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法律意识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摘 要 :大学生是全国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潜在中坚力量。通过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校大学生开展法律意识现状问卷调查和走访发现,大学生普遍存在法律意识薄弱、学习法律积极性不高以及无有效法律学习方法等问题。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探索新时代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可行性方案,营造向上向善公平公正的校园法治环境,扩宽大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途径,守住新媒体宣传阵地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普及等,使当代大学生成为法律的自觉遵守者和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接班人。
关键词: 依法治国 大学生 法律意识 法律教育
一、飞行技术专业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
进入新时代以来,推进全国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大学生群体是重要的主体参与者。飞行学生作为建设民航强国的主力军,他们拥有怎样的法律意识,都将渗透到将来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深远。为深入掌握在校飞行大学生法律意识,通过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大一至大四555名飞行学生进行问卷走访调查,总结当前在校飞行大学生对法律基本常识、《民法典》等新法、法律观念认知、维权意识等具体情况。
(一)飞行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基本常识,对民事类法律的了解多于刑事法律,但总体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法律基本常识方面,分别被问及“我国‘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什么?”“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区别?”“你怎么看待某电商平台规则要求取消订单或退货的订单加收服务费?”正确率分别为85.89%、87.75%、39.64%以及32.43%;民事法律方面,分别问及了“餐馆不能自带酒水该怎么办?”“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正确率分别为80.9%以及89.89%;刑事法律方面,分别问及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为?”(如表1)“如果您在商场购物,突然有两个保安上前说怀疑你偷东西了,并要进行搜身,这时您会?”,正确率分别为44.5%以及69.1%。从以上调查结果可以得出,当前大学生对法律基本常识有一定的了解。在涉及“婚姻类”“消费类”“侵权类”等民事法律问题时,绝大多数飞行学生均能正确回答问题。但在涉及“刑事责任年龄”“疑似偷窃”等刑事问题时,尤其是问到“刑事责任年龄”,仅44.5%的飞行学生选择了正确答案。经走访调查,当前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仍屡见不鲜,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猥亵罪等基本为常见犯罪种类,这也同大学生仍对刑事犯罪类犯罪后果不熟悉有一定的联系。
【摘要】当代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就是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薄弱。虽然现在国家大力提倡法制中国的建设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我国,只有大学才开设法律基础课程,这之前并没有系统的法律教育,而且大部分学生接受的只是非常简单、浅显的法律知识。致使我国的法律教育系统并未发挥真正的作用,学校开设的法律教育公共课并没有引起学生的重视,因此提高大学生法律观念必须:加强法制宣传,在潜移默化中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对法律专业课进行改革,让法律专业课变得生动、实用,引起同学们的广泛兴趣,培育大学生的法律观念,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理论结合实践,让法律走进学生的生活中,鼓励大学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观念;法律基础;法律意识
大学生“天之骄子”,很难与不懂法、违法犯罪等联系起来,但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不但存在,而且严重。当代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是大学生法律观念薄弱。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后来再其父母的陪同下投案。2013年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2004年2月,云南大学大二学生马加爵杀死舍友并且藏尸衣柜;成都某大学学生徐某,因女友许某移情本校在读博士周某,一怒之下刺了周某30多刀致其死亡;这一系列的血案都映射出研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我们可以有效地找到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了解大学生犯罪的心理从而更好地帮助大学生从内心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以提高大学生的修养,减少大学生犯罪!
1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现状
对地处甘肃张掖的河西学院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的学生涉及学校所有专业,包括非法律专业的文科学生和理工科学生;法学专业学生和不涉及法律专业的学生,通过调查问卷显示,大学生法律观念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1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高
1987年《档案法》颁布后,我国档案基础业务工作得到快速发展,档案事业管理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迹。但是我们还应看到,目前档案法制建设在有些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下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档案法制建设与档案事业发展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如何面对新形势,正确处理和合理解决档案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是摆在档案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一、我国档案法制建设的现状
(一)取得的成就。
自《档案法》颁布以来,我国档案工作进入法制化建设的新阶段。28年来,以《档案法》为核心,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档案法规体系已经建立。建国后,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档案法规建设,195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对全国档案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档案事业建设的科学基石。通过贯彻国务院决定,各机关普遍建立了文书处理和文书立卷归档等方面的制度、规定。50年代末,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又建立了科技档案的管理制度。档案工作恢复整顿后,档案工作的范围不断拓宽,各种档案的管理办法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1987年9月,《档案法》的颁布,使档案法规体系的框架基本确定。经过28年的努力,档案立法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初步形成了以《档案法》为核心,由若干档案行政法规、规章构成的档案法规体系,初步建立了依法治档的新秩序,使档案事业走上法制建设的轨道。这些法规的建立,对于推动档案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档案立法的现状与客观需要之间仍有一定差距。档案工作领域内某些问题的解决仍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状态,档案法律、规章的滞后性一直困扰着人们。(2)立法理念上的问题。我国的档案管理规则中,档案行政部门的责任少,对业务部门和用户的要求多,与当今倡导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责任相一致的服务型的方法理念相悖。(3)立法中还存在立法越权、自由裁量行政行为难以操作、立法条款内容不准确导致档案执法过松或过严都易造成不良后果,发生不作为或侵权等现象。
(五)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和工作水平。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动“五五”普法,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为重点,普及法律知识,解读立法原意,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继续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国人大机关要以素质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往开来,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摘要:当前,由于高校扩招等原因,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在这种“就业难”的情况下,大学生通常急于签订劳动合同,且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容易掉入劳动合同诈骗的陷阱。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毕业生应增强自身意识,学校应提供就业指导,以规避合同风险,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
关键词:劳动合同;毕业生;风险对策
当前,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方面面临许多法律风险,从往年的情况看,每逢高校毕业生求职及用人单位进行“校园招聘”的高峰期,因严峻的就业形势压力,加上缺乏相关经验与知识,大二学生们面对各类招聘信息往往眼花缭乱、无从选择。在此情况下,一些用人单位乘机以非劳动合同代替劳动合同,从而规避自身的法定义务,有些单位的协议存在缺陷,还有些合约必备条款不明确,在就业难的情况下,急于签订三方协议的大学生很容易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掉进劳动合同诈骗的陷阱。本课题旨在经过调查研究,梳理大学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使毕业生掌握与就业合同相关的法律风险,以及为校方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一定建议,以规避合同风险,使毕业生更好的保护自身权益。
一、劳动合同的风险种类
我们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筛选出以下几种较为常见的种类。
(一)口头合同。又称口头协议,是指一些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以谈话、电话等形式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在笔者发放的150调查问卷中,有3.33%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合同时采取的合同形式为口头合同。而事实上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合同的局限性很明显,没有文字作为依据:一是对承诺没有约束。二是一旦发生纠纷,不方便取证,很难分清责任,不利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