病毒的总数已超过8万种,而且有快速增长的趋势。病毒传播是一种动态行为,目前人们提出基于免疫防御的模型,还仅仅考虑了静态的免疫行为,很难使病毒传播之前将网络中一小部分计算机进行预先免疫。所以目前降低计算机病毒传播速度和阻止病毒的爆发处于被动地位。

二、网络计算机病毒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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