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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法规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法律和法规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法律和法规

教师与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1教师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

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的总和。它从道义上规定了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以什么样的思想,感情,态度和作风去接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做好工作,为社会尽职尽责。他是教师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是调整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家长以及教师与社会其他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教师良好的道德人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而是在后天的学习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教师只有在教育实践中,通过努力学习,认识到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了解到社会主义教师道德的内容和意义,并通过自身的修养,将认识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情感、意志和信念,进而外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和习惯,才能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同时,还由于对进入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来说,在道德品质上都有善有恶,从来就没有尽善尽美的“完人”。而社会又总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对教师道德水平的要求、教师道德人格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所以,这样必然要求教师不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不懈地进行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以便更好地培养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发展需要的品格,从而更出色地承担起培养下一代的责任。所以,为了确保教师的师德师风,使教师真正认识到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能把认识落实到日常的实践工作中去,国家教育部门需要加强和组织对高校教师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对新聘教师的培训工作。唯有如此,才能一方面为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保证教师职业道德理论认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教师的基本业务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遵守法律法规是时代对高校教师的管理要求

法律法规对于规范高校教师队伍管理工作尤其重要。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杜绝教师队伍中不良行为的出现,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从制度和管理上保证教师队伍的纯洁性,严于律己,切实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职责来要求自己。首先要求我们教师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法,主动学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自己从教育内容、方法到手段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要把法定的职业规范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严格以法律为尺度,依照法律进行教师职业行为的选择。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模范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教师职业的崇高和伟大,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也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高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我国教育法中明文规定,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将会遭到行政处分或解聘: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频频被媒体曝光的不良教育事件,拷问学校老师的法规意识。因此,我们在日常教学实践中,坚决不能犯这样的错误。其次,教师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教师法》,能够维护自身的权利。教师具有教育改革实验的权利,从事科研交流的权利,指导学生作品的权利,获得国家规定的福利报酬等权利。比如,约翰布鲁塞尔曾经论述学术自由的合理性:认识的,政治的,道德的。三者缺少其一,其学术自由就不可能实现。当然,学术自由也不是没有限制的,不能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能有悖于我国的宪法基本法。

3两手都要抓,共同促发展

高校教师既要遵守职业道德,更要遵循法律法规要求。职业道德是基本的职业操守,作为一名教师,有义务有责任坚持高尚的气节,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而法律法规则严格规定了教师的行为准则,是神圣不可逾越的。如果教师能够做到以身作则,保障自身素质和人生修为的品质,那么将会避免很多校园悲剧的发生。当前,我国高校在人才培养方案里面逐渐提高对大学生心理方面的教育和疏导,这也需要教师心理素质的提高。在日常工作中,高校教师要把工作落实到具体行为上,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全部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前提。二、为人师表。要求我们在课上尊重学生,不能完全以自己的意志来要求学生,要懂得自由和尊重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其人格;但也要明白大学是一个自由发言的殿堂,无需使所有人的观点都成为一个模式,这样反而束缚了学生们的个性。四、终身学习,注意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特别快,也要求我们坚持信息技术的学习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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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立法趋势

.1旅游业的法律环境

旅游业的法律环境指的是特定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对旅游业的影响。这些法律规范和制度要规定旅游业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及有关法律责任,为旅游业的发展创设一套完整的法律秩序。

1.2我国旅游业法律环境的构成

我国旅游业的法律环境大体由两部分构成:国内部分主要包括用以调整和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执行这些政策、法律、法规的各种机构和公众的法律意识;国际部分指我国加入的有关旅游业的国际组织、国际公约以及中国旅游业遵守的有关国际惯例。

2我国旅游业的立法现状及其趋势

2.1现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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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实施监督和保障

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制定后能否得到贯彻实施,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必须切实保证宪法的实施。

宪法制定以后,在实际生活中得到贯彻执行,才能发挥根本大法的作用。如果宪法得不到实施,那么再好的宪法也是一纸空文。1954年新中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当时党中央对宪法的遵守与执行非常重视,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能按照宪法规定办事,使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各项事业得到迅速发展。1957年后,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发生了变化,法律意识逐渐淡薄,甚至置宪法于不顾,造成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日益严重。1958年在农村建立,这是涉及改变宪法规定的农村基层政权体制的重大问题,没有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就在全国推开了。1966年发动的“”,没有经过国家的法定程序,就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开展了。当年刘少奇身为国家主席,竟不经任何法律程序被迫害致死。他在被迫害时手里举着宪法,可是宪法不起作用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历史悲剧?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是宪法实施没有保障,民主法制被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把它作为基本国策确定下来。历史在曲折中前进,1982年制定了一部好宪法。为了防止历史的悲剧重演,这部宪法自身规定了一些保障宪法实施的措施。一是规定了宪法的根本大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二是规定了监督和保证宪法实施的机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和法律的遵守和执行,从而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监督和保证宪法实施的体系。三是规定了修改宪法的严格程序。宪法修改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以维护宪法的稳定性。四是强调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它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的这些规定,对于维护宪法的地位、权威和尊严,保障宪法的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现行宪法实施20年来,党和国家重视宪法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宪法意识逐步增强,遵守执行宪法总的是好的。但是,也确实存在一些不能令人满意的现象。第一,保证宪法实施的具体法律制度不健全。现行宪法中“由法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等表述,共有45处,它表明我国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必须依法办事,但许多方面还无法可依,特别是宪法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许多规定还没有具体化为法律,致使宪法规范所包含的民主内容落实不够。比如,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如何行使这些权利,国家该做怎样的保障。现在只有集会游行示威法,还缺少新闻法、结社法等。又如,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要把这些原则变为实践,还缺少政党法、监督法等必要的法律制度。第二,对立法监督不得力。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我国现有行政法规2000多件,地方性法规9000多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后,至今也没有一件被认为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而撤销。事实上并不是没有同上位法相抵触的,而是备而不审,审而不纠,造成法规与法规、法规与法律之间相互“打架”。立法上的隐患,往往诱发执法、司法上的混乱,造成不良后果。第三,对违宪行为未追究。建国50多年来,我国还未曾有过处理违宪案件的实践经验,并不是没有发生违宪的事情,而是没有对违宪行为实施监督。对于什么是违宪?达到哪些条件就构成违宪?违宪监督的对象、范围、方式、时效、标准、程序、处理效力和法律责任是什么?这无论在法律上还是理论上都不是很清楚,在实践中违反宪法的行为受到追究更成了一句空话。第四,人们的宪法观念不强。经过快20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有所提高,但离保障宪法实施的要求还差得很远,对宪法的学习还不够认真,宪法意识不强,办事往往想不到宪法,更不会运用宪法武器同违宪行为作斗争。影响宪法实施的因素很多,但要保障宪法实施,上述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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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普法学习计划

2009年全镇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和现实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和加快和谐*建设,做出新的贡献。按照州、县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2009年*镇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如下:

一、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大力学习和宣传好《宪法》,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和首要任务,使宪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要紧密结合我镇实际,继续深入开展禁毒防艾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禁毒防艾意识,加强与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有关惩治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反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的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把握重点普法对象,促进全镇学法、守法、用法风尚的形成

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律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服务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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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平镇四五普法规划

关于印发《澄平镇四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各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全面完成“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嘉依法治市办〔2005〕1号)和市司法局《2005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嘉司法〔2005〕6号),结合本镇实际,镇上制定了《澄平镇四五普法规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郊区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制建设的贯彻意见》(嘉郊党字〔2004〕69号),全面落实农村“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进一步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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