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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迹材料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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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迹材料

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在赣东北大地上,有一座火车拉来的城市。在这座土地面积只有3500平方公里、人口刚过百万的省辖城市,有一群扶弱助困、匡扶正义的法律援助律师。在这个律师群体里,经常被人们提及的是一位面容清瘦、气度典雅的中年女律师。在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接待室里,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她耐心地为下岗职工解答法律咨询;在庄严肃穆、国徽高悬的法庭上,我们常常可以听到她言词恳切地替受援群众、下岗职工发表意见;更多的时候,在不同的场合,面对不同的对象,人们可以见证的是她正在苦口婆心、入情入理地向纠纷双方开展说理、调解工作,让当事双方愁眉舒展、笑逐颜开。她,被广大受援百姓尊称为“知心大姐”,被百万鹰潭市民推选为首届“文明市民标兵”,她就是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吴虹。

“做一名法律援助律师是我无悔的选择”

2002年12月,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组建工作也随即展开。组建这么一个机构,首先需要解决的是人员问题。市司法局出于高起点、高质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高层次、高素质地打造法律援助工作队伍,考虑在人员的安排上一是从全市国资所执业律师中筛选,另一条途径是面向全市公开招考,再就是从机关内部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和执业经验的人员中指派。作为一名有着多年的执业律师经历,具有较高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准,同时又兼具女性博大爱心的吴虹律师,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决策者的视线。当市局领导找她谈话,征询是否愿意放弃社会执业、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律师时,吴虹律师作出了肯定的回答。“法律援助对象,更多的是社会弱者,值得社会同情,更需要我们的关爱和帮助。我放弃律师的社会执业,无疑也放弃了个人丰厚的执业收入。但是,选择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我认为更具社会现实意义。我无悔我的选择”。

2003年初,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广大市民的企盼下,正式挂牌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刚开始运作时,工作千头万绪,十分繁忙。要制作宣传单,组织、开展咨询活动;要接待来人来访,为求助群众解答法律问题;要接受受援对象的委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有时候一忙起来,家顾不上,儿子也管不了。那一年,吴律师的儿子正面临高考,丈夫因下岗而南下深圳打工,因此家里的大小事情,儿子的衣食住行,都得由她一人来操持。但是,为了工作,为了心中的法律援助事业,面对贫困群众、下岗职工孤立无援的求助目光,她经常对儿子说的一句话就是“儿子,妈有事回不来,你自己去吃快餐吧”。光荫荏苒,转眼已经四年。四年来,吴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件,接待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在我十三年的律师生涯中,我觉得这四年更具厚重感。儿子的一声理解,求助者的一声感激,是对我最好的宽慰。”

“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律师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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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处科员道德模范事迹材料

女,32岁,中共党员,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

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工作的原则,在几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坚持信守承诺,真诚待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得到受援人认可和肯定,得到了大家的赞誉和好评。近三年来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21人次,提供义务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2件,其中民事案件370件,刑事案件12件。

法律援助工作性质要求在承办案件时,必须时时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超越法律、法规,任意发挥,天马行空,更不能一味取悦当事人,作不负责的解答或做不应做的事情。同志自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认真恪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从对每个援助案件当事人的首次咨询到拿到法律文书的末次解疑,她的解答始终如一。在法律援助案件上,从不肆意发挥,不着边际,受援人都认为她实在、可信。诚实守信是我国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同志以诚信为本,她对案件当事人所承诺的事一定办,办不了的想法争取办,自己不能办的或不应办的绝不随意许诺。该同志的时间观念极强,凡是与案件当事人预约或庭审时间,她都绝对按时。这几年她参加的庭审,从未因她推迟开庭。正是由于该同志诚实守信,认真负责,她口碑极好。超级秘书网

同志办理法援案件,经常努力促成纠纷双方达成和解,争取将干戈化为玉帛,既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又有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如她曾经成功调处了多宗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为农民工争取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了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

同志就是这样信守承诺,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自己工作的标准,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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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事迹材料

同志,年出生,文化,中共党员,任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自己的各项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她贴心服务被援助对象,将服务延伸的更细,取得了出色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任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7年来付出许多艰辛,为维护法律公平、公正和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志用她持之以恒的进取精神,创造了非凡的工作业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一、认真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

同志身在领导岗位上,意识到不断发展形势和工作创新对自己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她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掌握做各项基本知识与工作技能。她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但带头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夯实做好工作的知识基础,被群众誉为学习的模范。

二、明确目标,深入推进“创先争优”

市法律援助中心是1999年成立的,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7人,有专职律师4人,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9人。有博士生1人,硕士生2人,大专以上20人。大洼县、盘山县、兴隆台区、双台子区都分别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全市共有法律援助中心5个,都分别在工会、妇联、民政、残联、部队、监狱以及乡镇、街道等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91个,在村和社区建立了联系点440个,全市从事法律援助人员达到690多人。形成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方便困难群众就地、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及时、快捷地得到法律救助,做到了小的纠纷不出村和社区,大的纠纷不出乡镇和街道,真正从源头上消除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同志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了“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去,以抓基础工作为载体,努力实现“创先争优”的活动目标。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活动主题和内容。为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志根据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司法局工作中心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应援尽援,多办案、办好案,为人民服务,让群众满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追求的理想和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她结合中心实际,做到“组织领导、活动内容、活动主题、方法步骤、分类指导”五个明确,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符合中心实际的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结合各中心实际情况和岗位特点,分类提出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努力做到主题鲜明、载体具体、措施有力、务求实效,体现各自特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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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者优秀事迹材料

*,男,生于1966年9月23日,天水市北道区人,中共党员,198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法律系,分配到天水市委研究室工作,1994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是甘肃纪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踏实,业务精益求精,热爱律师事业,注重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乐于奉献,不求索取,在社会各界和当事人中受到一致好评。由于工作敬业,事迹突出,*曾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律师、全省爱心助残优秀律师、甘肃省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现任天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甘肃省律师协会理事。

*出生在甘肃天水农村的一个贫困家庭中,亲身经历过贫寒和疾苦,他对贫弱群体有着一种本能地同情和奉献之心。他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无论是正常和辩护的案件还是法律援助案件,他都能一丝不苟,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充分掌握相关证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始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无论是胜诉和败诉的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有据,使每个当事人对他的服务和做人都表示满意。他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没有因为是免费而怠慢每一个当事人,也没有因为是援助案件而不认真。他对那些贫弱群体耐心热情,服务细致周到。对法律援助业务刻苦钻研,努力提高援助案件的质量,真诚服务于弱势群体。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件。

有一年,他接受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秦安县边远山区一名9岁儿童庞宏强的“人身触电损害赔偿案”。由于秦安县农电公司对其所有的变压器疏于管理,造成庞宏强被高压电击伤而致残。而农电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使未成年人庞宏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当庞宏强的父亲带着庞宏强从秦安找到他,诉说了他们的不幸遭遇之后,*非常同情,经所里同意,*为他们免费此案。案件先后经过一审二审,历时两年半。办案期间,*多次到秦安县郭集乡实地考察,勘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大量供电资料,请教专业人士。因出事地点位于秦安县与陇西地区交界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山高弯急路窄,没有班车,出租车也不愿去。*先后五次自费雇佣农用车去现场,次次都因晕车而呕吐不止,每次回到家就难受得不吃不喝,连衣服都顾不上脱倒头就睡。该案通过*律师的不懈努力,9岁儿童庞宏强终于讨回了公道。同时,秦安县农电公司也对农村供电及用电加强了管理,完善了措施,避免了农村触电伤害案件的发生。1999年,秦安县千户乡吊沟村42岁的陈玉莲在秦安县中医院施行手术时,因麻醉不当造成二级伤残,双下肢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陈玉莲丈夫先聘请其他律师该案,在一审判决送达后,由于无钱支付律师费该案没有上诉,案件随即生效。2000年8月,陈玉莲丈夫卢保成找到*律师,*领其到天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通过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抗诉,使该案被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秦安县人民法院再审,后经秦安县人民法院再审,于2001年12月15日做出判决,在原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陈玉莲46905.82元。该判决双方未上诉,生效后已给付。赔偿后陈玉莲丈夫卢保成拿来2000元专门感谢*,被*婉言谢绝了。*常常给所里律师讲:“贫弱群体需要我们提供法律援助,我们也有义务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这是追求社会正义和法律公正的神圣职责,一个律师如果能够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使被援助者满意,使社会各界满意,那么,他在办理有偿案件中也一定会取得成绩。”*律师办理法律援助的先进事迹先后被天水电视台、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天水人民广播电台、甘肃电视台、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求真务实》专集等新闻媒体、专刊报道,在天水和全省都有很大的影响。

*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过程中,始终把提高服务质量、注重社会效益,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最大限度地实现律师职业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树立律师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作为追求目标。*作为甘肃纪元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严格要求自己,并要求所里的每一位律师都严格依法办理法律援助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规范,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决不允许律师收取被援助对象的任何好处。不仅如此,所里还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他说:“没有诚信的律师,也就永远不会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业务也就不会得到拓展”。*以身作则,他自己坚持不做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也绝不允许所里的任何一个律师做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近三年来,*所在的甘肃纪元律师事务所没有一位律师被举报和投诉,*由于积极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多,质量高,口碑好,慕名而来的群众越来越多,使全所的案源不断扩大,业务逐年上升,同时树立了律师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扩大了律师的知名度。

*还是一个热心公益事业、扶贫济困的带头人。他及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每年都要捐助贫困山区和灾区,救助失学儿童,还经常帮助有困难的律师。在几次其他所律师生病及家中出车祸的捐助活动中,他首先带头捐助,而且是捐助钱物最多的,被捐助者及其家属非常感激和尊重他。*律师从未因取得的成绩而满足,他仍然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他为法律援助事业仍在不断努力,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在奔忙,他正在向法律援助更高更远的目标开拓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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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推动就业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大力宣扬创业带动就业,展示近年来我市涌现出来的创业成功典型和创业促进就业成果,为已创业和有创业意愿而未创业的劳动者提供交流互动平台,实现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市委、市政府决定举办年市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以下简称“系列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国家和省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系列活动的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年市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广播电视台、()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日报社各一名副职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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