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法律意识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青少年是一个从年龄上横跨少年和成年的群体,既有青年人的朝气,又有少年的稚气,一方面思维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满青春的躁动和思想的波动。他们渴望了解和认识这个丰富多彩而又纷繁芜杂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理解。因对世界好奇而不免有时盲从、盲动。外界隐藏在美丽外表下的诱惑,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各种阴暗现象,常常使他们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甚至于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如何引导和规范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提供维护他们合法权利的方式、方法?如何帮助他们学习法律知识,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对法律规范的内在信仰从而自觉遵守,遏制住日益严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针对青少年的犯罪?提高青少年的法律认知水平,增强其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法制观念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优化环境,开展教育。
1.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创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学校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青少年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来源和途径是学校,如在初二的《思想政治》教材中,就涉及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标语、板报、校刊专栏、校园广播、主题班会、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编著通俗的法律教材、办法制手抄报、开设法制诊所、组织社会法制调查等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此同时,学校在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应结合青少年实际,制定方案,确立学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体系和内容体系,并逐一落实。对于不同层次的法律知识内容,应贯穿于不同的学龄阶段,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使青少年在学校接受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达到预期的法制教育目标。
2.举办家长法制学校,提高家长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青少年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在家中度过的。作为家长,除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外,还应对子女进行通俗的法制教育。如告诉他们“打人犯法,杀人偿命”,“小来偷针,大来贼精”等道理,在青少年的心中播下正义的种子。锹德罗曾经说过:“自己没有的东西,难以借给别人,道德也是如此。”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自然也不例外。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每一个微小的行为都是孩子的活教材。孩子耳濡目染,受父母和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家长不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或者家长自己就是法盲,那么在这样的家庭法制环境中,子女的法律意识就很难增强,甚至有些家庭教育还可能产生负效应。在2001年3月,有关人士对湖南省安化县东坪中学2191名学生、529名家长和134名教师进行了关于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的问卷调查,从统计分析的情况看,与上述内容完全吻合。因此,家长的法律素质对子女的法律意识培养至关重要。为了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应开办家长法制学校,以发放法律通俗读本、观看“今日说法”专题节目、开展家庭法律知识竟赛、评定法律星级家庭,等等,营造出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一、法制教育现状分析
从对学生的调查问卷结果来看,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分离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在大一年级就开设了国家规定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从这门课程上来看,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好像是结合在了一起,但这只是表面现象,从这门课程的具体内容来看,虽然既包含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也包含法律基础的内容,但其中的法律基础内容仅仅是一些法律常识,没有与道德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结合起来。而且,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仅为课堂讲授,缺乏多样与生动的形式。这就使得作为道德最低要求的法律不能深入学生心中,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效果。除此以外,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关系也大抵如此,相互脱离的状况比较严重,例如马加爵案,当然是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但如果事前加强了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和疏导,案件应该不会发生。
(二)部分学生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日趋激烈,在大众教育的趋势下,学生就业问题也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为了更顺利地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很多学生就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专业课的学习上,投入到了相关证书的取得和培训上,而对于不能短期见到成效的高校“两课”来说,同学们往往都抱着“别挂科”的态度来应对,学生学习的目的只是应付考试,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对于学习这门课的积极性。而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法律基础知识也并非完全没有,但比较严重的问题是没有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用意识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做出正确的抉择。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学生数量有所增加。辅导员作为高校学生日常事务的管理者,容易遇到一些较为棘手的由教育管理引发的纠纷。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是高校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维护学生和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根本保障。重视加强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的养成教育,有利于不断增强其依法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
养成教育是把一种意识、思想、行为经过培养逐渐内化的过程。高校辅导员职业的特殊性,对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高校辅导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然而当前我国高校辅导员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
一、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高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的重任大部分由辅导员来承担,然而大多数辅导员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并没有进行过多少相关培训。他们对于如何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依法办事没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因此他们在开展学生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因法律意识淡薄而侵犯学生正当权益,或者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能依法保护学生也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现象。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摘要: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其法律素养是提高大学生职业发展能力、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高职院校学生违法行为反映出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学校的法制教育有效性不强。本文从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入手,提出有效提升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策略,以完善我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体系。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对策
高职院校担负着为社会各个行业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有技术、有素质的高技能专业人才的重任,随着依法治国的号召,对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制意识也有了新的要求。但面对当代有思想、有个性的九零后大学生,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存在一定程度的观念落后、内容狭窄、方法无效的问题,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懂法的专业人才,因此高职院校要结合办学特色,进行法制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
一、高职院校加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一)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
大学校园是社会的缩影,而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写照。面对每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频频发生,校园和谐令人担忧,同时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要走向社会,社会的和谐状况也令人堪忧,而高职院校学生缺乏参加社会活动的经验,就业以后面对的劳动纠纷会越来越多,如果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就不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对社会或者就业单位产生不良影响,影响就业单位的发展,因此在高职院校期间必须注重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满足法制社会的要求。
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要完成实现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就必须保证少数民族的稳定、繁荣,而少数民族的发展又直接需要依赖于少数民族人才素质的提高。但由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不足和少数民族学生自身的多种原因,导致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少数民族大学生违法犯罪时有发生。
一、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提高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2013年10月28日“金水桥”涉恐事件之后,全国各地进入了反恐维稳的全面建设时期。“三股势力”不断向高校进行渗透,寻找可以为他们犯罪的对象,使得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犯罪、涉恐率也持续上升。由于文化、宗教信仰的不同,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高校辅导员在对待少数民族大学生有时的管理不当、没有经验等问题突显。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犯罪、涉恐问题,是近几年来各高校面临的严峻考验。由于大部分的高校对少数民族学生犯罪、涉恐事件研判估计不足,也没有专门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由于少数民族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人操控和煽动,不仅对学校其他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心理状况造成负面影响,也威胁着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反动势力利用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心理,怂恿他们以宗教信仰的名义进行犯罪,这种以宗教信仰名义的犯罪一旦发生,将对社会和学校造成不可挽回性的破坏和舆论压力。因此,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每个高校迫在眉睫的任务。部分少数民族大学生从最初地违反学校的校纪校规、制作钢管和刀具,到现在集体聚众组织观看“圣战”宣传片,扬言要参加“圣战”,在学校放假管理的空档期叛逃出国,公然参加“圣战”的事件时有发生。现在很多高校在面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在校园内的违纪现象时,存在着区别对待,不敢制止、不敢管理、不敢处罚等诸多问题,甚至有的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敢拍着桌子对学校管理者们大吼大叫,不允许学校对他们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学校的管理者们也怕事情闹大或者打击报复,一般都选择了采取容忍的态度去化解,让事情不了了之,学校方面的解释是宽大处理,显示自己的宽容,而在那些逃过处罚的少数民族学生眼里,表现出来的却是学校的懦弱,这样做不但没有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反而还成了负能量,滋长了他们以后犯罪也会被社会同样对待的心理。这样的学生今后一旦犯了影响力比较大的罪行或者出国参加圣战,学校一般都会采取开除的措施,来撇清和此学生的关系,用此来说明学校不会对此事负什么责任。大部分高校并没有在事情发生前进行正确的研判,没有尽到学校该有的管理责任。高校不仅是教书育人传授知识的场所,更有对大学生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职责,让有高素质高技能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迈入社会,传递有利于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正能量,而不是一再去逃避、推卸责任,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去对待此类事情。
二、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虽然少数民族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人数只占在校大学生的很小比例,但由于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犯罪普遍带有民族性,带有民族问题案件的发生往往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且经常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或者国外敌对势力所利用和推波助澜,导致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深远。根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近两年的统计来看,少数民族学生的犯罪还是以暴力性犯罪、激情性犯罪和群体性犯罪为主。
1.暴力性犯罪